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9 陪唱風波(二)
陪唱小姐剛點完歌,張鵬那首《游泳的魚》也唱完了,看見劉彬要唱歌,趕緊把麥克遞給劉彬,帶動著兩個陪唱小姐鼓起掌來。
劉彬把麥克拿在手裡,這首劉華的《天之意》,自己也曾經苦練過一段時間,也算是他比較拿手的歌曲了。
「好!」張鵬喊的聲音最大,十分配合,做著劉彬的粉絲。
這歌唱的可謂發揮最高水平,節奏掌握的很好,聲音也有八成與劉華相似,時不時張鵬和兩個陪唱一陣歡呼鼓掌,劉彬興起,唱到高潮的部分,突然包房的門被推開了。
劉彬餘光掃去心裡一驚,看裝扮是警察,確切的說是一個女警察,心說不好。
女警直接把包房的日光燈打開了,昏暗的包房一下就明亮起來,女警個子高挑,身材玲瓏有致,長腿細腰,留著短劉海,瓜子臉,臉部輪廓很好,沒一點瑕疵,大眼睛,睫毛很長,高鼻樑,劉彬看去,心裡突然跳動了一下,這女警算是自己見過的最漂亮的一個女警了,不,最漂亮的女人。
「你們幾個,站起來。」女警一張口完全與她的形象不符了,聲音冰冷,沒有一絲感情。
「怎麼了?唱歌也犯法啊?」張鵬站起身來,聲音有些顫顫微微,沒底氣的說道。
還好張鵬剛才和兩個陪唱只顧著給劉彬鼓掌起鬨了,要是他的手還在那女陪唱的身上,還真不好解釋了。
劉彬回頭看了看張鵬和倆個陪唱小姐,那倆個陪唱小姐早就已經是嚇個夠嗆,站起身來,頭垂的很低,就差沒縮到脖子里了。
「你們什麼關係?」女警沒有回答張鵬的問題,而直接厲聲問道。
「她們…是…」張鵬一時語塞,不知道如何回答,說是朋友,但也不知道他們兩個叫什麼名字,肯定會露餡。
「他們是負責幫我們點歌的,我們對這個點歌系統不熟悉。」劉彬見張鵬語塞,穩了穩情緒,鎮定的說道。
「呵呵,還挺能編,點歌也不需要倆個啊,跟我出來。」女警不屑的道。
張鵬、劉彬、倆個陪唱小姐跟著女警出了包房,這時候才發現,整個樂樂迪歌廳已經被警察包圍了,這種陣仗不可能出現在這普通的歌廳里,大部分的包房的音樂都停止了,有幾個點了陪唱小姐的包房,像劉彬他們一樣都被帶了出來。
而沒有點陪唱的那些人也紛紛從包房中探出頭看熱鬧,交頭接耳議論紛紛。
事後劉彬才知道,這次是天南市公安局接到舉報,臨時的清查娛樂場所行動,主要針對的就是樂樂迪歌廳。
劉彬被女警帶到了四樓大廳,向為首的一個中年警官彙報道:「董隊,這裡還有兩個。」
治安支隊長董兆祥是這次行動的主要負責人,他掃了一眼劉彬和張鵬,在劉彬的臉上停留了一下說道:「把他們和樓下的那些人一起帶回局裡。」
「是!」女警推著陪唱小姐和張鵬、劉彬幾人去了一樓。
劉彬心裡暗叫倒霉,自己這霉運看來一時半會是散不掉了,怎麼就這麼背呢,還說串串點子,這點子是越串越背,這要叫父母知道,估計父親會和自己斷絕關係,母親也會傷心死,心中不免有些擔心。
四處看了看,逃跑是沒可能了,身邊的女警又寸步不離,周圍到處是警察,真要跑的話,估計沒跑多遠就會被抓回來,張鵬這小子也跑不掉,最後還會找到自己,於是就放棄了逃跑的想法。
張鵬望著劉彬一臉愧疚之色道:「對不起,連累你了。」
「沒事,走吧,記得咬死了小姐是幫忙點歌的。」貼近張鵬的耳邊小聲的說道。
張鵬會意點了點頭。
「趕緊走,不許說話。小小年紀不學好,來這種地方,你們家長是怎麼管教你們的?」女警推了一把劉彬,一臉鄙夷的說道。
「你年齡也沒比我大多少,唱歌怎麼,那女的我乾脆都沒碰過,怎麼就不學好了,看你長的挺漂亮,說起話來可真不中聽,臭娘們,要落在我手裡,我非得扒光你的衣服,然後….叫你看看什麼叫不學好。」這些也是在劉彬心裡想想,他可不敢說出來。
樂樂迪歌廳外面停了十多輛警車,劉彬和張鵬被帶到一個麵包車前,剛要上車,就看見從歌廳裡面被帶出一個胖子,大概有二百斤的樣子,又黑又z壯,長相彪悍,上身沒有穿衣服,光著膀子,胳膊上刺著骷髏紋身,手腕上帶著手銬,兩個年輕男警察一左一右把他駕著出來,押上了警車。
沒多大一會,又從歌廳里出來個年紀大的女警,拉著一個女孩,那女孩的裝扮一看就是個陪唱小姐,臉上帶著淚痕,像是剛哭過的樣子,頭髮有些凌亂,身上的衣服已經不完整了,袖子似是被人扯斷了,披著一件警服。
「看什麼看,趕緊上車,你們是不是也想嘗嘗,帶手銬的滋味啊?」女警見劉彬看熱鬧,不悅的說道。
「怎麼你要鎖住我啊?」劉彬生氣調侃道。
「什麼?」女警似是沒聽清,眉毛一挑問道。
「想鎖我一輩子?」劉彬繼續調侃道,不在多話,趕緊上車,佔佔嘴上的便宜還可以,這小妮子沒準真能幹的出來,給自己帶手銬那可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你…」女警指著劉彬似是明白了些什麼,可劉彬壓根不看他,女警只有氣急敗壞的去了前面副駕駛的位置。
「開車。」一上車,話語裡面有些火藥的味道,沖著開車的警察道。
男警察可不敢惹這小辣椒,在市局裡她可是出了名的潑辣,潑辣之名,可與她的長相齊名,在天南警察局一時無兩,趕緊發動了汽車,踩下油門,駛向天南公安局方向。
大熱的天氣里,市局刑警隊審訊室,落地扇的風力已開到了最大,屋內仍然顯得十分悶熱。
「姓名!」警察問道。
「徐彪。」黑胖子答道,正是在樂樂迪歌廳被警察帶出來的那個人。
「年齡?」警察繼續問道。
「38。」
「家庭住址?」
「華興小區4單元301室。」徐彪答道。
「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嗎?」
「和陪唱發生關係,我花錢了。」徐彪表現的極為正常,回答的也十分輕鬆,沒有一點愧疚。
「你老實點,受害人報案說你QJ她,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個道理不懂嗎?」警察瞪了徐彪一眼道。
「警察同志,你可別冤枉我,那是交易,我QJ她幹什麼,不就是個小姐嗎,我徐彪還能缺女人嗎?」徐彪辯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