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胖子說
小房子的出租屋內。
「阿歡,幫我按摩一下,我這腰板,有點直不起來了。」胖子躺在沙發上叫苦道。
「求求你,趕緊減肥吧。」阿歡摸著胖子背上的肥肉,用力的按了下去。
胖子哀嚎一聲:「殺豬啊。」
「不痛不通知道不。」
「……」
阿歡邊按摩邊想著昨晚的事情;
昨晚兩個鬼魂進來后,胖子的『二師兄』突然殺來,帶著兩個鬼魂和熊寶寶便離開了八戒的棺材鋪。
思緒回到眼前,他看著胖子問道:「胖子,你說他們一家人會下十八層地獄嗎?」
「一般是會的。」
「可是你不是說他們一家子並沒有傷害人命。」
「是啊,可是如果不是我在,再拖久一點,可能小蝶姐就出事了呢。」
「……」
「就算在世俗里的法律,就算是殺人未遂都是要坐牢的吧。」
「而在陰司,管這叫擾亂陽間秩序。按罪論處的話,還是蠻大的。」
「有多大?」
「拔舌吧。」胖子想了想,繼續補充道:「也有可能是剪刀?鐵樹?」
陳超繼而搖搖頭道:「反正跟我們沒關係。」
九龍山下
胖子兩人繼續開著店。
傻子叔走來問道:「你兩小子早上怎麼沒過來擺攤?我看著有個客戶在邊上等你們呢。」
「這叫緣分不對。」胖子招牌式的憨憨笑出來了。
「賺不著錢還緣分不對。」傻子樹搖了搖頭回到自己的攤子。
……
「先生,您能給我算算嗎?」阿歡看著一個二十齣頭的小夥子,一臉悲苦,臉上還有幾道淚痕。
「測啥子?」
「我聽朋友說,您這測字很准,那我就測字吧。」小夥子說著寫下一個「情」字。
看見這字,阿歡心想:「喲,還是個為情所困的主啊。」
胖子眯著眼看著這字,說道:「小夥子,這字,我測不得,你到哪裡都測不得。」
「為什麼不測啊,我有錢。」小夥子見著胖子不測,急忙從錢包拿出三五百塊。
「周易八卦只問人間事,不問鬼神事。」
「小夥子請回吧。」說著胖子,拿出手機打開最近的新聞。
說著,小夥子抽出一百錢,放在桌上,並對胖子道了謝,轉身之際,胖子說道:「不是一界人,不做同倫事。」小夥子轉身看來。胖子依舊拿著手機,似乎剛剛那話不是他說的一樣。
看著小夥子走遠,阿歡拿起攤上的紅鈔問道:「這也是那東西?」
胖子拿起攤上的書連連抽打在阿歡的肩上說道:「什麼叫那東西,啥東西,那東西是什麼?」
胖子將書扔在一邊不緊不慢說道:「人和鬼都是一樣都是有尊嚴的。他們也有生前的姓名和生前為人的習慣。」
「甚至有些鬼魂飄蕩在世間,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死是活。而屍體是鬼在陽間最後的依憑,他們看見自己的屍體便能回想起過往的種種,以及自己已經去世的事實。」
「所以如果你有遇到葬禮之類的,不管哪裡看見的,看到便為其讓路;如果相熟,便為他上三炷香,誠心的將他送走。」
「無端的隨口一語會為自己招來禍患,何必呢。」
胖子笑道:「說得有點多了,天色不晚,收攤回去了。」
……
晚上,胖子和阿歡看著電視上的新聞。新聞里播報著:現插播一條新聞,今日晚上八點,我市發生了一場女子因被男友提出分手,在大橋上威脅男子複合並言稱:「不複合就跳河自盡。」
現轉接現場。
「大家好,現在我所在的位置是九龍大橋的橋中央,你們能看到現在女子已經在橋的欄杆外,據警方的描述,女子現要求其男友來到他面前,並以跳河來威脅男友與其複合。現警方拉開警戒線並正與女子交涉。」
視頻里,一個身穿白色連衣裙的女子站在欄杆外,而在場的圍觀群眾紛紛擾擾的對著該女子喊道:
「趕緊跳啊!」
「都半小時了,你還跳不跳?」
「再不跳我走了。」
「……」
鏡頭再一次對向到現場主持人,主持人說道:「據從警方得到的消息,該女子的男友已經正往現場趕來。本台希望這件事能夠有個完美的結局。本台XXX為您報道。」
說完鏡頭回到播報的地方,主持人說道:「希望此事有個完美的收場。」
「好,讓我們看一下下一條新聞……」
而看著胖子和阿歡二人之間,有著幾分鐘的沉默。
「你說這個女的會怎麼樣?」阿歡問道
「會跳河吧。」胖子面無抱表情的說道。
說著又是幾分鐘的沉默。
阿歡雙眼出神繼續說道:「多漂亮的女子啊,我都心生嚮往了。」
「感情的事說著很麻煩的。」
「說看看。」
「人與人的交際其實點到為止就行了。」
「你太過於得意,索取的太多,就會引起他人反感;你給得太少,別人也會誤以為你小氣。」
「感情的事也是這樣,你給得太多,突然一下子不給了,她就會覺得你不愛她;你給得太少,她也會覺得你不愛她。」
「反論,有些人覺得自己給得剛剛好,有些人依舊感覺不開心;為何?」
「因為需求不同。」胖子點了一根煙說道。
「男生需要的是金錢,而女生更多時候佔據了他的時間。你敢說是女生的錯嗎?」
「那麼話題又說回來了,那麼感情是公道嗎?」
「你一想就明白了,感情不是公道。所謂的喜歡只不過是把自己的感情強加到另一個人身上。感情不是公道,它會隨著人的流言蜚語、各種的雞湯文從而發生改變,在心理學家眼裡,它真的算是有跡可察的,也就是說『感情』這東西,是可以被量化的。」
看著阿歡沉默不語,胖子微笑道:「是不是覺得有些沉重?」
「那我們聊聊其他的好了。」
「你比如剛剛問我那個女生到底會不會跳。」
「我說,會跳。」
「壓死那個女生的,從來都不是她的男朋友和警察,則是熱鬧的群眾。」
「而他們從來都不會背鍋,不會為了這點事而感到愧疚。他們只會說:真跳啊。然後感到可惜。背後逢人便自豪的說著:我在那個現場,那個女生怎麼樣怎麼樣,最後嘆息一聲,說道如何惋惜等等。」
「不到絕境的時候,他們似乎永遠不會體會那種絕望的心情。一個人說,兩個人說還有警察會抓出來訓斥兩句,一群人說。呵。」陳超輕笑了一下說道:。
沒聽過法不責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