王某請壽
【】
有個琅邪人,姓王但是忘了名字,他住在錢塘。
王某娶了個妻子朱氏,她在晉代太元九年因病去世了,留下了三個孤兒。
這年的四月,王某又突然死了。
王某死後看見二十多個穿黑衣的人(陰差嗎?),給他的名字記錄在(也許是生死簿)。隨後就帶他到了一個高紅門大白牆的地方,像是座宮殿那麼大!
住在裡面的官員們都穿著紅色衣服,系著白腰帶,戴著黑帽扎著頭巾;還有的身上穿的,都是用珠玉連綴而成的袍服,全部都不像人世間的服飾(像是高級行政場所,有制服有編製!)。
王某被官員們領到殿前,看見一個人,身材高大,穿的衣服好像是雲氣似的(其他人都是黑衣,用來反襯這個人的不同,應該是像雲一樣白,還會無風自擺?),王某就向他磕頭,並訴說妻子已經先死了,留下年幼的幾個孩子,實在是太悲慘了,說著就痛哭起來
。那位穿雲衣的神被打動了,對王某說:「這是你的命(也許就是生死簿記錄的),自然應該到這裡來,但念在你的孤兒太可憐,我就再多給你三年的(神的本地時間)吧。」王某仍然哭訴說:「三年的時間太短,我的孩子們仍然不能成人啊!」這時那位神旁邊有個人說,「你這個俗間來的死人怎麼這樣愚鈍?這裡的三年,就是人間的三十年!」接著就把王某放回了人間,王某果然又活了三十年。(比桃與之年裡的兩個桃子還頂事,隨便就許了三十年的壽命,仙境,鬼境,真的能逾越時間嗎?)
【原文】琅邪人,姓王,忘名,居錢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三孤兒。王復以其年四月暴死。時有二十餘人,皆烏衣,見錄雲。到朱門白壁,狀如宮殿。吏朱衣素帶,玄冠介情。或所被著,悉珠玉相連接,非世中儀服。復將前,見一人長大,所著衣狀如雲氣。王向叩頭,自說婦已亡,余孤兒尚小,無相奈何。便流涕。此人為之動容。云:「汝命自應來,為汝孤兒,特與三年之期。」王訴云:「三年不足活兒。」左右一人語云:「俗屍何痴,此間三年,是世中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出《幽明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