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

次日,姜離和姜縱在城裡逛了逛,買了些路上要帶的東西。

傍晚他們去了章鐵匠鋪子里找他,三人一起喝了頓酒。

顧錦也在前天離開了昭陵城,說是去其他地方繼續賺錢去了。

江湖人總是來去匆匆,章鐵匠也習慣了朋友們的行蹤不定。

「兩位小兄弟,你們闖蕩江湖逍遙自在,我也不多留你們,以後再路過這昭陵城,別忘了來找我喝酒,咱們不醉不歸~」

姜離姜縱舉起酒杯,「不醉不歸~」

章鐵匠被徒弟抗走之後,姜縱去付了酒錢,然後兩人一起回了驛館。

「江湖可真有意思,我們不僅認識了顧大叔和章大哥這樣豪爽的人,還結識了沈念阿蘭這樣有意思的姑娘。難怪人都說江湖兒女逍遙自在,咱們這樣闖蕩四方確實比一直待在樞陽山上更能學到東西。」

看著姜縱興緻勃勃的樣子,姜離點頭,「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多出來走動走動確實能長不少見識。」

姜縱歪頭,「阿姐,咱們真的兩年之後再回去嗎?你想不想師傅師兄他們?我有時候遇到開心事很想跟他們分享來著……」

姜離看著夜幕下燈火闌珊的昭陵城街道,眼神看似盯著那光亮處,實則思緒早就飄回了萬里之外的逍遙谷。

「怎會不想,那是我們的家啊……不管走到哪裡,家裡的人總是在等著我們,想家了就隨時回去看看。」

姜縱搖搖頭,「雖然我很想家,但是我們才出來沒多久,我還是想闖出點名聲再回去,也讓山下鎮的朋友們看看逍遙散人的弟子可不是只會在山上喂動物的小孩。」

姜縱到逍遙谷之後,除了學武,還被寒水賦予可餵養谷里動物的任務,有段時間他下山總能聽到山下鎮里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在背地裡笑話他是逍遙散人撿回去養豬的。

雖然姜縱不理會他們,也知道他們沒有惡意,但畢竟心裡不舒服,總是攢著勁練武功。

姜離也不說話了,只是慢慢的走著,明天一早就要離開這裡了,送沈念去了皇都之後,她打算去趟皇都東邊的海州,聽說那裡的大海非常美麗,她想去看看。

回到驛館,姜離和姜縱各自歇下。

一夜無話,天色未亮的時候,他們就帶上行囊騎著馬出城了。

城外停著一輛馬車,沈十三拿著馬鞭坐在外面趕車,車裡自然就是沈念和阿蘭了。

見姜離和姜縱策馬而來,撩開帘子扒在窗口的沈念很是羨慕,「我也好想騎馬啊~」

沈十三不為所動,阿蘭一邊啃著她的管家老爹給她買的點心,一邊補刀:「大少爺說女孩子出門還是坐馬車好,不然路上有點兒事就要耽誤行程。而且小姐你以前騎馬學的不好,少爺不會同意你騎馬上路的。」

沈念回頭瞪她一眼,「吃你的東西吧!」

阿蘭繼續吃,果然不再開口。

老遠看到沈念等人,姜離放慢速度,停在馬車旁邊,「你們還挺早的,走吧。」

沈十三揮動馬鞭,馬車穩穩的駛離了城門口。

行了半日,幾人在官道旁的林子里吃乾糧,也讓幾匹馬歇歇,吃點草。

沈十三打開水囊遞給沈念,看她和阿蘭一起吃飯喝水,轉頭小聲與姜離說話,「從城裡出來之後就一直有人跟著我們。」

姜離點頭,「是孫郡守的人,之前我抓的人知道他很多秘密,他是怕那人對我們說了什麼,所以才派人盯著我的。」

沈十三皺眉,「他還真的派人關注著你們?」

姜離吃了一口餅,「怎麼,聽你意思好像也知道點什麼?」

沈十三抽了抽嘴角,「之前老爺讓我跟著小姐看她認識了什麼人的時候,我借郡守手下的名義去驛館打探過你們的消息。」

姜縱正好過來給姜離送他買的肉乾,聞言恍然,「這麼說來顧大叔說的那個人就是你啊~」

姜離搖搖頭,「雖然那次的人是你,但孫郡守的確派了人在驛館周圍盯梢,而且時間不短。最初,我也無意窺查他的秘密,但梁玉以死相求,我只好答應。」

不想讓沈家牽扯進來,姜離只大致解釋了一下。沈十三也不笨,他知道姜離的意思,所以也沒有追問。

休息好了,一行人繼續趕路,不緊不慢的好似遊玩一般,在兩天後來到了青山寺所在的青山鎮。

沈念和阿蘭也知道姜離要找梁玉留下的東西,大家默契的把這段行程當做遊玩。

幾人夜間在鎮上的客棧住下,次日一早由沈念提出要去青山寺的山下看荷花,眾人便去往青山寺方向了。

午飯是眾人從客棧帶的酒菜,在山下的荷塘邊吃過午飯,沈念又說要去寺里看看,大家又一起上了山。

青山寺曾被山賊佔據,后又被秋玉公子滅了賊人回歸正常,再加上秋玉公子是周國大皇子的消息傳遍天下,青山寺周邊的善信又多了起來。

幾年過去,青山寺儼然成了昭陵郡小有名氣的寺廟,往來的遊客也很多。

躲開孫郡守派來的尾巴,姜離換上當初帶著的那套青色衣裙,沈念阿蘭幫她梳了個簡單的女子髮髻。

在臉上塗塗抹抹,姜離的樣子有了很大改變,雖然不及她本來的樣子好看,但卻是很不惹眼的那種尋常姑娘。

就連沈十三都沒看出從他面前走過兩次的姑娘是姜離。

「姜姑娘的易容術好厲害!」

看沈十三佩服的樣子,姜縱抬著下吧暗暗得意,阿姐只是隨便畫畫而已,要是真的用心鼓搗,絕對更厲害。

千鈞和點殤太過惹眼,姜離就只帶上了便攜的百華。

果然,那些在寺里到處尋找著什麼的眼線沒認出姜離,畢竟他們都想不到姜離會是個女人。

出了青山寺,確定沒有尾巴跟著,姜離用上輕功飛速去了山下的清水村。

清水村的村口豎著幾座牌坊,這些都是村裡的貞潔烈女守了一輩子寡換來的勳章。所以清水村還有個貞潔村的名號,而且村子後邊的魚塘還鄰著青山寺下的荷塘。

現下是午後最熱的時分,勞作的農人都習慣了午後小憩一會兒,所以此時清水村的周圍並沒有什麼人。

梁玉說的那句「青山腳下貞潔村,兩畝魚塘值萬金」就是指這清水村的牌坊和魚塘。

牌坊兩側是農作物,他不可能在這埋人,顯然梁玉拋屍的地方就是魚塘了,那麼孫郡守那怕人知道的秘密就藏在這牌坊中了。

仔細看了看這幾座牌坊,姜離發現最新的這座有問題,右側靠近農田的石柱被分割過。

掏出百華把石板縫隙的碎屑清理掉,姜離拿下了一塊石板,果然裡面有東西。

伸手把它掏出來,是一個用油紙包裹住的盒子。

合上石板,姜離拿著箱子離開村口。

在無人的地方,姜離打開了盒子,裡面有孫郡守收到的,一個沒有署名的人寫來的信件,和幾本薄薄的小冊子。

打開信封,姜離越看越是心驚。

孫郡守背後的人顯然是個大官,而且他們還是一個皇子的黨派。

「二皇子?」

姜離聽寒水提過一嘴,二皇子魏文傑個性謙卑,喜文不喜武。他的母親是蜀國郡主,當初是和親來的周國。

按理說,二皇子的母族不在周國,應該是沒什麼人會支持他這個帶有別國血統的皇子的啊……

他們還暗中積攢兵力,難道想造反?不可能吧……

大周人都知道,雖然皇帝最喜愛的是大兒子徐懷瑾,但自從他改隨了母姓,就早與皇位無緣了。

現在周國眾皇子中,唯有魏孟極是嫡出的皇子,先不說他師從逍遙散人,單是這些年皇帝交給他的事他都完成的很漂亮,朝中大臣就都覺得他就是太子的不二人選。

二師兄做不做太子當不當皇帝姜離是不在乎的,但是如果有人用卑鄙的方法謀取皇位,姜離還是會擔心魏孟極受到傷害,畢竟他真的很疼姜縱這個小師弟。

把信重新裝好,姜離翻了翻那兩本冊子。一本是孫郡守這些年貪污的賬本,一本是他私下招兵買馬的名單。

昭陵郡地處周國中部,距離皇都既不近也不遠,而且遠離備受矚目的北川,四周山林茂密,物產豐富,在此屯兵確實方便。

把東西都收好,姜離又悄悄回到了青山寺,換回了早上的衣服。

沈念等人在寺里分散著溜達了一下午,那群尾巴也跟了他們一下午。

現在姜離回來了,大家就可以回去青山鎮了。

又在客棧住了一晚,第二天一行人繼續上路。

看他們還是那樣不緊不慢,跟著的人中離開了一個回去向孫郡守彙報。

孫郡守讓他們繼續跟著,看他們到底要去哪。

其實孫曄河覺得姜離他們可能真的什麼都不知道,但他謹慎慣了,派人跟著就是求個心安而已。

五天後,在昭陵郡繞了大半圈的姜離等人終於進了蒼梧郡的地界。

這次他們沒有再遊玩了,直奔皇都而去。

孫郡守有些不安,一離開昭陵郡就馬不停蹄,莫非他們真的拿到了什麼?

不行,我要給那位大人修書一封,讓他多注意一下這幾個人……

孫郡守派出的人快馬加鞭日夜兼程的去了皇都。相比之下,第一次出遠門的沈念開始有些身體不適了,所以他們的行程只能又慢了下來。

待他們到了皇都,那位收到孫郡守來信的大人早已布好人手,自他們進了皇都就開始密切關注著他們。

沈十三帶著他們去了沈家在皇都的宅子,商行掌柜的早就得了沈亦書的信兒,事事都考慮周到了。

姜離和姜縱也跟著住下了,因為他們察覺到了有人在進城的時候就盯上了他們。

沈念懨懨的,進了宅子就找了個房間躺著,阿蘭也跟著過去了。

沈十三這次是跟著沈念來的,所以也不需要去商行,就陪著姜縱在宅子里到處逛。

姜離是把東西帶來了,但是要交給誰呢?魏孟極是俠義,但朝堂之上有權勢的人不少,她怕東西交給他會給他惹麻煩。

姜縱建議直接把東西給皇帝。他們在逍遙谷七年,也見過皇帝幾次,身上還有皇帝給逍遙谷眾人的信物,可以出入皇宮暢通無阻。

找不到更合適的人選,姜離同意了姜縱的話。

清晨,姜離換上沈家婢女的衣服,隨著買菜的廚娘一起去了早市。

進了熱鬧的早市,姜離找了家成衣鋪買了件看起來還行的裙子,換上之後去了皇宮的方向。

正門大道上都是剛下朝的官員的車馬軟轎,姜離不想引人注目,就去了西側的偏門,出示了逍遙谷的令牌。

自打皇帝命人造了這個信物,守衛宮門的侍衛們還沒見過一次逍遙谷的令牌,這時看見一個穿著普通的姑娘拿著這傳說中的令牌,著實有些好奇。

他一邊帶著姜離進宮,一邊偷偷用餘光打量她,姜離覺得好笑,難道她臉上有什麼東西嗎?

在宮裡七拐八拐的走了約莫小半個時辰,帶路的侍衛把姜離交給了一個看著更加英武的男人,姜離聽到他喊對方「賀將軍」。

那位將軍揮手讓侍衛離開,走到姜離面前,「姜姑娘。」

姜離挑眉,「將軍認識我?」

將軍點頭,「末將是陛下身邊的禁軍統領賀朗,奉命去過逍遙谷。」

姜離點點頭,「賀將軍。」

賀朗轉身帶著姜離去往皇帝那裡,除了回答姜離的那一句話,再沒開口,直到姜離到了宸習殿。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許君餘生相守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許君餘生相守
上一章下一章

第29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