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講個往事

第30章 講個往事

「你餓了嗎?」東哥說,一邊伸手揭開了身邊那口鍋的鍋蓋:「我從昨天晚上到現在,一直沒有吃過東西,很餓了!」

他從面前的桌子下面拿出了兩個碗和兩雙筷子以及勺子,用勺子去鐵鍋里盛肉。

「這是野雞肉,很香,不像野兔肉,有土腥味兒。你要不要嘗一嘗?」

他盛了兩碗放在桌子上,熱氣蒸騰的肉香在空氣中瀰漫開來,的確很香,早上只吃了一碗沒泡透的自熱泡麵的林菲,禁不住暗暗咽了一口口水。

她搖搖頭:「謝謝,我不餓!」

東哥拿起筷子,埋頭大口地喝了一口熱湯,開始嚼碗里的肉。吃了一會兒,他把另一隻碗推過來推到林菲的面前:「別怕,看見我吃了吧,沒有毒,吃吧!」

林菲依然拚命地搖頭。

東哥幾乎是狼吞虎咽地,一會兒就吃完了那一大碗肉,又去鍋里盛里一碗湯,熱熱地喝了下去。

昏暗的燈光下,他的額頭上冒出密密的汗,把凌亂的頭髮貼到了額頭上,鬍鬚上沾著肉屑。

他放下空碗,抹一下嘴巴,問:「你真的不想吃嗎?很好吃!」

林菲再一次搖頭。

東哥點頭,端過她面前的碗,把那碗肉倒回了鍋里,蓋上了鍋蓋:「等會兒,羅梅醒來,給她吃吧!」

他做這一切做的波瀾不驚,如同居家過日子,對她說話的口氣,也像是對著一個家人,林菲卻看得驚心動魄,感覺他說得每一句話,都會像雷一樣滾過她的耳畔。

「你,放我出去吧!」她再次開口哀求:「我真的只是路過,沒有任何惡意,你留我在這裡,也沒有什麼用對嗎!」

東哥吃飽了,長吁一口氣,抬頭看著她:「我知道啊,是你自己進到這裡來的,不是我讓你進來的,我肯定會讓你出去的,不過——」

他停頓一下,低下頭,看著眼前桌上的燈光,眼神迷離,深不可測。

「我給你講一個故事吧!」他抬起頭說。

林菲想一想,點頭:「好啊,我喜歡聽故事,你講給我聽。」

東哥慢慢地開始講——

其實這不是一個故事,只是一個往事。

你們去過的村子是,叫碧羅村,是一個貧窮又落後的地方,但是景色很美。我和羅梅從小就出生在這裡。我們兩家是鄰居,用老套的話說,算是青梅竹馬吧。但是羅梅,他的媽媽有家族遺傳的精神疾病,結婚時,娘家隱瞞了這個事兒,就和羅梅的爸結婚了,後來生了羅梅后才打聽出來的,羅家就不讓她媽媽再生育了,所以羅梅是家裡的獨女。

我和羅梅從小一起玩,一起上學。我們上中學要去幾十公里遠的青陽鎮。我到了青陽鎮,才感覺這個世界真的很熱鬧,不像這個死氣沉沉的碧羅村,我很興奮,覺得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是我學習很差,上了不到一年中學,我就覺得學習太吃力了。我經常逃學,後來有一次,我被老師罵了后,從學校出來,就再也沒有回去上學。我拿著家裡給的一百多塊錢生活費,坐車去了省城,準備闖蕩一番。我在外面一混就是十幾年,很自由很開心,也受不了不少苦。

但是在外面混了三四年,我曾經回過一次家來看我父母,那時候,碧羅村還有在三四十戶人家。而且我還知道了一件事,就是羅梅,她瘋了。我想她應該是繼承了母親的家庭遺傳精神病史,在我離開家鄉后,遺傳病在她身上發作了。但是,村裡人並不相信精神病會遺傳,他們都傳言,羅梅的發瘋和我有關係,說是因為羅梅喜歡我,我父母也這樣認為。當時,我不相信、也不願意相信。我知道我和羅梅從小到大的感情雖然像兄妹一樣,但是又不同於兄妹,她一直很依戀我,我們一起在青陽鎮上學的時候,都是我在照顧她,我的突然離開,肯定也對她造成了很大打擊,但是我覺得,她之所以發瘋,是因為她遺傳了她母親的家庭病史,和我關係並不大。於是,我和父母吵了一架后,再一次離開了碧羅村。但是我離開的時候,羅梅一直跟著我,跟了我有三四里地,到對面的山坡上,我一直狠著心沒有回頭,又一次離開了家鄉。

……

東哥突然停頓了講述,因為在他身後的那張床上,羅梅睡了一覺,已經醒過來了,像個孩子一樣揉著眼睛爬起來,叫「東哥!」

東哥立刻柔聲叫:「羅梅,過來吃肉了!」

羅梅立刻很興奮,下了床來到東哥身邊,靠著他坐下來。東哥轉身揭開鍋蓋,又從鍋里盛出了那碗肉,放在羅梅面前,說:「快吃吧!」

羅梅拿起筷子,大口地吃那碗野雞肉,神情和吃相完全像個孩子。

林菲突然覺得,眼前的畫面變得不再恐怖,而是帶著溫馨。

東哥用溫柔的眼光看一眼羅梅,開始繼續講他的故事——

我第二次離家出走,覺得自己需要長大成人,擔起責任了,我於是努力想成為一個成功的人,我不再到處給人下苦力打工,而是想辦法去做生意,積攢錢。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一點兒積蓄,我用這些積蓄開了一家飯館,生意還不錯。那時候因為一心想成功,也因為忙,我再沒有回過家。就在我沒有回家的這七八年裡,我一直在努力想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我接連又開了三家店,生意都還不錯,但是開飯館是很辛苦的,我覺得很累,來錢也慢。就在三年前,我想轉行了。我把三個飯館都轉讓出去,又約了幾個平時要好的朋友,一起入股開了一家歌城,沒想到,這一次投資,讓我徹底失敗了。因為運營成本太高,即使開業後生意不錯,但是還是虧損,而我手頭又沒有多餘的錢,沒有了周轉運營資金,開業不久,這家店就陷入了困境,我只好到處借錢來支撐運轉,但是到最後,還是沒有辦法,生意越來越蕭條,欠的債也沒辦法還上,尤其是一起入股的那些兄弟,沒有合夥做生意時,都是生死過命的交情,但是等虧錢的時候,我們開始內訌翻臉,爭執不斷,到最後,他們都來逼我要退股,要錢,債主也天天上門討債,我那段時間,覺得很絕望,絕望到想要自殺,後來,我賣掉了這家拖垮我的歌城,還了債務,我已經身無分文,還有一些沒有還。這時候我想起了我的家鄉和父母,因為我真的太累了,我想回家。當有了這個念頭后,我第一時間坐了一趟車,回到了青陽鎮,去了我的母校看了看,但是也就是在青陽鎮,我竟然看見了羅梅。她在青陽鎮的街頭到處亂跑,旁邊的人都在起鬨嘲笑,她被小孩子追著扔菜葉子。當我走過去的時候,她已經認不出我來了,但是她的手裡,竟然緊緊攥著一張照片,看見我時,他把照片舉給我看,問:「你見過東哥嗎?你認識他嗎?」那一刻,我的眼淚一下子就流下來了。我抱著她當著眾人的面失聲痛哭,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覺得,我的人生是失敗,我竭盡全力去追求那些虛幻的東西,到最後一無所得,但是卻丟掉了真正屬於我的東西。我於是帶著羅梅回到了這裡。這時我才知道,我的故鄉,這個偏僻的村子里,已經沒有人了,除了我的父親母親,所有人都搬走了,羅梅的父母也搬走了,獨獨扔下了她,因為她是個瘋子。我想,我這十幾年,不但虧欠了我父母,還欠了羅梅還不清的感情債。我父母告訴我,在我離開后,羅梅動不動就會走幾里地,來到這個我和她最後一次分開的地方呆著,一呆就是一天一夜,也不知道回家。我父母是很善良的人,看著不忍心,就用我寄給他們的錢,在這裡建了一個院子,讓羅梅住下來。我回到村子里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我料理了父母的後事,也從村子里搬了出來,住在這裡。可能你會問,為什麼我要住在這個不見天日的地方,我說過,我在外面還欠著一大筆債,他們打聽到我是這個村子的人,曾經追到過村子里,好在都沒有找到我。我不是一個賴賬不還的人,但是我真的沒有錢還債了,我也累了,不想再去外面闖蕩,於是我就和羅梅一起搬到這個院子里,為了防止萬一有債主找到這裡來找我我,在屋后開了這個石頭洞穴,當外面有人來的時候,就躲在這裡。——我承認,我是一個失敗者,一個不講信用的懦夫,但是,我真的累了。我開始喜歡上這個少年時厭惡,一心想要離開的地方,也深深地依戀羅梅,因為,只有她會全心全意愛我,信任我。我想後半生就這樣永遠生活在里。我還留了一點兒錢,雖然不多,但夠我們買幾年的米面了。我會一兩個月外出一次,去鎮子上買些日用品,其它東西,這個山村會給我和羅梅的,我真希望人們永遠遺忘這裡,就只有我羅梅兩個人。等有一天所有人都遺忘了我們的時候,我們會在這裡耕種土地,種些蔬菜,再不會去打擾這個世界,也不希望這個世界來打擾我們。

他說完這番話,靜靜地看著羅梅,眼睛里,是憐惜,和悲憫。

「我想,這就是愛情最真實的樣子吧!」林菲情不自禁嘆口氣,用羨慕的口氣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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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倪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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