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艷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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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以後,我才明白,這並不是穿越,這是只屬於我的愛情傳奇。(提供閱讀>
和風煦煦,暖陽當空,翠綠的樹葉在頭頂沙沙作響。這樣的天氣讓人分辯不出季節來,依稀是到了夏末初秋時分。
我揉了揉酸痛的腰,繼續在這陌生的林間漫無目的的前進著,第一次體會到沒有交通工具是怎樣的痛苦。
來到這個鬼地方已經兩天了,這兩天里的生活卻連乞丐都不如,不過是餓得受不了,想討口飯吃,卻被一群穿著古裝的庄稼人拿著鋤頭追趕,罵我是妖孽。天地良心,我可是禍真價實的人類,不過是服裝上有點差異而已,想當初我發現自己穿越了時也沒像他們那樣大驚小怪過。
之所以說是穿越,是因為我實在找不出別的理由來解釋我此刻的處境。熬了二十三年,好不容易走了回大運,被一家跨國大公司破格錄用,眼看著從此躋身白領行業,誰知,剛簽了合同,還沒有體會過一天白領生活,便在電梯里失去了知覺。和很多年前流行過的里寫的一樣,一覺醒來,就到了這個莫名的地方。
作為二十一世紀末期的新新女性,穿越早就成了過時的夢想,我不知道自己這算是怎麼回事,但歷經了兩天的恐懼與驚魂過後,我現在做夢都想馬上回到我自己的世界中去,過我美好的白領生活。可是,一連兩天,我都沒能在這個世界找到一點現代元素,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我的靈魂依舊與自己的**牢牢結合在一起,否則,我一定會以為自己人格分裂產生了幻覺。
也許是因為從來沒有走過這麼久的山路,加上飢餓,我的體能已經嚴重透支了,正準備找個地方歇一歇,不遠處突然傳來一陣異樣的響動,吸引了我。
雖然到這裡只有短短的兩天,但已讓我掌握了不少野外生存的必備知識,至少,在聽到有異常響動時,我會先找棵大樹爬上去,因為,危險無處不在,昨天我就差點被一隻覓食的老虎叨走。
站得高果然看得遠,剛爬上枝丫,我一眼便看到了不遠處有人騎著馬朝我的方向馳來。馬上的人一身月白色飄逸的輕衫迎風擺動,隔得太遠,看不清面容,只依稀辯出是個男人。
終於看到人類了,(之前把我看作妖孽的庄稼人被我直接忽略)我垂頭瞅了瞅身上的衣服,雖然破舊了點,卻是我從一戶農家偷來的,正所謂入鄉隨俗,現在自己的裝扮至少也像個當地小村姑,如果上前去搭訕的話,興許還能搭個便馬,了解一下這裡的情況。
就在我盤算之際,那一人一馬已經近了,我正要跳下去來個橫空出世,匆匆一瞥間,整個人卻呆住了。
輕衫男子似在一路欣賞著這山林的景色,策馬緩行,那種慵懶中透著幾分清冷的氣質讓人怎麼也無法忽略他的存在,尤其是眉宇間那種淡定自若,彷彿世界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又彷彿,他已置身世事之外。
不同於我所見過的任何一個異性,這個人有一種從骨子裡迸發而出的野性,隱隱的透著危險,卻又神秘得讓人想要一探究竟。
我這才留意到,他身上那月白輕衫看似簡單,布料卻如絲質般滑膩,在這遠古蠻荒的年代,能穿得起這樣精緻布料的,想必身份也非同一般了。這讓我越發的好奇,這樣出色的男人,怎麼會出現在這荒郊野外?莫非,真如書上所說,穿越必有艷遇?
就在我心跳如雷的傻傻盯著馬背上的人發獃時,那馬突然在我所棲息的大樹前方停了下來。
我的心差點跳出了嗓子眼,他也發現我的存在了?
也好,我正愁著不知要怎樣和他「邂逅」呢,不如,就套用一下電視里的對白,假裝家遭橫禍,被仇家追殺好了,看他也頗了幾分像「武林中人」,也許是受電視的影響,像他這樣穿著不俗,騎著駿馬出現在野外的,必定是有兩下子。且不管這麼多,總之,最終的目的先結識一個「靠山」,解決一下自己的民生問題再說。
就在我打好了算盤,想要從樹上滑下去時,突然林中又傳來「簌簌」的怪響,聲音漸漸逼近,好像有什麼東西正以奇快的速度朝著我這邊包抄過來。
我站得高,放眼望去,便見自己周圍的樹木都在抖動著,彷彿裡面藏了什麼怪物一般,而且,從樹葉抖動的葉浪來看,有一群什麼正圍過來。
這次,又會是什麼怪物?
我的心立時比剛才看到帥哥跳動得還要厲害,忙打消了下樹的念頭,緊抱著樹榦,警惕的望著危險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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