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地理側寫
經過幾天實地考察,這天下午,一直遊離在外看似漫不經心的韓印,覺得是時候將針對犯罪地理所做的側寫,拿出來與辦案組方面交換一下意見了。當然,這個結果先前已經在支援小組內部討論過,並得到一致認可。韓印和顧菲菲有意鍛煉一下兩個小傢伙,便讓杜英雄作為主彙報人,艾小美從旁協助。
刑警支隊小會議室。
杜英雄神色嚴肅地站在投影幕布前,劉隊帶著幾名辦案骨幹和支援小組其餘人分坐在長條會議桌的兩側。艾小美在筆記本電腦中調出一幅標記詳盡的犯罪方點陣圖,把它顯示到投影幕布上,隨後杜英雄開始沉穩地講解:「本次系列犯罪總體來說分兩個大的階段,從地理上看正好橫跨本市市內兩區,我們的分析側重於1988年至2002年這一個犯罪階段,因為這一階段兇手作案的地理分佈特徵,對側寫兇手的背景信息更具有指引作用。
「通過我身後的方點陣圖,大家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前面八起作案其實是以向陽區人民路為中軸來展開的。其中案件一、二、五、八,以及案件三、六,分別發生在人民路的東西兩側方向,前者案發地距人民路直線距離20米至150米不等,後者在700米至1公里的距離;案件四和七則出現在人民路南端與之交界的水川路,案發地距交界處均不超過50米。由此很清楚地表明,人民路周邊是兇手的心理舒適區域,同時也可以看出他對這個地形複雜的區域有著相當高的熟悉度;加之我們認為人民路繁華高級的區域特點,會對外來者和境遇窘迫者產生一定的心理壓迫,所以從兇手數次穩健作案和來去自如的表現上看,他應該就是人民路周邊的『坐地戶』。」
杜英雄進入狀態很快,首個論點闡述得可謂清晰明了。他稍微頓了頓,沖小美微微點頭示意,小美隨即配合地操作鍵盤,投影幕布上又出現兩張同樣標記詳盡的方點陣圖。
杜英雄沖身後並排的兩幅圖指了指,接著說:「那麼能否從剛剛介紹的犯罪地理分佈特徵中,尋找到兇手選擇受害人的固定模式呢?答案是——能!
「我身後是兩幅途經人民路周邊的公交線路圖,分別為9路和3路公交車的下行線路,大家可以看到我們在上面重點之處做了特別的標誌。
「先來說9路公交車:是以人民路西北方向的冶礦公司銅加工廠為下行始發,進入人民路地段不久,在第一個帶有紅綠燈的岔路口左轉至與之相交的四龍路,然後在人民路東邊方向繞行一大圈后,通過冶礦汽車站的環形路口再次併入人民路,最後進入水川路終點站。這一線路涵蓋了案件二至七的犯罪現場方位,其中距車站近的只有十幾米,遠的也不超過200米。
「再來說3路:是以人民路東北方向的冶礦公司鉛鋅加工廠為下行始發,卻是先經過四龍路,再於上述所說的同一個岔路口左轉進入到人民路,然後便完全是沿著人民路,穿過冶礦汽車站的環形路口,經過交界處,同樣進入水川路終點站。其中涵蓋了案件一、二、四、五、七、八的犯罪現場方位,距離相對應的車站均很近。
「綜合以上兩條公交線路,可以涵蓋所有犯罪現場方位,那麼這是否就是兇手選擇目標的一條途徑呢?兇手可能是在坐公交車出行時,偶遇『心儀』的目標,隨後跟蹤,當日即時作案,或日後反覆跟蹤之後再作案。
「那再具體一些,咱們來看上述兩條公交線路的幾個重疊的路段和站點:水川路終點站;然後是它們都在冶礦汽車站的環形路口附近設有站點,且彼此相距不遠;再就是四龍路,雖然行駛方向不同,但彼此在這條路上有長達1公里左右的重疊。如果如上面判斷,兇手分別在3路和9路兩條公交線路上選定目標,那麼它們的重疊之處就非常有意義了。當然,綜合案情,后兩個重疊的地段顯然更具有分析價值,因為它們也意味著兇手生活軌跡的重疊。
「來深入分析一下:首先說冶礦汽車站環形路口附近的公車站點的重疊,它意義重大就重大在它們距離供電局以及供電局家屬樓均非常近。那麼回顧一下案情,無論是我們支援小組還是你們的辦案組,都認為兇手特別了解供電局,可能與供電局有著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說到這兒,我想劉隊和在座的同人應該都經歷過當年那場大規模的指紋提取比對工作,遺憾的是,最終的結果是排除了兇手與供電局職工的直接關係,從而也放棄了供電局這麼一個調查方向。但是現在,當我們明確了分別以3路或9路公交車作為媒介尋找目標的方式,當我們驀然發現它們都在供電局附近設有一個站點,再來審視供電局那兩起案件的特徵時,我們不得不承認如果兇手與供電局沒有直接關係,那很可能存在著間接關係,也許是供電局職工的家屬,也許是住在周圍與供電局能打上交道的人,總之兇手絕對脫不了與供電局的干係。
「如果上一條分析可能存在著某種意外情況,那麼分析四龍路兩輛公交車的重疊路段就讓我們很確定——兇手必屬於冶礦公司或者是冶礦公司系統的職工……」
杜英雄說到此處,會議室中少見地出現了一點嘈雜,看起來是有辦案組警員想要反駁他的觀點,但被劉隊及時用眼神制止住,杜英雄便接著說:「本案兇手,我們認為他屬於有組織力和無組織力之間的混合型,作案特點從距離上講,通常都是由近逐步向遠發展,這不僅僅是地理方位上的距離,也是心理上的距離,初次作案他要麼選擇自己熟悉的地理方位,要麼是熟悉的作案目標。當然後一種熟悉並不意味著現實中的真實關係,而是一種通過間接方式建立起的熟悉程度,比如兇手和受害人坐車經常會碰到,比如他聽工友談起過她的背景信息,但是我們很確定他們沒有直接的利益交集,頂多是個見面點頭打招呼的關係。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首起案件的受害人在冶礦公司總廠工作,是不是表明兇手也如此呢?
「剛剛的論點只是其一,那麼其二:前面提到過,兇手是圍繞人民路東、西、南三個方向作案的,唯獨沒有在北邊方向,而分界處便是人民路第一個帶有紅綠燈的岔路口,也就是說所有的作案都發生在四龍路以南,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冶礦公司總廠恰恰就坐落在四龍路以北直線距離一兩百米遠的友好路上。這就不用多解釋了吧?這幾乎就是一種非常本能地要在他熟悉且經常活動的區域,保留一個心理上的安全區域,這表明兇手很擔心警方會把案件與冶礦公司聯繫在一起。
「其三,前面的幾起作案,大都發生在傍晚五六點鐘的樣子,與大多數人下班時間吻合,再聯繫到兩條同樣在四龍路冶礦公司附近設有站點、加在一起可以涵蓋所有犯罪現場方位的公交線路,以及已經大致明確的以公交車為媒介的尋找受害人的方式,應該可以得出一個再具體一些的比較合理的推論——兇手是從冶礦公司總廠下班后,搭乘公交車向供電局方向返程時遇到受害人並作案的!這也是開始我一直強調公交車線路為下行線路的原因。至於說後面的案件,有發生在上午或者下午的,可能是因為兇手的工作時間實際上是三班倒。稍微再詳細解釋一下:兇手可能是在下班后搭乘3路公共汽車時,遇到了案件一、七、八,分別在人民路沿線或東邊方向居住和工作的受害人;搭乘9路汽車時,完成了案件三、四、六的實施。這個作案規律也能夠再次佐證,兇手有組織能力超強的一面,雖然時隔至少一年,但他從不在某一路公交車線路上接連作案。由此我們還能夠得出一條推論,雖然上述受害人都屬於偶遇型,但兇手的作案絕不是隨機的。此外,沒有提到的案件二和五,應該與公交車沒有關聯,鑒於他可能與供電局有間接關係,我們認為兩起案件是完完全全的有預謀犯罪!
「至於本年度的兩起案子,兇手將作案區域擴大到富平區,很可能是因為他生活或者工作的重心轉向那裡,咱們可以試著查查這個方向。」
終於挨到英雄做完類似總結式的發言,坐在下面一直忍著氣未發作的幾個辦案組骨幹成員,此時也顧不上劉隊的面子,立馬就沖著英雄以及韓印等人嚷嚷開來:「你們是不是太自以為是了?你們以為冶礦公司我們沒有徹底排查過嗎?」
「是啊!是啊!冶礦公司總廠,甚至整個冶礦公司系統我們基本都捋過一遍,你們的意思是說我們工作做得不夠細緻,所以讓兇手漏網了嗎?」
「供電局和冶礦公司我們都重點調查過,你們憑什麼只認可前面,而否定後面的調查啊?」
……
「好了,你們幾個,吵吵啥啊?有不同意見,說歸說,但注意態度!」
有人領頭嗆聲,後面的人便紛紛附和,劉隊雖然勉強出來圓場,但也讓人感覺有些不太情願。會議室中的氣氛甚是尷尬,好在此種場面支援小組見多了,也沒有表現出特別對立的情緒,顧菲菲面帶苦笑地瞅了韓印一眼,韓印淡然出言安慰道:「我們無意抹殺各位的勞動,也沒有覺得各位有辦案不力的地方,只是把我們分析的結果通報一下,稍後我們還會根據情況不斷做修正,然後才會以此為基礎做出更全面的犯罪心理側寫。當然,我承認我個人心裡還是稍微有一點點困擾……」
韓印話未說完,就見劉隊放在桌上的手機突然嗡嗡地震動起來,便停下話沖劉隊點頭示意讓他先接電話。沒承想劉隊把電話放到耳邊一會兒,神色迅即大變,他快速瞅了一眼手機屏幕,然後沖身邊的警員急促說出一個固定電話號碼,吩咐他立刻找技術科查實機主登記地址。
再回過頭,面對韓印等人,劉隊眉頭緊鎖,出人意料地說:「是、是兇手,他在電話里說:『既然你們不夠聰明,那我就打電話通知你們,祥瑞家園的案子不是我乾的。想要知道我喜歡什麼,那就來看看吧!』」
「他怎麼會有你的手機號碼?」眾人異口同聲詫異道。
「這沒什麼稀奇。」劉隊面色頹然地解釋說,「早年辦案時,我還不是支隊長,在走訪調查中不知道發了多少張印有手機號碼的警民聯繫卡,這麼多年我一直不換號碼,其實也是盼望著某天能夠接到一通有價值的線報,可沒想到會是兇手打來的嘲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