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章 安城往事

終章 安城往事

再勇敢一次,以不負青春,不枉年華。將來垂垂老矣,也能挺直腰桿,對自己說,我精彩地過完一生,不後悔。

———題記

安城,大街上,一道肥胖的身影,漫無目的,踽踽獨行。

風聲蕭蕭,枯葉遍地,他不知道要去哪裡。

找小星星嗎?她太忙,他不願打擾。

恍恍惚惚中,他來到酒吧街,才發現,天還沒黑,醉玲瓏酒吧,沒有開門。

不由得苦笑,秦大寶繼續往前走,轉過一條街,來到中環。

他看到一家書店。

想也不想,他邁開腳步,走了進去。

書店人好多,孩子、青年、老人,他們都各自捧著一本書,安安靜靜地看著。

秦大寶笑了,這世上,除了醉玲瓏酒吧,恐怕也只有書店歡迎他了。

他喜歡書店。

這裡沒有歧視,沒有偏見,沒有冷嘲熱諷,他很長時間,都在書店度過。

在這裡,他不再是格格不入的那個人,大家都一樣,尋找著自己喜歡的世界。

秦大寶緩緩移動身形,從一排排書架旁走過。

忽然之間,他停住腳步,目光一縮。

有一本書,擺放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書面上,四個血紅的大字,格外醒目。

「一念原罪!我的書!」秦大寶低呼。

顫顫巍巍地拿起書本,翻開第一頁,果然,署名上,印著三個黑色小字:吳開陽。

這是他的筆名。

很多年前,他背著吉他流浪,在山西的一家小餐廳,遇到那一對正在逃亡的神仙眷侶,他為他們的故事而震撼,他才知道,原來人可以這麼活著。

得到允許,他用那個人的小名,作為筆名。

那對情侶,就是大名鼎鼎的吳志遠和陳曦。

這本書,他早就寫完了,直到今年年初才發表,先是在網路上發,後來找到出版社,印刷出來。

也因此,他還清了所有房貸。

雖然如此,他的書,在茫茫人海中,並沒有盪起一點點水花,他依舊籍籍無名,只有在一些大書店,才能看見他這本書。

沒想到,在這西南小城,竟然發現了。

而後,他開始創作新書,不料剛寫了不到五分之一,卻與妻子分道揚鑣,可惜,可嘆。

想到這裡,秦大寶緩緩合上書本,找個角落,坐下身來,從兜里掏出一支筆,一個本子,寫下一段文字:

零八年九月,唐風被冤枉,在南水路,被人一槍狙殺。

同年十月,婺城,吳志遠為了救陳曦,把一個龐大的人販子集團,近乎所有人殺得乾乾淨淨,被警方通緝。

零九年年底,吳志遠自殺於婺城高鐵站,陳曦挺著大肚子回龍潭,接管晨曦學校。

一零年四月,陳思遠出生,以聰明絕頂轟動一時。

一二年,吳用被林浩天擊斃於小巷之中,不久,林浩天辭職,劉星語接任刑偵隊長之職。

一四年,於眠眠為了妹妹討個公道,被亂槍打死,喋血三尺。

同年,劉星語因為幾句話被視為瘋子,關近療養院。

同年,劉海天、朱雨蝶、徐小波、楊發久四人組,策劃驚天大劫案,王宇頂罪,雨蝶身死,徐小波在龍宮天池建了一家飯店,名為,候蝶!

同年,劉星語就任公安局局長,劉海天,徐小波,楊發久自首,劉星語親自把自己的父親、叔叔和朋友送進監獄。

一六年,江若雪支教於蠻荒之地,就任晨曦學校盤山分校校長,為救一個學生殤於滔滔盤江,天地同悲,陳曦為其提字:為人師表。

同年,陳曦心死如灰,想自絕於龍潭後山、隨吳志遠而去,被其子陳思遠發現,以死相逼,陳曦斷絕輕生之念,放權晨曦學校事務,全部交接於吳紫萱。

同年,秦大寶重新創作,將這些人,稱之為放逐者,他把他們的事迹記錄下來,像是一幅悲壯的畫卷,又像是一首沉悶的死亡鳴奏曲,書名為:放逐之歌。

……

「呼……」

寫完之後,秦大寶小心翼翼把本子收起來,長出一口氣。

「兄弟,把我也寫上唄!」

正在這時,一聲輕笑,傳進秦大寶的耳朵里。

秦大寶一驚,他才發現,不知何時起,身邊坐著一個青年,笑吟吟地看著他。

「我也是放逐者!」青年瞥了秦大寶手上的書一眼,笑眯眯說道,「沒想到,你認識吳志遠,認識唐風,你真是幸運啊,還得到吳志遠的允許,用他的小名,作為你的筆名!」

「你!」秦大寶無言。

他不想讓人知道,他只想把安城的一些人和事寫出來。

這是他的家鄉。

身側這個青年,其貌不揚,但眼睛里無形中閃過的光芒,凌厲而迫人,絕對不是簡單人物。

「不願意嗎?」

青年見秦大寶不語,他搖搖頭,眼睛里,閃過一抹黯然。

「那真是遺憾了,還以為你會答應呢,哎!過了今天,可能就沒明天了!」

秦大寶呼吸一窒,下意識問道:「你發生什麼事了?」

「我現在倒是好好的,但一會兒就不知道了!」

青年聳聳肩,而後,掀開自己的衣服。

秦大寶睜大眼睛,大駭。

槍!這個人,腰間竟然別著一把槍!

秦大寶低呼:「你……你要幹什麼?」

青年咧嘴一笑:「不幹什麼,殺人!」

「什麼?」秦大寶震驚無比。

他看得出來,此人不是開玩笑。

「我要殺一個大人物,她的存在,擋住了某些人的路,我也不想殺她,但沒辦法,你書里不是說了嗎?那隻渴望光明,爬到天堂門口的螞蟻,最後發現,那一縷希望之光,是由他們自己的鮮血鋪灑而成,我和吳志遠,唐風,江若雪一樣,只是其中一隻螞蟻,身不由己!」

「你要殺誰?」秦大寶深吸一口氣,問道。

青年沒有回答,拍拍身上,悠悠站起身來,看了一眼手錶,往門外走去。

「時間差不多了,每次她來中環辦案,都會來準時在書店門口買一盒裹卷吃,哎,這是什麼世道啊,惡人當道,而一個真正的女英雄,將要死於我手!可悲,可悲!」

青年走了,留下秦大寶一個人,怔怔愣在原地。

「大人物、辦案、女英雄?」忽然之間,秦大寶像是想起什麼來,驚叫一聲,「小星星!他要殺小星星!」

是啊,小星星最愛吃裹卷了,從小就這樣,特別是中環這家,她常來。

只是,那時沒有書店,但這家裹卷攤,依舊還在。

秦大寶站起身來,呼吸起伏不定。

怎麼辦,怎麼辦?

「再勇敢一次,不負青春,不枉年華!」

秦大寶咬牙,不再遲疑,往門口衝去。

來到門口,第一時間,他便看到一道英姿颯爽的身影,拿著一個裹卷,細嚼慢咽。

與此同時,一個幽暗的角落裡,一個其貌不揚的青年,從腰間緩緩拔出一把槍來……

「大寶哥,你怎麼在這裡?」

「小星星!」

秦大寶大吼一聲,猛撲過去,肥胖的身體,嚴嚴實實,擋在劉星語面前。

「砰!」

一聲槍響,劃破長空。

風中,一顆金色的子彈極速旋轉,噗的一聲,穿過秦大寶的眉心。

霎時間,血花點點。

整個世界,忽然安靜了。

「不!」一聲悲吼,劉星語拔出槍來,對準角落裡的青年,連開三槍,後者倒在血泊中。

這時,秦大寶的身軀,踉踉蹌蹌,嘭的一聲,仰面而倒,重重砸在地上。

「小星星,哥哥不是窩囊廢吧!」秦大寶笑了,緩緩閉上眼睛。

「不,大寶哥,大寶哥!嗚嗚嗚!」

劉星語抱著大寶,放聲大哭。

風繼續吹,大街上,枯葉遍地,一個人,兩具屍體。

……

一個月後,安城,西郊。

一個嫵媚多姿的女人,提著一壺酒,爬上一座半山腰。

來到一座新墳前,她打開一本書,打火點燃。

在墓碑前,她撒上半壺酒,而後,仰起頭來,一飲而盡。

風不停地吹,墳前的書本急劇燃燒著,她坐在墳前,一個人,長發飄飄。

「你好呀,作家!玲瓏來看你了,我家用哥也葬在這裡,有他在,沒人敢欺負你了!」

……

本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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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逐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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