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複雜的成親禮
經過半個月的悉心準備,所有一切都已準備妥當,這天寧夏同魅舉行結婚大禮。
秦皇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十一月十五日,酉時初(下午五點),寧夏的迎親隊伍開拔蒙府……
上次寧夏帶著魅去拜訪蒙府,後來聽魅說老夫人慾收自己為義女,見魅低頭不言語便讓她回來好好想想。
寧夏設身處地地為魅思考了一番,覺得魅如果成了蒙武的義女,那對於她而言無疑是最好的結果,這樣一來除了自己她就還有其他親人可以依靠了……
魅沒有父母親人在世,甚至於連自己的父母是誰都不知道,而蒙武已收魅為義女,那蒙府即是魅的娘家,所以寧夏要去蒙府接親。
據魅說,老夫人一直想要一個女兒,無奈年歲已大無法生育,內心甚是遺憾。
之前魅隨同秦皇來過蒙府幾次,老夫人看到這個女娃就覺得滿心歡喜,後來又偶遇一老道,老道說若想保蒙氏百年不衰,家裡需要一個女兒,而這個女兒會跟著一位即將成為這亂世唯一的王而來。
王?那不就是秦皇了嗎,且不管秦皇最終能否成為這亂世唯一的王,單憑自己內心對魅的那種親切感,那魅便是自己的女兒,所以才有後面這一出。
什麼是婚禮?
「婚禮」的「婚」,從「黃昏」的「昏」上得來,按照《儀禮》,親迎時有人在車前手執火把引導前往女方娘家,所以這個時代結婚不宜按照現代的常識定在中午,而應拖後到傍晚乃至入夜時分。
在戰國結婚,執行的是周禮上的三書六禮,當然也可以按照實際情況操作,如果結婚的雙方都是貧民的話,那麼只要新娘子頭上蓋一塊細紗,新郎揭開它,然後雙方拜一拜男方父母,便算是結婚了。
由於寧夏已貴為縣令,所以必須按照貴族禮儀照辦,三書六禮一樣都不能少,這讓某人很是苦悶,不過隨即轉念一想,這都是為了他們兩個人,便也釋然。
「三書六禮」中的「三書」指的是:
其一、聘書:訂親之書,男女雙方正式締結婚約。納吉(過文定)時用。
其二、禮書:過禮之書,即彩禮清單,詳盡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納徵(過大禮)時用。
其三、迎親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親迎)接新娘過門時用。
那「六禮」指的便是:
其一、納采:即婚禮之首,屬意女方時,請媒人作媒,謂之納采,現代稱「提親」。
其二、問名:男方探問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時辰,以測吉兆,謂之問名,現代稱「合八字」。
其三、納吉:問名若屬吉兆,便遣媒人致贈薄禮,謂之納吉,現代稱「過文定」或「小定」。
其四、納徵:奉送禮金、禮餅、禮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禮,謂納徵,現代稱「過大禮」。
其五、請期:由男家請算命先生擇日,謂之請期,又稱「乞日」,現代稱「擇日」。
其六、親迎:新郎乘禮車,赴女家迎接新娘,謂之親迎。
除此「六禮」之外,按照各地風俗不同還有一項不在內的禮:
安床:擇定良辰吉日,在婚禮前數天由好命佬將新床搬至適當位置。
然後,在婚禮之前,再由好命婆負責鋪床,將床褥、床單等鋪在床上,並撒上各式喜果,如紅棗、桂圓、荔枝幹、紅綠豆及紅包。
安床後任何人皆不得進入新房及觸碰新床,直至結婚當晚新人進房為止。
為了讓今後的生活幸福美滿,寧夏也封建一次,讓胖山把好命婆,好命佬請來為自己安置新房。
「六禮」中尤以親迎之禮最為繁瑣,這一步也是整個婚姻儀式中最為重要的,寧夏把它歸納為幾個部分:
首先是迎親。
迎親是最麻煩的(古今一如),首先在出門之前,男方在家裡擺上一大堆東西(基本上都是能吃的)。然後新郎穿著「爵弁服」(一種用於婚禮迎親的標準禮服),淺絳色的黑邊的「裳」(夫君穿著的裙),再帶著一票身穿「玄端」(一種玄色禮服)的隨從,駕著黑漆車前往女方家迎娶新娘。
一路上,前面有人舉著火把帶路,新郎的車後面有兩輛從車以及準備給新娘的婚車。
車隊到女方大門口停下,然後等女方梳妝打扮(紅邊的「純衣」),站在房裡等著(朝南邊)。
女方的父親出門接新郎進門,新郎又遞上大雁為禮,雙方行禮(沒這麼簡單,事實上是對一堆人行一堆禮),然後新郎帶著新娘出門。
你以為這就完了嗎?然而並沒有。
麻煩的是新郎還要假裝坐在車上駕車,請新娘上車,新娘上去后,新郎再跳下來請人代為駕車,自己跑上另一輛車,急匆匆地先趕回去,跑到自己家門口,再站著等車隊回來,就這一步差點沒把寧夏累死。
緊接著是飲宴。
麻煩的迎親過後,是更麻煩的飲宴。首先,按照《儀禮》規定,新郎、新娘、姑舅(男方父母,也是女方的公公婆婆)、媵(貴族女子出嫁時陪嫁的人)等還要各自找好方位,行一大堆不知所謂的禮節,寧夏一頭霧水看著胖山行禮。
飲宴上最重要的環節是新婚夫婦共吃祭品,象徵雙方尊卑相同,互相扶持,榮辱與共。
具體來說,新人們要吃牛羊的肺、肝,菜醬、肉醬、黍稷、豬肉等等,兩人先祭黍稷、肺,然後夾著肉食蘸菜肉醬共食,一共吃三次,才結束。
那味道讓寧夏苦不堪言,強忍著內心的翻湧,含淚吞下……
宴會結束之後便舉行「合巹(jǐn)禮」,把一個匏(páo)瓜剖兩半,雙方各執一個飲交杯酒,后飲漱三次,則稱為合巹。
隨後將新婚夫婦吃剩下的食物撤走,而且有意思的是當食物撤出后,新郎吃剩的要交給女方家人一掃光,新娘吃剩的則要交給男方僕從大快朵頤,為何如此呢?
據寧夏了解到,兩個人結婚後,代表兩人背後的家庭亦同新人一般榮辱與共,簡單說來就是兩個家庭以後都是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然後便是相見。
下人和僕從們要給新人們準備好婚房,新郎、新娘脫衣——禮服,新郎的禮服要交給女方的人,新娘的禮服則要交給男方的人。
接著紅燭搖曳,新郎親自為新娘摘下頭上的「纓」。
「纓」是男方送給女方的一種類似頭繩一樣的彩色帶子,訂婚後新娘便用它來束髮,直到成婚後才能由新郎親手取下,這一點也還是比較浪漫的。
再之後,撤除室內的蠟燭,不相干的人離場,女方的陪嫁人員待在門口,隨時聽候差遣。
之後的事大家都知道,那便是洞房花燭。
可是當進行到這一步的時候,時間已經快到寅時中了,複雜的婚禮過程,讓某人累得懷疑人生,著床就睡了過去。
人生三大幸事之一的洞房花燭夜,某人卻是在睡夢中度過的……
魅靜靜地躺在他的身旁,一臉幸福地盯著寧夏看,時不時地還會用纖細的手指溫柔地撫摸寧夏的臉,而某人卻睡得就像個死豬一樣的,鼾聲陣陣。
魅把頭枕在寧夏的胸膛,隨著他的呼吸聲上下起伏,便也慢慢熟睡了過去。
第二日一大早,魅和寧夏便早早起床,沐浴整潔,換上新衣,前去拜見胖山。
由於寧夏沒有父母,原本要按照「婦入三月,乃奠菜「行廟見之禮,也就是說魅嫁給寧夏三個月後要準備祭食去奠拜他的雙親,稱為廟見。
大凡見舅姑或廟見禮,均是親迎婚禮的後續,目的是為了觀察新婦娶進門后表現出的所謂「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即成婦之道。
不過寧夏卻把這一步替換掉,讓胖山長兄為父替代了自己父親的位置,應該說胖山長兄為父幫他主持了整場婚禮,
雖然很累,不過胖山卻是笑顏逐開,高興地不得了……
她雙手捧著笲(fán,一種圓形竹器),裡面盛著棗、栗子,見到胖山時,便將棗獻給他,而胖山則摸一下棗起身答謝。
本來笲中還應該盛有腶脩(duànxiū,一種經過捶搗加上薑桂製成的干肉)的,腶脩本應孝敬給婆婆,而婆婆則手持著腶脩拜謝。
無奈寧夏沒有母親,胖山也沒有妻子,所以這一點便被省略。
再之後魅再出去,回來時手上端著牛肉豬肉等,在一系列的繁瑣不堪的手續中侍奉胖山進餐,婚姻走到現在,才終於皆大歡喜,圓滿完成。
「啊啊啊啊!終於結束啦,媳婦兒,往後餘生,請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