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出手

第五章:出手

「總旗,肉做好了,嘗一個。」

一個穿著獸皮,名叫拖木的人,遞了一根肥大的羊腿給混天王。

混天王接過去,拿出腰刀比劃了一下,狠狠的劈下去,分了一半給王則之。

土洞里本來吵吵鬧鬧要喝酒吃肉的逃軍們,紛紛一頓,吃驚的看著總旗。

他們從來沒見過總旗分食,哪怕是他最信任的小六子,李小旗都沒有過。

「來來來,大家聽著,從今以後,老子不再叫總旗了,老子從今天起叫混天王。」

「混天王!」

「混天王!」

土洞里的逃軍們大聲呼應起來。

「哈哈哈…」

「撲棱撲棱~」

就在此時,一隻鴿子從陽光透過的洞里飛了過來。

混天王把那裡面的紙條拿出來,看了看,又快速收起,放到篝火里燒了。

「小六子,李小旗,跟我來。」

混天王轉身向著土洞深處走去,小六子快速跟了過去,李小旗瞪了王則之一眼,這才走了過去。

王則之看著三人向著土洞深處走去,漸漸被黑暗吞沒。

「咕咕咕~」

王則之肚子餓的咕咕叫了起來,他不再猶豫,拿起羊腿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來。

「嘭~」

王則之吃的正香,一根羊排骨狠狠的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一歪,差點摔倒。

「哈哈哈…」

眾逃軍鬨笑一聲,繼續自顧自吃了起來。

王則之一時也不知道是誰扔的,但是,他不打算就這麼算了。

他把羊腿放在面前的酒碗里,站起來,慢條斯理的說道:「諸位。」

王則之對著一群人,從左中右抱拳,微身。

「我手裡的羊腿,是混天王…」

「去你娘的混天王,是總旗。」

「哈哈哈…」

「放肆,你好大的膽子。」

王則之大喝一聲,聲音在土洞里不斷回蕩。

逃軍們鬨笑的聲音一頓,王則之繼續說道。

「剛剛你們總旗親口說,從今以後他就叫混天王了,他剛走,你就罵他,你是想造反嗎?」

王則之死死的盯著剛剛叫罵的那人,那人脖子一縮,手裡的羊排都掉地上了。

哪怕這群逃軍已經落草為寇,也改不了那種根深蒂固的階級制度,造總旗的反,他還不敢。

此刻的他有些手足無措,他身旁的逃軍,拉了拉他的褲腿,示意他坐下。

可能他覺得落了面子,梗著脖子繼續說道:「那你也不能吃半條羊腿,你憑什麼比我們吃的多。」

他剛說完,所有逃軍都開始起鬨。

王則之深呼吸一口氣,看著這群逃軍。

作為一個現代人,他深深明白一個道理,如果被欺負了你沒反應,這群人就會變本加厲,蹬鼻子上臉。

正所謂,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

王則之把碗里的羊腿拿起,吃了一口,說道:「香,好吃。」

「這羊腿,是混天王給我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搶的,可以這麼說,是混天王賞給我的。

混天王賞給我羊腿吃,你不服,那你是不是不服混天王?」

土洞深處正在走出來的混天王,忽然一頓,饒有興趣的聽了起來。

「你胡說八道,我哪兒不服了,我…我沒有…」

「那你為什麼拿骨頭砸我?」

「你吃半個羊腿,我不服。」

「羊腿是混天王賞的,你不服混天王?」

「沒有,沒有…」

王則之,一步,一步,走了過去,言語咄咄逼人,小小的身體,有大大的力量。

「坐下!」王則之暴喝一聲,那人噗通一聲坐了下去。

「咳咳…」

混天王咳嗽一聲,慢悠悠的從土洞深處走了出來。

所有逃軍一靜,隨後又開始吃了起來。

王則之看了眼混天王的身後,發現他身後沒有小六子和李小旗。

看樣子這土洞深處還有別的洞口。

混天王坐在床上,沉吟了片刻,說道:「城裡的兄弟來消息了,有條大魚出城了,三天後路過咱們地界,兄弟們,吃不吃?」

「吃!吃!吃!」

「吃!吃!吃!」

土洞里的所有逃軍激動的嚎叫起來。

混天王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靜。

「二十輛馬車,八十個護衛。」

所有逃軍同時一靜,隨後騷動起來。

「總…混天王,咱們總共才七十多人,打的過嗎?」

其中一個獨眼龍站起來不解的問道。

混天王沉了一口氣,看著王則之沒有說話。

王則之從他的眼裡看到了瘋狂,他知道混天王要拼一把。

因為他不僅是個逃軍,還是個落草為寇的土匪。

王則之知道是自己表現的時候,如果混天王發現自己毫無用處,毫不懷疑他會馬上結果了自己。

「混天王,在下認為,未嘗不可。」

「哦,請說。」混天王挑了一下眉毛,伸手說道。

「古人云,兵者,無外乎天時地利人和,而今天時在我們,地利在我們,人和嘛…」

王則之對著一群逃軍大聲說道:「你們怕嗎?」

「不怕!」

「不怕!」

「不怕!」

「混天王,此事可為。」

「好,那小兄弟和我好好說說,大家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王則之走到混天王旁邊,微微伏身。

「首先,我們知道他們什麼時候經過,已經佔了先機,其次,我們需要地圖,了解他們必經之路的情況,好早做埋伏,最後,計謀,在下有一計…」

王則之和混天王一直聊到晌午,混天王仰天長嘆,「恨不能早識小兄弟。」

最後,王則之再三強調,了解地勢,儘早繪製出地圖很重要,這才放他離開。

由小六子牽著毛驢帶著他一路到了他被抓的那條路。

王則之看著太陽的方向,一路觀察,發現混天王把寨子安在壽陽縣城以北。

這裡層巒疊嶂,是個險地。

而且一路上明哨、暗哨有五六個,混天王能在這裡存在多年,果然是有道理的。

王則之從他被抓的地方,一路往西走了二十多里,忽然眼睛一亮。

這裡地勢變的狹窄,只能通過一輛馬車,一直持續到三四裡外。

在這條路的盡頭,右邊有條岔路,上去后往左是一個山坡,往右就能到達一片崖壁之上,崖壁下面就是那條路。

崖頂上每隔四五米就有一個坑,看樣子是自然形成的。

王則之又往前走了一兩里,就胸有成竹了,隨後和小六子一起回了寨子。

等他們回到寨子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了。

整個寨子里熱鬧哄哄的,原來是拖木用羊骨頭燉了湯餅。

王則之吃完喝完,躺在混天王床旁的地下就那麼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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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開山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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