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小爭執
()林越追問之下,胖子才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說了出來。原來他打聽到一位精於魔法陣的老魔法師,可是那老頭脾氣古怪,居然住在貧民區里,而且胖子找上門的時候還遇上了另一夥要拉攏他的人。
這老頭倒是一視同仁地表示:貧民區大半民房都毀損嚴重,誰能解決這個問題,他就跟誰走。
王都無比繁華,可散布在王都外圍的貧民區卻依然困苦。畢竟每時每刻都有無家可歸的人前來投奔王都,再大的地方也容納不下這龐大的人流,能在外面劃分出一片貧民區已經是仁至義盡了。
要重建或修整貧民區的幾十萬間民房,就算是發動軍隊也很困難,所以另一伙人一聽到這個條件就轉頭走了。
可胖子這人從來不知道什麼是困難。他二話不說就直奔貧民區那破落的傭兵公會,發布了一個可以組隊參加的大型任務,任務賞金一共一百萬金幣。
重賞之下,整個貧民區幾乎都聞風而動,在傭兵公會記過名的人立刻去接了任務,沒記名的也幫熟識的人幹得熱火朝天。
僅僅七天,整個貧民區就變得井井有條,甚至還按照老魔法師的規劃,增加了不少基礎的排水和防火措施,修建了小型的中央廣場,儼然已經成了一座小城。
有暫駐貧民區的吟遊詩人把這一變化稱為「七日奇迹」,並編成吟遊曲迅速傳唱開去。這事傳到王都以後,引來不少好奇的勛貴攜伴出遊,分外熱鬧。
林越不由有些鬱悶:怎麼幸運之神就這麼眷顧胖子?這一百萬花得太值了——不僅請到了一個似乎很厲害的老魔法師,還成了「奇迹」締造者。
林越「輕輕」地拍拍胖子的肩:「你來就是告訴我這件事的?」
胖子被他臉上兇狠的笑嚇住了,連忙說:「不是不是,是沃夫老先生要見你,他說要你當面跟他說清楚整個『印刷』過程。」這沃夫老先生就是他花一百萬請來的「技術人才」。
「沒問題。」林越滿口答應,「下午我給學生測試完就去你那,你沒搬家?」
「當然沒搬。鎮長還說他要把鎮子賣給我,我覺得不錯,改天跟他去簽訂合約。」胖子兩眼發亮:「那樣的話整個鎮子都是我們的了!」
林越覺得有古怪:「王都附近怎麼有人敢擅自割讓城鎮?」雖然那個鎮子不怎麼大也比較偏僻,但畢竟是在地圖上有標記的地方,不可能說賣就賣。
胖子對這些東西一向兩眼一抹黑:「不知道。不過那鎮長好像說過一點,似乎是因為貧民區的關係。」
林越明白了,胖子那一百萬花得太漂亮,這下不僅在民間打出了名聲,上面也有人注意上他了。如果他再把印刷體系搗鼓出來,那他那僅為男爵的爵位絕對會往上提一提。
對於胖子攻略失敗這一件事林越一直有些愧疚,見胖子有這種好運氣他自然高興。畢竟他遇見阿格斯、尖牙、長耳他們只是偶然,幫三班學生們找出路也只是責任使然,只有胖子是他主動去招惹的。如果用以前左擁蘿莉右抱御姐群里的標準來衡量的話,那就只有胖子是親兒子……林越突然感覺一陣惡寒。
這麼大個兒子,他可消受不起……
甩掉腦海里那個可怕的念頭,林越招呼胖子嘗嘗長耳弄出來的新鮮冷飲。說新鮮當然是對這邊的人而言,對林越來說那就是再普通不過的東西,比如擺到胖子面前那杯就是由野牛獸的乳汁、花糖還有各式水果精製而成的「雪糕」。
由於這邊的物種跟地球有點兒交叉卻又差異極大,林越又沒有《世界菜譜大全》之類的書穿過來,在菜色研發這方面是完全幫不上忙。不過長耳很厲害,光是聽林越描述食物的口感就能仿製出相差無幾的東西。
最讓林越吃驚的是,通過這些天的交流他才知道,這邊的人一般不會把蛋當食物。因為這邊的每個種族乃至於物種都是成長到一定階段才出現天賦,他們怕扼殺了對自己有大用的東西。而人們也不會蓄養牲畜,肉食一般是由冒險者們打回來統一售賣,再有就是捕獵那些襲擊莊園魔獸了。
不過尖牙跟長耳連肉都不吃,林越自然不會攛掇他們去搞畜牧業,反正他也不用靠這個來賺錢。
見胖子三兩下就把那混雜著榛果、甜果、雪果、西梨四種口味的拼盤式雪糕挖得一乾二淨,林越嘖嘖讚歎:「照你這吃法,你怎麼沒胖回來?」
胖子興奮地說:「你也覺得我現在不胖?」
林越:「……」
高興完了,胖子又追問這冷飲是去哪裡買的,他要去挖角。
這時長耳默不作聲地走了出來,把最新的一種「雪糕」放到林越面前,然後又走回後邊的廚房——由始至終都沒看胖子一眼。
胖子縮了縮:「怎麼屋裡突然變冷了。」
林越幸災樂禍:「你可以試著把長耳挖回家。」
「還是不要了。」胖子委委屈屈地說。雖然他比較遲鈍,但是也知道這個叫長耳的傢伙不怎麼待見自己。要不是上次林越把他放了進來,這回恐怕他也進不了門。
見胖子似乎因為長耳的態度有點受傷,林越問道:「你真的要把那個鎮子買下來?」
胖子摩拳擦掌:「當然要買!那可以花掉我一半的錢!」
林越忍了又忍才忍住揍人的衝動,認真跟胖子商量:「那我跟你租個莊園,以後專給長耳他們供貨。以長耳這種個性估計是不怎麼願意跟別人打交道的,現在自己吃還好,食材很容易弄到手。到時店一開張就不同了,那得是流水一樣地購進。自己料理一個莊園最好,一勞永逸。」
胖子聽得一愣一愣,老半天才反應過來:「你們要開店?我怎麼不知道?」
這要解釋起來可沒完沒了。林越皺起眉,隨口敷衍:「這你不用管,沒你的事。你說同不同意租不就成了?」
「租什麼,我直接送給你啊!」
「朋友歸朋友,錢歸錢。」
胖子不滿:「可是……」
林越覺得這是原則問題:「沒有可是,你不租我也去別的地方租也一樣。」本來這事他早就有計劃了,是為了緩和胖子跟長耳的關係才把地方選在那邊的。
胖子低著頭不說話。
林越眯起眼:「胖子?」
胖子迅速抱成一團,轉成圓球形態:「你開店也瞞著我,你又不肯要莊園……」兩肩一聳一聳,似乎又開始抽噎了。
「……胖子,你能不能有點出息……」
「你什麼都不告訴我,好像有我沒我都沒關係……」
本來就沒關係!他還能裝得更可憐一點嗎?林越咬牙切齒:「你以為你還是當初那個肉球?這麼大一個人哭成這樣不要太難看!」
胖子很委屈:「你不告訴我……」
面對死乞白賴的胖子,林越只能把開店的始末一五一十地告訴他。整件事實在太複雜,說到最後林越已經口乾舌燥,於是不再管對面盯著自己認真思索的胖子,埋頭解決長耳端出來的新冷飲。
吃到一半,胖子似乎突然想通了:「不對啊!你也直接把錢給了尖牙和長耳!他們開店用的都是你的錢!」
林越頭也不抬:「我的錢我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這不對!你能跟他們這樣,怎麼跟我就要分清楚!」胖子似乎又想縮成團:「明明是我先認識你的!」
「跟認識先後沒關係,我的原則是不花別人的錢。」林越還記得以前他跟一個朋友好得不分彼此,結果有一次起了爭執對方就叫他把用了他的東西都還回去——明知道他那時困難到連說出「還就還」的底氣都沒有,明知道他自尊心很強,卻還是當眾說出那些讓他極其難堪的話。雖然那時只是十二三歲,但那種在眾人側目之下無地自容的感覺,林越至今還記得。從那以後他就明白,再好的朋友也要把帳分清楚!林越緊捏著手裡的短勺,感覺心裡的火都被勾了起來:「你要是急著把錢用光,直接到街上撒了就好,保證立刻讓人撿掉,不用往我這裡送。」
見林越變了臉色,胖子有些慌神。即使上次說錯話冒犯了阿格斯,林越也只是冷下臉,這次林越的眼神卻不對勁,似乎真的很惱火。胖子趕緊坐起來,滿臉堆笑:「租!等鎮子交割完畢立刻就租!要多大的地?租金多少?你定你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