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楚妍妍
陸卓著看著陸林的眼神,卻充滿悲傷。
「那是你姐姐在孤兒院收養的孩子,可是還沒過多久,你姐姐就出事了,這孩子便消失的無影無蹤!」
「若那孩子平安長大,現在應該有6歲了。可是這麼小的一個孩子,恐怕……」
陸林心頭咯噔一聲,陸家人真是命途多舛,就連這個小女孩兒也這麼悲慘。
「既然是姐姐選中要收養的孩子,那就是我們陸家的人了,放心,我會去找到她的!」
陸卓看著陸林,深深的點了點頭,禁不住老淚縱橫:「我陸家當年是何等的輝煌,可現在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我一個老頭子,連這麼個孩子,都保護不了!」
「爸你這是說的什麼話,你是陸家的頂樑柱,有你在陸家才不會塌。」陸林強忍著悲痛,是多麼大的打擊,才讓這個剛直如鐵一般的老人,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我已經老了,現在你才是陸家的頂樑柱!」陸卓嘆了口氣,又是心酸,又是欣慰。
「姐姐已經離開我們了,我可不能讓你出任何事!爸,去我那裡住吧,我還需要您照顧!」
陸林並不想父親一直留在村裡,畢竟他雖然不怕三大家族的人。
可他們若是想對父親下手,村子里著實危險!
尤其是楊雪,她連姐姐都能下得去手,肯定也不會放過父親。
「知道你擔心我,可我還是在這住的舒坦!你早不需要我照顧了,忙你的事情去吧!」父子相見這麼久,老爺子終於笑了出來。
二人促膝長談了一下午,陸林出門時,已經是黃昏。
沒想到一出門便撞到了滿頭大汗的王文利。
在他身後一個戴著眼鏡人模狗樣的男人,也跑得氣喘吁吁。
陸林見狀還以為,這是王文利從哪裡搬來的救兵。
可是還沒來得及說話,那戴眼鏡的男人飛起一腳,便將王明利踹得跪在了陸林眼前。
「狗東西,老王家是遭了天譴,才出了你這麼個混賬玩意!」
「我他媽當個鄉長做的小心翼翼,你在村子里竟然給我惹出這麼大的事兒來,以後不要再叫我舅舅!」
這眼鏡男子,在陸林面前做足了樣子,才擦了擦自己的額頭上的汗,將大衣口袋中一張銀行卡恭恭敬敬送了上來。
「陸先生!我這外甥狗眼看人低,得罪了您,這是我們賠禮道歉的一點誠意!您,您手機當中的那些……」
怪不得這個王明利如此惹人厭惡,原來都是從他這個舅舅身上學的!
陸林接過那張銀行卡,還為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
可那眼鏡男臉上放鬆的笑臉,沒有保持住一秒鐘,瞬間就被陸林打入了冰窟。
「這種小事,我不想再追究。」
「可你們都做了些什麼,自己心裡清楚。」
「再犯到我手裡……你有幾個腦袋,都不夠我擰的。」
「錢,我不要,。」
陸林的一段話,讓眼鏡男的心七上八下,跳的都快從胸膛里蹦出來了。
陸林輕輕將銀行卡塞進他懷裡,他卻好像被雷劈了一樣,癱坐了下去。
陸林的確沒說什麼重話,那些手機里的證據,也不至於讓他嚇到屁滾尿流。
可就在目光對接的那一瞬間,陸林眼中毫不掩飾的殺氣,讓他瞬間崩潰。
城北孤兒院
陸林人還沒有從老宅里出來,那孩子待過的孤兒院,就已經被無心查了出來。
陸林剛踏進孤兒院,一個熟悉的影子在他面前閃過,陸林下意識的叫了一聲,果然是他的高中同學,李虎。
「麟哥!」李虎看見他,一臉的震驚,連手裡的東西都摔了:「握草,你回來了?我他媽以為你死了!」
李虎瞬間熱淚盈眶,衝上去狠狠地抱住了陸林不撒手,惹得陸林有些哭笑不得。
「你小子,見到我怎麼跟言情劇的女主角一樣!」陸林將他扔在一邊:「太噁心了。」
「我是做夢都沒有想到,還有能再見到你的一天呀!」李虎感慨:「你姐姐的事情,我都聽說了。那楊雪真是個狗東西!」
「兄弟我實在是沒能耐,畢業之後連個活都找不著,還是我家裡人托關係,讓我上這來做個雜工。」
「要是我有點出息,也不讓楊雪這個混賬活到現在!」說著說著,李虎的眼睛又紅了,他倒是真的把陸林當兄弟,是個重感情的漢子。
「你不用擔心,我會解決的。說起來,我現在的確有件事情,要麻煩你!」
陸林掏出一張照片交給她:「這孩子你見過嗎?」
「你孩子都這麼大了?」李虎目瞪口呆。
「啪!」
陸林在他腦袋上拍了一巴掌,無奈的說:「這是我姐姐曾經領養過的孩子,我姐姐出事之後就找不到她了。」
「這個簡單,我去給你找她的資料!」
李虎果然很快就拿著她的資料回來了,照片上的女孩一雙大眼睛透著機靈。
陸林拿著資料,正準備離開,可是跟在他身後的李虎卻忽然間說了一句:「哥,楚妍妍要結婚了!你知道嗎?」
楚妍妍?
陸林聽到這個名字還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這不是自己的未婚妻嗎?
她結婚,我怎麼不知道!
那個女孩本來是陸林的大學同學,又是楚家的三小姐,當年楚家拚命巴結陸家,自己就不知怎麼多了個未婚妻。
如果當年自己沒有失蹤,恐怕就要跟她結婚了吧!
按理來說,談戀愛的情侶,說分手也就分手了。
可是這個楚妍妍,非但在陸家倒台之後為了撇清關係,抹黑陸家,還上趕著去巴結趙家,勾搭上了那個趙家二公子趙佑!
好大的狗膽!
自己消失10年,他們一點動作都沒有,可自己剛回來,竟然就要辦婚禮!難道不是在故意給自己臉色看嗎?
「看來是時候給他們一點顏色瞧瞧了!」
很快,無心就已經查到了那個小女孩的下落。
「這孩子,又回到了孤兒院?」
這又是怎麼回事,一直在孤兒院的話,父親怎麼會找不到呢?
「當時大小姐察覺不對,將這孩子送到了朋友家中撫養,可是那朋友一見到大小姐出事,便立刻將這個燙手山芋扔掉了!」
「非但如此,大小姐支付給她的500萬撫養費,也不翼而飛!」
「這孩子也算福大命大了,竟然誤打誤撞地又回到了孤兒院,這才能勉強活到現在,否則……」
「否則,姐姐唯一的女兒,就要死在她這個所謂的朋友手裡了!」陸林咬牙道。
「看來,是該給她一點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