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6章 榮譽之吻(中)

第3046章 榮譽之吻(中)

第3046章榮譽之吻(中)

德意志第二帝國最高法院曾經審理過這樣一個案子。

有兩個記者,他們通過賄賂俾斯麥首相府邸的僕人,進入了他的房間,拍攝了一張俾斯麥生前最後的照片。

照片上的俾斯麥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東歐流行的黑死病一旦感染就會流鼻血,俾斯麥在嘴唇上留了鬍子,乍看之下好像流鼻血了。腦袋上還纏著繃帶,這麼做並不是因為他受傷了,雖然俾斯麥曾經遭遇過暗殺。

絕大多數人死時嘴都是張開的,將繃帶綁住可以讓人們瞻仰俾斯麥的時候遺容好看一些。

為了讓照片看著真實,兩個記者還布置了一下現場,可以明顯看到照片右側的床頭柜上有一個鍾,它正對著鏡頭,讓人可以看到準確的拍照時間。

當時第二帝國最高法院的意見是:如果一個人竟然被允許公然保留著他通過非法手段獲得的東西,從另一個對該物擁有法律上所有權的人手中拿走,那就不符合自然正當感。

結果是這兩個記者沒有因為這張照片發財,反而還被關進了監獄里。

每個人都有「正確」的個人感覺,亞里士多德論證過:我們可以通過考察所有人對正當感的思考發現,這種感覺是自然根植於人身上的。

不論是俾斯麥還是普通人,記者的做法都是不對的,儘管絕大多數人都對看普通人生命最後時刻都沒有興趣,在無利可圖的情況下沒人會像記者那樣賄賂工作人員。

康德曾經講過一個這樣的故事,有一個當鋪的店主,有一天一個外行來到他的店裡典當東西,店主知道他可以少給顧客錢,並且不遭到任何處罰,至少那個顧客不會知道。但是店主還是會琢磨「如果我少給了錢,也許會有傳言,我的名譽回受損,這樣我的生意就會被影響」,最後店主沒有做錯事,他給了顧客正確的錢。

德國的法學家對「自然正當感」的論證已經不僅限於它的歷史來源,還有那種我們感覺是正義的東西的正當性。

有一位名叫比爾林的人,他指出「除非我們認為人的心靈在其結構上是基本類似的,否則任何法律科學都不可思議」。那種強烈的,構成「正確」的感覺被認為是受「主觀」影響的,而探討的是一種有確定意志內容,具有「客觀」正當性的屬性,這種「客觀」源自於所有人在法的理論與實踐智識結構上基本相似的概念和理念。

也就是說,要用人的智識本性取代心靈,去識別某些法律內容在何種普遍有效條件下是正義還是非正義的。

我們常以為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或者是沒有障礙地獲得我們想要得到的,但是當我們像動物一樣尋求歡樂、或滿足慾望、逃避痛苦的時候,實際遵循的是趨利避害的本能。邊沁認為人都被苦樂主宰,當帶來的總效益減去「代價」,正確選擇應該是「幸福」最大化的那一個。

康德認為是理性讓人與動物不同,讓人類不再是只擁有慾望的生物,而是按照自主存在,擁有自由行動和選擇的能力。

紐特曾經為鄧布利多帶話給德國魔法部長沃格爾「做正義的事,而非容易的。」

如果當鋪老闆收到了寶貝,卻將它當成普通的珠寶,比如一個掛墜盒,它很常見,不像冠冕那麼稀有。可是這個掛墜盒曾屬於某個名人,給識貨的人會賣出很高的價格,可是那個當東西的人不知道它的價值。

巨大的利益能讓人鋌而走險,做了這一票他下半輩子衣食無憂,何須擔憂以後會不會有生意上門?

即使他想要做「正義的事」,他的小店根本拿不出那麼多錢給客人,何況他還不用擔心被處罰。

儘管很不願意,但店主將實情告訴了那個當東西的人,這個東西他的店不收,建議對方去別的店去典當。

別的人可不一定和他一樣,何況典當東西的人急需用錢,要不然也不會把傳家寶拿來當了。

雪碧有句廣告詞:服從你的渴望(obeyyourthirst)。

當時莉莉家裡的冰箱里只有可樂,那是一種黑色的糖漿,波莫納還不知道有透明的汽水。

她並不口渴,只是好奇它是什麼味道,然後就去麻瓜倫敦體驗了。

有一個叫「望梅止渴」的成語,東漢有一位將軍,他在行軍路上沒有發現水源,但是他沒有誠實地告訴士兵,而是說不遠處有一個梅子林,想要喝酸梅水的士兵們受到激勵,嘴裡分泌唾液,加快了行軍步伐,很走運地找到了水源。

聽到巴普洛夫搖鈴的狗,沒有看到、吃到食物,嘴裡「不自主地」分泌唾液,可是它並不是天生就將搖鈴和食物聯繫在一起的,一開始它聽到鈴聲沒有任何反應。

當人還是嬰兒的時候,他對金錢的慾望並不如成年後那麼強,他獲取食物的途徑是「媽媽」,餓了就會啼哭。

聖奧古斯丁說,所謂「自明」是我們天生具備的知識,一旦認識其名詞,它就會被立刻認識,當人們明白詞語的意義,也就立刻明白其存在。

那麼如果不是被慾望、渴求所驅使的話,何為自由行為、自由決定?

康德認為,自主行動就是根據自己制定的法則去行動,而不是外來給我們的目的去行動。

他的解釋太複雜,波莫納覺得可以用莊子的理論,《在宥》提起了東施效顰的故事,東施看到所有人都稱讚西施美,於是也學著她那樣皺眉,她並不知道西施有「病心」,而是追求世俗的認同。

為了得到這種世俗的認同,她做違背了自己的本心和本性的事,這並非因為生存危機,這種來自於外界壓力產生的屈從。

這種渴求(desire)不同於口渴(thirst),卻同樣來自外界,當她按照這些行動時,她就失去了自由,儘管她可以不學西施,而學別的美女那樣打扮自己,好像她是自由的,如同服從「口渴」,選擇可口可樂或者雪碧。

康德認為賦予了人尊嚴的,是自主行動,這是值得人們尊重的。聖十字若望說,「要獲得你不曾有的快樂,就必須走你不喜歡的路」。康德認為,即便這條路不能給你帶來鮮花和掌聲,即便你盡了全力,良善意志什麼都沒有實現,它依舊閃亮如珠寶,或者如他墓志銘寫的「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這就是我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

所以康德認為功利主義者那種為了實現「幸福」最大化,而利用他人的行為有失妥當。

理查德·帕克也不想死,當然其他人也不想死,其他人很容易說服自己,想想你的家人,失去了你他們會多麼痛苦。

可是要如何說服一個對生活充滿了熱愛和希望的人,放棄自己的生命,讓其他人獲得生存機會呢?或者活著回去,和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因為孤兒孤身一人?沒有人想念?

基於對人的尊重,康德認為我們有保護自己的職責,大多數熱愛生活的人都不會去想自伐,他們覺得生活不幸的人才有這個動機。

黑死病肆虐時還有經濟蕭條、戰爭,面對這種痛苦的局面,有人渴望死神將自己帶走。

也有人不惜一切手段地想要活著。

如果生命是一種不惜代價而延續的需求,那麼毀滅就是一種無價的奢侈。

身體的情慾會摧毀「遊戲夥伴」正常狀態下的封閉存在的結構,大多數人在公共場合都會很正經、有禮貌和教養。

死亡不是到期付款,而是生命色調的變化,人們描繪死神的時候往往它身披黑袍,而當時的時尚是鮮艷的色彩。

將短暫而脆弱的生命用「永恆」的方式記錄下來,不用去感嘆容顏易老、不用去哀嘆英雄氣短,慘死隨時都可以發生,藝術卻依舊生機勃勃。無論之前經歷了什麼,畫家感覺到的是激情和自發性,他們不再是拿著刷子的工具,畫聖經里的故事。

人們及時行樂,是在豐富自己的生命,讓活著不再留下缺憾,而不是在失去生命。

死亡會讓悲劇升華,哈姆雷特里的奧菲利亞順著開滿鮮花的小溪飄走,有一首詩歌是如此寫的:上帝將她遺忘,先是臉,然後是手,最後是頭髮。

甚至在她溺水前她就在別處了,我們遺忘的人很多還活著,只是他們不再我們的記憶中鮮活、彩色了。

少年維特的「煩惱」除了愛情,還有事業,他認為一個人若只是為了別人而去拚命追名逐利,而沒有自己的熱愛和需求,那此人是傻瓜。

他看到普通人生活在自己狹窄的生活圈子裡,過得快活,泰然自若,一天天湊活過去了,看見落葉了心裡只能想到冬天。

蘇格拉底說,年輕人,葡萄丟了,往前走,前面還有更多鮮美的葡萄。那個失戀的年輕人說不,他要用自己的生命表達自己的誠心,蘇格拉底說,你那麼做了,不但失去了你的戀人,同時還失去了你自己。

至少維特的學識被人肯定,不只是他喜歡的女人,還有賞識他的伯爵。

雖然歌德所處的時代,尼采還沒有誕生,「不要在愛中忘卻自己」蘇格拉底說過了,如果他聽進去了那個和別人締結婚約女人說的話。

做個堂堂男子漢,你的智慧、學識、才能會讓你獲得種種快樂。

格林德沃和鄧布利多一樣喜歡說「愛」,也一樣巧舌如簧。

格林德沃通過一系列表演,將發動戰爭正當化了,有許多人迷失在他製造的幻覺里。

拯救世界是「正確」的嗎?這是另一種不同於反抗壓迫的「自然正義」?

認同他這一觀點、加入他的人都不是罪犯,而是英雄。

人很容易給自己的行為找正當的理由,也有人不分善惡得活著,去公共場所不一定接收到的都是新鮮有趣的信息,聽人演說的時候要記得帶上腦子,不要被周圍人的情緒影響。

至少康德認為那個店主的行為是不道德的,儘管他最終給足了顧客金幣,因為他的目的是自利本性,而非道德義務。

或者這麼說,店主並不是因為「我想做個好人」才那麼做的,而是想讓自己看起來像個好人。

波莫納覺得鄧布利多沒有西弗勒斯說得那麼糟糕,他默許了西弗勒斯用他的形象對魔法部的官員說了那些話。但鄧布利多確實需要做好頭髮管理,儘管他沒有像校歌里唱的那樣禿頭。

在趕走了德爾斐娜后,那個麻瓜裁縫再也沒有做出一件衣服,那些布料在他手裡全部變成了絲帶,彷彿是中了詛咒。

詛咒不是那麼容易被解開的,何況學校答應給魯斯的研究項目提供支持,能以這種和平的方式離開最好不過。

這個森林裡有許多危險,包括剛才西弗勒斯放走的毒蛇,本來他們可以賴在這裡,說什麼都是有危險的。既然魔法部認定了斯帕克就是「危險」,那就讓他們回北極吧,蘇格蘭的夏天對它來說太熱了。

斯帕克和魯斯形影不離,他和學生,不對,應該說是「人類」都相處不好,不像鄧布利多,在學生畢業后還有往來。

不是所有人把老師當一回事,薪水低、事情多,唯一的好處是可以用學校的資源,尤其是魔葯大師,離開了學校后很難找到那麼多材料盡情做實驗了,斯拉格霍恩就因為種種不便,學術領域很難有精進,雖然他在學校里也沒怎麼搞研究。

維特不明白,女人要放棄穩定的生活和一個他這樣的人一起生活有多困難。

英王室有一位瑪格麗特公主,在她15歲那年,一位名叫湯森德的英國皇家空軍飛行員被召到白金漢宮,成為英王室的副管家。

他們相愛了,很快各大報紙刊載這件事,湯森德當時已經結婚了。民眾倒是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不過等公主長大一些,認識了更加新鮮的人,她就對沉悶的湯森德沒有了興趣,最後她也沒有和湯森德上校結婚。

戰爭結束后,公主常和披頭士們一起玩,不論樂隊成員在人前如何,有一次樂隊排演晚了,第二天還有表演,他們很想回家。但是因為公主沒走,他們就都不敢走,聽歌聽得津津有味的公主很久后才發現自己的疏忽,她連忙道歉,然後其他人才走的。

儘管有所調整,但樂隊成員對她身上的王室氣息還是難以忍受,這些利物浦大街上的年輕人可沒有經過禮儀訓練,他們說話時還有很重的利物浦口音,只是唱歌的時候聽不出來。

「你要是去王宮工作,知道怎麼跪拜嗎?」波莫納問西弗勒斯。

他用詫異的眼神看著她,像是她說了不經大腦的話。

波莫納朝他展示多年練習的微笑。

他冷笑一聲,一言不發,然後扭頭在林中漫步。

波莫納連忙跟了上去,幸好他這次走得不快,她很容易就跟上了。

有一個美國詩人寫到:tworoadsdivergedinayellowwood,andsorryIcouldn』ttravelboth.thentooktheother,asjustasfair。

現在森林裡的樹葉不是黃的,綠意正濃。

莉莉既然說,「我不能再裝下去了,你選擇了你的路,我選擇了我的」,就要一直走下去。

人活一輩子難免有遺憾,有人因為遺憾而彌留於世不肯離去,變成珍珠白的幽靈,也有人選擇繼續走下去。

至於通往哪裡,只有他們才知道了,畢竟沒有亡者回來過,人死不能復生是常識,馬人卻說神秘人會再次歸來,實在讓人難以相信。

不過他們有必要騙人類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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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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