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他應該不是喝酒吧。」
「那是什麼?」魏朴珏也沒有解釋更多,他只是先把電腦給摔回了自己房間,然後跟著紀文康走到了下面。
他把肖冷抱了上來,肖冷在他腋下夾著還挺安穩的,也不亂動,也不亂撲通。
「明明知道自己聞不了酒味,你為什麼還要去聞?」
肖冷一手摟住了魏朴珏的腰,大聲反駁:「我沒有。」
「那你怎麼醉了?」
「我就聞到味兒了。」
「那你為什麼不搞個鼻塞?」
「沒有鼻塞,那你知道你現在在幹嘛嗎?」
肖冷想了一想,沒有回話,然後突然伸出了雙手往前面一伸一劃拉,「我在游泳。」
「我要把你這個錄下來,你會不會覺得羞愧?你到時候清醒了還會有這個時候的記憶嗎?」
「會的。」肖冷老實回答。
「你真的記得?」
「真的記得。」
「那你現在還清醒嗎?」
「清醒的。」
「那你喜歡我嗎?」
算了,不說話了,這個問題有些超綱。
「明天我就跟你一起回去開心嗎?」
「開心。」
「我看你也不怎麼開心呢,我開心。」
他重申了一遍,「那你那開心是要幹什麼的呀?」
「開心是要笑的,那你笑一個呀。」
「嘶嘶嘶。」
經過今天的肚子餓,肖冷明白自己進入R7后,身體發生了不一樣的改變。
她似乎是得按照R7的生活方式生活了。
她對這並不排斥。
敲了幾下門,魏朴珏沒等房內的肖冷有所反應就進去了。
肖冷原本是想營造一個還沒有睡醒的狀態的,結果情感還沒到達那個點,魏朴珏就拉開了門。
簡直就是個小屁孩。
肖冷索性繼續把眼睛給閉上了。
裝作沒醒。
魏朴珏是想進來洗簌的,走到衛生間門口時,又頓了頓,抬步朝房間裡面走了進來。
魏朴珏表情緩和了下來。
「起來洗漱吃飯了。」
肖冷演技自認為在現,反正她臉上的表情也沒幾個,她緩緩睜了眼,眸子里還有些未清醒的迷茫。
其實她現在清醒得要緊。熱點書
肖冷微微偏頭:「好。」
魏朴珏的心情還不錯。
雖然沒有眉飛色舞。
不過他的好心情只持續到他進衛生間。
吐酒後我只能看著自己身子胡作非為
1.
同學的生日宴上,牛柏麥被勸酒n次,少言寡語的性子讓他連拒絕都無能為力,只能一杯杯的喝著,為了少喝一點,他只能把喝的速度放慢,但是……
他還是醉了。
醉酒很難受,肚皮漲得微微凸起,酒下胃后似乎是被煮了,一個勁在肚子里沸騰。
時不時打個嗝,那種氣味真令人上頭。尚有一絲意識殘留,忍著到了喉嚨眼的吐意,頂著頭重腳輕的身體,邁著輕飄飄的步子,扶著牆壁來到廁所洗手台。
彎腰,「嘔——,嘩——」
胃一抽一抽的蠕動,五顏六色都往外邊沖,最後吐無可吐,嘩啦了幾口綠色的膽汁。
意識模糊,他力氣虛脫到哐地一聲,頭掉進洗手池,得虧剛剛水一直流著,池裡面也沒有多少嘔吐物,不然丟臉丟大發了。
幾分鐘后,意識漸漸回籠,他睜開眼睛,卻看到一個格外熟悉卻陌生的身體。
九十度非常不合格的鞠躬,腳軟趴趴地拖著,一手曲著一手垂著,腦袋——掉在洗手池,還有一股股水澆這後腦勺。
這不是——
「哈哈哈,牛白賣,我只聽過洗冷水臉醒酒的,沒見過洗頭的。」廁所又踉踉蹌蹌進來一個人,牛柏麥的同學王早,關係一般。
雖然關係一般,但此時也讓牛柏麥安心不少,衝到王早身上,卻感覺自己身子一痛,啊——自己被撞散了!
牛柏麥等著四肢又重新回到自己身上,即使他現在看不到自己意識的身體,但總歸還是有感覺,喝酒把自己魂喝飛,所以自己只是一團有意識有感覺的無實物。
垂頭喪氣回到那個冰冷冷的身體上面對著鏡子坐著,也好,反正自己已無牽挂,也不會有誰為他悲傷。
惆悵之中,卻看到那些水都往他腦袋裡面鑽,不是順勢往下滑,是真的鑽在腦袋裡面了!
腦袋進水了!
牛柏麥也沒有多大感覺,就是似乎想笑。
王早似乎看出來有些不對勁,把牛柏麥身子拉了出來,腦子扶正。王早看見牛柏麥還睜著一雙無神卻還可以動的眼珠鬆了一口氣,若是再來晚一步,這個傻小子怕是要淹死了。
牛柏麥的身子看著王早,慢吞吞的重複著他剛才說的話,「哈哈哈,牛白賣,我只聽過洗冷水臉醒酒的,沒見過洗頭的。」
話是一模一樣的,但以一種毫無起伏的聲調說出來總感覺很詭異。
王早翻個大白眼,醉酒還可以學別人講話,不過也只得任勞任怨的把他攙回了房間,朝裡面喊了一句:「誰注意點這個傻大個,醉得不認人了。」然後又踉踉蹌蹌地原路返回上廁所。
牛柏麥倒在沙發上,沒有人管他,所以也沒有注意到他們說的話被牛柏麥一字一句地重複著。
飄著的牛柏麥注意到了,只可惜他現在或許不能稱之為人了。
真柏麥看著傻柏麥漆黑一片的眼神逐漸凝聚出細細的光彩,之後那雙高度近視眼變成了清凌凌的眸子,也不知道眼鏡掉哪去了,傻柏麥眼裡盪出的水波看得真柏麥直呼漂亮,像小姑娘一樣。
原來腦袋進水不是個貶義詞。
傻柏麥一直維持著趴的姿勢,觀察著周圍的人,嘴角一會勾起一會放下,一會兒又裂開嘴無聲的笑,眼睛半眯又瞪圓,鼻孔一會兒大一會小,真柏麥看著傻柏麥總感覺很丟臉。
2.
傻柏麥是自己走回去的,散場的時候班長問他有沒有多大事,真柏麥看著傻柏麥傻笑著搖頭,還拍拍自己的胸脯,朗聲說沒事兒。
真柏麥看著怪彆扭的,一團水佔領了他的腦袋,操縱著他的身體看起來幾乎別無二致,也沒有把手當成腳,腳當成手,就算性格或許有些大咧,但別人會以為他只是喝酒的原因。
這種天時地利人和要把握好,於是乎,眼睛完全黏在他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