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漠孤煙
漠漠黃沙,驕陽似火。這正是李唐帝國瓜州的戈壁灘上最炎熱的季節,五月里的某一天的中午時候。大地都好似喘不過氣來,在這萬里無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靜止了,看不到什麼有生命的東西,只偶爾可以看見沙石堆中綻出的幾根野草。
可是就連這沙漠中生命力最堅韌的野草,也已經枯萎焦黃,縱有風來,它也不會迎風起舞了。沒有靜止的只有流沙。一陣狂風過後,流沙四散,儼若驚濤。沙跟著風移走,就像水在地面上流過一樣。
風沙起處,陽光也染成了一片黃。黃沙漫天的迷離煙霧之中,略略帶著一些淡紫的輕藍色,使人遠遠望去,總好像那遙遠的地方是一個浩瀚的美麗的海洋一樣。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兒是天地相接的地方!這真是天地間罕有的奇觀,只有在大戈壁才能見著的奇景。
在這萬里無垠的大沙漠上,當真是一切都靜止了嗎?在這五月里的中午時候。不,這只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卻有例外。除了流沙之外,還有一個人。他是一個約莫十八九歲的俊朗少年,騎著一匹馬,正在瓜州的戈壁灘上冒著風沙前行。
這少年從來沒有過在沙漠旅行的經驗,此際他正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心裡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說是:『積河成旱,狀如驚濤。遇風則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點不錯。」
這少年人是從江南來的,他曾經為了這次深入漠北的萬里壯遊做過一些準備功夫,讀過一些有關沙漠的遊記,學過突厥和回鶻的語言。看過許多有關突厥和回鶻各個部落的風土人情的記述。但如今身歷其境,他只覺得書上所描寫的遠不及他所見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驚心!
這少年只是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卻無心欣賞這眼前的奇景,在這樣炎熱的陽光底下,他的整個身體就像一塊塊要溶化的羊脂,他騎的一匹千中選一的西域良駒,也在口吐白沫,幾乎走不動了。
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帶的乾糧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這少年在黃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熱風,只覺身體就似要著火焚燒似的,十分難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壺裡的水,已是只剩下薄薄的一圈了。這個大沙漠不知何時方能走出,他苦笑一聲,只好又把壺蓋蓋上。
這少年苦笑一聲,心裡想道:「人生際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為是要到關中去的,誰知卻到了漠北來!」原來這少年姓李名清玹,字伯玉,趙郡李氏遠房旁支子弟,隨父親李靜之客居蘇州。趙郡李氏乃是天下有名的名門望族,李清玹是當時官居御史大夫李棲筠的族侄。
這次他到瓜州來,乃是奉了母命來尋訪他舅父的。李清玹的舅父鄭裕是滎陽鄭氏旁支子弟,安史之亂時,時任扶風郡司馬的鄭裕被亂兵脅迫,不知所蹤。七歲那年,李清玹有了一個奇遇。
他舅父童年時代的一個好友在青城派學習擊劍之術,此時已經成為一個名滿江湖的大俠,回到故鄉,訪尋舊友,得知鄭裕的不幸遭遇,不勝嘆息。他見李清玹聰明伶俐,遂收了這個故人之甥做了他的第二個弟子。
匆匆十載之後,李清玹已是學成出師,他的父親李靜之也在三年前不幸病逝,他準備待明年初春,便即遊歷江南。居家數年之中,他與江湖俠士也常有來往。到了今年春天,有一個當年與他舅父同被俘往西域的同鄉逃了回來,據說他在四五年前沙洲附近見過他的舅父,後來就不知消息了。
李清玹的母親鄭隱娘年紀已老,在丈夫李靜之去世之後,欲加思念胞兄鄭裕,因此就要李清玹到沙洲尋找舅父。她怎想得到李清玹尚未得知父親的下落,就已被困在這沙漠之中。
李清玹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潤濕那快要冒煙的喉嚨,極力忍受著口渴的焦渴,此里想道:「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得繼續前行!」好在這時狂風已過,流沙漸漸靜止,雖然仍是驕陽似火,大地則已恢復晴明,呼吸也沒有那麼艱難了。
李清玹簇馬緩緩而行,只盼在這沙漠上出現奇迹,發現綠洲。不料綠洲未曾發現,卻先發現了一堆白骨。那是在狂風「搬開」了一個沙丘之後,所暴露出來的一堆白骨。
因為它是埋在沙丘下面的,還未曾給狂風吹得東零西散,排列得雖然凌亂無章,大體還可以看得出是兩具屍體。兩個破碎了的頭顱上還覆蓋著濃密的黑髮。看來這兩具屍體生前應該是中年漢子。而且是死了還沒多久的,所以頭髮都未脫落。
李清玹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緣故。沙漠中的兀鷹是喜食腐肉的,這兩個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給兀鷹啄食盡了。李清玹不禁毛骨悚然,知道只要自己一個支撐不住,倒了下來,便將變成這樣的一堆白骨!
李清玹正自觸目驚心,忽聽得極為刺耳的「嘎嘎」叫聲,抬頭一看,頭頂覆蓋著一片「黑雲」,卻原來是一隻碩大無比的兀鷹,兩隻翅膀張開來足有一丈多長!
他剛剛看到被兀鷹啄盡皮肉的白骨,這隻食人的兀鷹就來到了!李清玹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難道你也敢食我?」只見那隻兀鷹從他頭頂掠過,向他前面的一個沙丘俯衝下去。
李清玹眼光一瞥,已經發現那裡有一個人臉朝下的俯卧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還是活人。但四肢無缺,縱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屍體。李清玹這才知道,兀鷹是要去啄食那個人的。
李清玹大怒,張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過去。弓如霹靂,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鷹的巨爪將要抓著那人之時,射個正著!李清玹雖然甚為疲累,畢竟是個具有內家真力的武功高手,在整個李唐帝國的江湖之中,也是個頗有聲名的一流高手,這一箭的勁道非比尋常,那隻磨盤大的兀鷹吃了他這一箭,痛得難當,不敢停留,帶著箭就飛走了。
李清玹跳下馬來,過去察看,把那人翻轉過來,只見頭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清玹嘆了口氣,心道:「費了偌大氣力,不料救的卻是個死人。想必這人一死,就遇上風沙將他掩埋,倖免做了兀鷹口中的食物。
但這人是什麼人呢?」這人的腰間懸有一個草囊,李清玹心裡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麼遺物,要是能夠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裡人氏,將來回去給他的家人報個訊也好。」
於是便搜查這人的草囊。李清玹把袋子里的東西拿出來一看,不覺大吃一驚。原來囊中有三支金鏢、一本武功秘笈和一個鵝蛋大小的珠子,珠子泛著淡淡光澤,通體淡金之色。
他仔細一看,這冊子之上,赫然寫著:太乙劍法,太乙劍法在江湖上也算是一門上等劍術法門。隨後李清玹又仔細看了看手上黃金所打的飛鏢,在江湖上極為少見,鏢的形狀也很奇怪,那是尖端開叉的蛇形的飛鏢。
但這還不足以令李清玹吃驚,使得他吃驚的是:這三支金鏢拿到手中,便聞到一股腥味。李清玹立即知道,這是毒鏢!毒鏢也還不足為奇,但再仔細看時,鏢身上還刻有圖案的,這一特殊的標誌可使得李清玹大吃一驚了。
鏢上刻著的是飛燕形圖案,具體而微,振翅而飛,十分生動。李清玹心中閃過了三個字:「飛燕鏢」!飛燕鏢的主人是個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獨腳大盜,名叫閻無病,人稱「催命判官」!
單單看他的姓名綽號,可能會以為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其實他平生殺人雖多,卻並非濫殺無辜,他殺的多是朝廷的貪官污吏,尤其喜歡殺殘害百姓的朝廷帶兵的軍將。
某一年他曾在河東道的七個中小城市,殺了安祿山手下的三十六名軍將,其中有十二名還是游擊將軍和昭武校尉級別的中高級軍將。河東節度使的官府中人聞其名而喪膽,他本來另有名字的,因他姓閻,在那年連殺七城的軍校之後,就有人叫他做「賽閻羅」。
從此他也自稱賽閻羅了,當時他並曾有豪語說:「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給我取了新名號,我必定不負朋友的期望,要屠它幾百個胡虜將校方算稱心。」至於「催命判官」則是安祿山手下的武士給他所起的綽號。
李清玹不知他究竟屠了多少殘暴的胡虜將校,不過想來總還不滿兩百之數,如今卻已埋骨沙丘!李清玹對閻無病只是聞其名而未見過面的,不過他曾聽師父詳細說過其人其事,還特別提到閻無病所用的獨門暗器——飛燕鏢。
這是分量最重而又見血封喉的毒鏢,只要給他打著一鏢,武功多好,也是必死無疑。當年他殺七城的三十六名胡虜軍官,其中二十八名便是喪在他這毒龍鏢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