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1章 是忠是奸?(續)

第851章 是忠是奸?(續)

聽濤閣,李笠和祖珽交談,開場的話題卻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樣:祖珽有一個擔心,擔心周國在戰爭中採取斷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後對周國開戰已經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雖然仗怎麼打,和尚書左僕射祖珽無關,但他還是有獻言獻策的權力。

李笠不動聲色,聽祖珽分析。

什麼是斷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后,它會選擇自斷尾巴,以求得逃生機會。

而祖珽擔心的「斷尾求生」,是周國執政宇文護主動放棄長安,將軍隊、官員及家眷撤往隴右,並儘可能帶走能帶走的糧草。

如此一來,關中那麼多張等著吃飯的嘴,就甩給攻入關中的楚軍。

若安置不當,引起大規模的民變或者飢荒,可是件麻煩事。

而且,這些關中百姓之中,到底潛伏著多少周國細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說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擔心,是因為周軍已經無法在正面擋住楚軍的進攻,要想絕境求生,就只能另闢蹊徑。

這樣的可能,行軍參謀部的參謀們不是沒想到,只是思來想去,覺得不太可能出現。

因為政治上這麼做,和自殺沒區別:對於周國而言,當陝、洛和益、梁相繼丟失后,若朝廷放棄長安,撤往隴右,後果就是眾叛親離,不戰自潰。

周國之前接連丟失要地,國勢已然是日薄西山,讓執政的宇文護威望大損。

如果宇文護放棄長安,撤向隴右,以避開楚軍兵鋒,那麼在文武官員以及關隴地區的豪強看來,宇文護已經不行了。

或者說,周國已經不行了,徹底沒了指望。

那麼,誰先拿到宇文護的人頭,或者「護送」周國國主向楚軍投降,誰就能在新朝有一個不錯的開端。

所以,當周國放棄長安的那一刻,這個朝廷就會人心盡失,哪怕跑到隴右,也待不住。

參謀們認為,宇文護是不可能放棄長安的,哪怕周軍確實在正面交戰中打不過楚軍,宇文護也不能放棄長安。

畢竟,周國是宇文氏的周國,其他文武官員投降楚國,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過。

而李笠也考慮過這個可能,現在祖珽提起,他覺得此事發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文護真的這樣做,只有一個可能:對方就只能寄希望於潛伏的刺客,在短時間內刺殺他成功。

他這開國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穩住局面么?

周國或許還能賭一把楚國爆發內亂,自己才能絕境逢生。

君臣議論了一番,覺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實本意並不是插手軍務,而是用一個話題開場,之後,再切入正題:

他特地入見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決這件案子,說難也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

「解決?朕聽得你說的是『解決』這個詞。」

「沒錯,就是解決,如同解決一件事情那般。」

「可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說無憑的指控,臣以為並不是案子,而是誣告。」

「祖卿,這話,越州官員可不敢當眾向百姓說。」

「陛下,苦主或許真的想要大仇得報,而圍觀百姓要的當然是殺人償命、兇手伏法,然而從司法上來說,此案指控口說無憑,查無實據...」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決,因為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決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辦法自然就有講究。

沿海百姓,有時會受海寇襲擾,天長日久之後心中有不少怨氣。

而朝廷大興海貿,許多縱橫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里亦寇亦民,如今紛紛登堂入室,日子過得愈發有滋有味,百姓們看在眼中,怨氣愈發高漲。

所以需要發泄。

這些年來,在檢寺、檢地、檢籍之中利益受損的人們,趁著這個案子引發各方關注,便煽風點火,發泄一下怨氣。

也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們必然有仇家,仇家們趁機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併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若有司總是糾結這點,只會陷入絕境。

祖珽認為,既然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指控者並沒有實據),那麼,怎麼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損,就是首要之務。

朝廷必然大興海貿,當然也包括草原邊貿,肯定得任用邊地豪強(沿海地區的船主,邊塞的豪族)。

這些邊地豪強,哪家手上沒有幾條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沒有幾個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於民間輿論,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殺嫌疑人平息民憤,後果就是其他人有樣學樣,也來個「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如此一來,邊地豪強們,還敢給朝廷賣命當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針對,最後被有司借人頭一用。

若無人做馬前卒,朝廷要發展邊貿(海貿),等同於白手起家,又無法「招安」地頭蛇,必然費時費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議是:

一,派出大使,連同有司官員,到越州主審此案,以表示朝廷對這件案子的重視。

既然是審案,就要講證據,讓原告和被告當堂對質,並讓百姓旁聽,對質時,有證據就講證據,指天發誓沒有用。

以此讓圍觀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講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會因為「口說無憑」,無法給嫌疑人定罪。

苦主又豈會善罷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風點火、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熱心人」,也不會就此收手。

祖珽認為這一步不能讓,沒證據就是沒證據,原則一定要堅持,但為了安撫民心,得來軟的。

直接給錢糧、土地,不好,首先就會讓人覺得官府理虧,其次,若苦主不收,那場面就難看了,而且輿論方面又會被人煽風點火。

所以,主審案件的大使,先到海邊舉辦法事,為當年那些枉死的百姓招魂、超度。

這是立個姿態,隨後,號召當地縉紳捐款捐物,建學校。

建學校,目的是方便周圍百姓子弟就讀,其中包括那些苦主的子弟。

學費就從善款里扣,還包學生的一日兩餐。

再招募那幾位苦主及其家眷做校工,有一份穩定的收入。

其實縉紳捐不捐款都無所謂,主要是有這個名義后,少府寺可以順勢「參與」,撥款建學、助學,讓當地百姓有個盼頭:

或許自己子弟讀得書,將來科舉中選,那就是麻雀變鳳凰了。

那麼,少府寺怎麼就捲款了呢?

祖珽認為,少府寺可以藉此表明態度:朝廷發展海貿,不僅僅是為了給國庫增收,也是為了改善沿海地區百姓的生活。

那麼,主管海貿的少府寺,出資建學、助學,不是名正言順么?

當然,少府寺撥的款,最後得那被告暗中來付。

也就是讓對方知道:有司明白你手不幹凈,但不打算追究,畢竟是過去的事了。

不過得花錢平事,方便洗白自己。

花錢建學校、捐資助學而不是直接給苦主好處,首先是不能顯得官府理虧,其次是免得其他人有樣學樣,也去公廨擊鼓鳴冤,換得好處。

至於縉紳們捐的錢,事後如數退還,當然,要暗中行事。

李笠聽到這裡,不由得瞥了一眼祖珽:這套路原來如今也有了。

祖珽繼續說,第三,讓報紙廣泛宣傳此案的處理過程和結果。

首先從輿論上改變官府的被動局面,讓大夥都知道,官府審案講的是真憑實據,不會聽信一面之詞,冤枉被告。

其次,讓沿海以及邊塞的地頭蛇們明白,只要把自己的手腳收拾乾淨,不要授人以柄,給朝廷當鷹犬就必然有保障,不會被朝廷「借頭一用」。

還能洗白自己,有個一官半職,子孫乾乾淨淨做人。

總而言之,事情的真相併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證朝廷(皇帝)的利益,即名聲和實惠。

李笠覺得祖珽給出的建議,可行性不錯,當能解決此事。

所以,能有個為主分憂的「工具人」,真是省心省事。

他對祖珽如此積極為自己分憂,很滿意,當即讓祖珽推薦大使人選。

毫無疑問,祖珽可以從推薦人選這件事中獲取好處,但李笠就當做是「報酬」,做個順水人情。

又說了一會,祖珽告退,李笠回想著方才的對話,嘆了口氣。

高層政治權力鬥爭時,相關各方面對矛盾,通常講的不是對錯,而是利益。

祖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關心事實真相,只看如何解決對皇帝最有利,所以解決起來並不難。

可若是換做歷史上那些有名的直臣、錚臣,恐怕事情的解決辦法,就是另一種方式了:

欽差大臣手持尚方寶劍,深入民間,四處走訪,克服萬難,慢慢將三十多年前的一場屠村慘案真相找出來。

然後,將兇手逮捕,遊街示眾,於眾目睽睽之下砍頭。

苦主大仇得報,哭喊著跪地叩頭,直呼「青天在上」,圍觀百姓歡呼雀躍,為朝廷有如此秉公執法的清官而高興。

皇帝因為任用好官,為百姓做主,誅殺魑魅魍魎,聲望大增。

而那些手不幹凈的邊地豪強,見著案件如此收場,收起給朝廷賣命當鷹犬的心思,繼續當亦民亦寇的地頭蛇。

你嫌我們臟、嫌我們臭是吧?

行,海貿邊貿什麼的,你自己玩吧。

這,是皇帝想要的?

李笠乾咳一聲,喝茶。

所以政治才被人們認為十分齷齪,而大部分情況下,皇帝想要分辨大臣是忠是奸,並不容易。

譬如祖珽這種大臣,道德底線極低,但才能極高,是忠是奸,完全看皇帝本人是什麼樣的執政風格。

皇帝需要直臣,祖珽這樣的人精就會當直臣,皇帝需要有人當「白手套」,祖珽就會做,當然,前提是白手套不能用過一次就扔。

要駕馭這種人精,可不容易,一不留神反被利用,也不是不可能。

這一點,他的子孫,必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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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棟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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