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 (上) 苗小蘭流產
「有梁思成的電話么?」麗薩問苗小蘭。
那女人現在已經沒有了知覺。
躺在手術室里。
「患者需要簽字!」醫生道,「孩子保不住了,需要立即手術,如果不趕緊簽字的話,錯過了搶救時機,那麼大人也夠嗆!」
「你說什麼?」麗薩拽住醫生問,「孩子都七個月大了,怎麼會保不住呢?」
「因為羊水破的太早,再加上臍帶繞頸,我們趕到的時候,孩子已經死了!」醫生面無表情。
「好慘!」張琪扶著麗薩道,「怎麼辦啊,姐姐?」
「家屬?」醫生重複的問,「快簽字!」
「我真的不是她的家屬,她只是一個我的廣告商!」
「咳咳~」張琪輕咳了兩聲。
麗薩才意識到自己的公眾身份對自己很危險,隨時可能引來狗仔隊和記者,至於這兩個稱呼不同,卻同屬娛樂圈的,麗薩表示她真的很無力。
不管事實怎麼樣,你根本無發控制他們怎麼寫。
而他們是根本很難負責的,尤其是狗仔隊,捕風捉雨,今天你和誰多說了句話,明天他就給你爆出來,你們兩個之間有曖昧,明天你和他刻意迴避了,他們後天就給你爆出來『此生緣分已盡!』
他想怎麼寫,就怎麼寫,寫錯了,大不了在公眾面前道個歉,根本不會影響他們的銷售量,反而會因禍得福,廣而發售。
今天說你死了,明天你出席活動了,他還接著傳你死了。
相較而下,那些肯出席現場的記者,似乎責任感要高的多。
「你,你是?」醫生感覺自己看不清,趕緊的摘下眼睛,仔細的看著,就像欣賞動物園的一隻猴一樣。
「你是麗薩!」醫生脫口而出!
「不,不是!」麗薩慌忙拿手擋著自己的臉。
「麗薩小姐,就是你,你都是公眾人物,都要給普通大眾做嚮導的,快點,快點在手術單上簽字!」醫生信誓旦旦的說道,「唉,不然傳出去,多不好,你可是一個公眾人物,不能見死不救啊!」
「誰說我們見死不救了,誒,你這人,怎麼?」張琪急了,一把奪過來筆,道,「不就是簽字么,在哪?我簽!」
「琪琪?」麗薩瞪了她一眼,「這東西,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啊?」張琪剛化出一個弓字來,一聽這話,慌忙將手裡的筆,拋給醫生,「不帶你這樣的,我們就算是公眾人物,也不能這樣替別人簽字啊!本來就跟我們沒什麼關係么!」
「把電話給我!」麗薩道,「我要Kiy的醫院的電話!」
「哪個醫院?」護士打開電腦問道。
「傳染病醫院!」麗薩描述道。
「哦!傳染病醫院,66678923!」護士念道。
「好的,謝謝!」麗薩拿起電話,得快的摁著,「這件事,必須讓梁思成知道!」
「喂?」麗薩焦急的將手指,敲著桌面,道,「啊,是傳染病醫院么?是這樣那個的,我是麗薩,你幫我轉一個病房,叫做艾滋病區,五號房間,Kiy!」
「等一下!」那邊一個甜甜的女生,道。
約莫過了兩秒鐘,只聽對方說道,「不好意思,很抱歉!你要找的人,現在昏迷不醒,正在搶救室,進行搶救!」
「什麼?」麗薩一下怒了,「我給你們留了電話了,這麼大的事情,為什麼不通知我們一下!啊?」
「對不起,病房裡的詳細情況,我不太清楚!按常規的話,我們肯定會在病人出現病情變化的第一時間,向家屬傳遞信息的!」
「可是,你們沒有!」麗薩怒道。
「對不起,詳細情況,我們不太清楚,您還是有時間過來看看吧!」對方說完,掛了電話。
「媽/的,什麼態度?」麗薩氣憤的看著電話。
「怎麼樣?」醫生一直守在身旁,見女人掛了電話,問道。
「不好意思,她的老公,我們不知道聯繫方式,她的老公的妹妹現在在傳染病搶救室,已經昏迷了!」
「請簽字!」醫生複述一遍。
「誒,你這人,我看你們醫院怎麼能這樣?這叫救死扶傷么?」張琪推了那醫生一把。
「張琪?」麗薩看不過去了,「醫生也有醫生的難處,他們必須要按照規程辦事,不然就會觸犯醫療官司了!」
「可,那也不能委屈我們啊!哦,我們和他們八杆子打不著,憑什麼,他們要把自己的責任,自己可能承受的風險,轉移到我們頭上?!」
她說的很有道理。
想不到這個小姑娘,這些日子以來,跟著樂助理和黑山孟子,沒少學東西。
「主任,不好了!」搶救室里的護士,推開門,跑了出來,道,「不好了,苗小蘭的血壓掉下來了!」
「趕緊通知血庫,再準備A型血以前毫升,立即通知手術室,來手術!」那個被喚作主任的年輕醫生,此時將紙和筆,在兩個人面前一擺,「在猶豫,她命就沒了!」
「恩,我,簽!」一字一頓。
張琪想要攔住她,她想說,其實這些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抬屁股走人,警察都不能說什麼,我們已經仁義盡致了,把大出血的孕婦,送進醫院就不錯了,現在有多少人,看見了,就跟沒看見似的?!
可是麗薩,已經幾筆簽上了,速度之快,不到一秒鐘。
這就是明星平日里練習簽名的特殊之處。
「手術!」那主任瞄了一眼單子,就對著屋子裡吼,「快,手術!」
場內陷入一片混亂,偏巧這時,幾個穿著綠色服裝的人,推門進去。
「你們來的太是時候了,快!升壓!」那個男人焦急的吩咐著。
搶救室的門,在眼前關閉。
張琪來回踱著步子,轉了大概十來圈之後,走到女人坐的位置前面,問道,「如果梁思成知道了,你可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