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結-亡魂之證

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結-亡魂之證

在成功抓捕方宜春之後,警方也將他的住所進行了全面的搜索。

除了那把灰色的摺疊傘外,當晚他所穿的衣服和兇器都沒有找到,結案缺乏最有力的物證。

應羅前的請求,元嘉再次來到了警局。

他沒有急著見方宜春,而是先仔細地翻看他的檔案資料起來,包括他的家庭成員、工作經歷、求學經歷等等,事無巨細,全部都詳細地看了。

要想讓一個死咬著不鬆口的犯人主動說出兇器藏在哪,靠感化是不太現實的,元嘉依舊打算利用催眠作為突破口。

正常狀態下的催眠,需要對方的信任和配合才能做到,但目前的情況顯然方宜春不可能配合他。

那麼便需要用到清醒催眠的方式了。

清醒催眠是一項心理學技術,但跟常規的催眠不一樣,在整個過程中,對方的主觀意識是清醒或者半清醒狀態中的,甚至嚴格來說,它不是催眠,而是一種強心理暗示。

利用外來的暗示,越過對方的清醒意識,直接與潛意識進行溝通。

比起正常的催眠,這種方式的難度無疑是巨大的。

看完方宜春的個人資料后,元嘉又來到監控室,靜靜地觀察他在審訊室里的一舉一動,整整觀察了半個小時。

他必須要對方宜春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最準確地把握住他的心理狀態,來給他發出清醒狀態下的催眠暗示。

清醒催眠這個概念在廣告界最為常見,比如你看到一個小吃廣告,女孩兒在開會,她微笑著舉起一包炒栗子,說我來『舉個栗子』

這時就給觀眾們一個清醒的認知暗示了,當他們想要舉個例子的時候,立馬就能想到『舉個栗子』

又或者你有個同事今天換了一件新衣服,當他自我感覺良好的時候,你卻故意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眼,哪怕你什麼話都沒說,但實際上你也對他進行了某種程度的清醒催眠,他很可能以後都不會在你面前穿這件衣服,他會感覺很不對勁,但又說不出來。

包括像一些火車站、汽車站等地,也會有一些騙子察覺到你的某種狀態后,跑到你面前來行騙,要是你不留神,還往往一騙一個準。

這些都可以歸屬為清醒催眠的範疇里。

提到清醒催眠,那便離不開心錨,換句話講,清醒催眠的過程,其實就是利用對方的心錨進行暗示的過程。

「有誰戴了金戒指嗎?」元嘉問道。

案發之後,方宜春劫走了被害司機兩千多元的現金和手機還有結婚的金戒指。

類似的物品,可以很好地幫助元嘉給對方進行心錨暗示。

為什麼他不拿手機或現金呢,因為戒指的形態更特殊,而且在當晚的場景下,方宜春慌忙從被害司機手上扯下金戒指的那一幕,方宜春一定不會忘記。

從屍檢結果可以看出來,他取戒指費了不少力氣,死者的手指皮膚都已經擦破。

在那晚雨天的特殊環境下,這樣特殊的場景,必定會給方宜春留下心錨。

「我有。」

正巧,一個體形跟元嘉差不多的警員戴著金戒指。

「可以借我用一下嗎,一定保證完好。」

「沒事。」

元嘉將金戒指戴在左手的無名指上,又去了一趟洗手間,等回來的時候,整個人像是掉水裡了一樣,衣服和頭髮明顯有些濕漉漉的痕迹。

「咋了?水龍頭爆了?」羅前好奇道。

「故意的。」元嘉笑了笑,沒多解釋。

隨後他又拿一次性杯子裝了一杯水,水裝的很滿,稍微一碰就要灑下來了。

看他這番古怪的動作,羅前也懶得問了,看了看時間,道:「那我們進去?」

「走吧。」

……

方宜春已經在審訊室里坐了一個多小時了,房間里安安靜靜,也沒人來問他,也沒人管他。

剛開始時,他倒也能耐得住性子,前半小時還一直在琢磨一會兒有警察來審訊,他該怎麼說,想明白之後,半小時又半小時,始終不見人來,他也開始有些煩躁了。

元嘉分析的沒錯,方宜春有很嚴重的反社會人格障礙,這種被拘留的處境,讓他十分的煩躁。

見到有人推門進來,他便冷聲說道:「警官,我都說了不是我乾的,你們又沒證據,這樣關著我什麼意思?」

羅前正要打壓他的焰氣,元嘉朝他使了個眼色,便默不作聲地在位置上坐下來,主導權交給元嘉。

作為溝通的高手,元嘉不會去回答方宜春的這個問題,因為無論怎麼回答,都必定失去主動權。

他將那杯裝滿水的杯子放在方宜春面前,用的是左手拿杯,自然地調整了一下手指的姿勢,讓方宜春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無名指上的戒指。

方宜春自然看到了。

從元嘉朝他走來的那一刻,他的神經便開始繃緊。

尤其是見到他衣服上濕漉漉的痕迹時,心裡更是有種說不出來的煩躁感。

再看到他無名指上的戒指時,元嘉迅速捕捉到了方宜春的眼神變化。

方宜春的注意力果然不在杯子上,而是落在戒指上。

審訊室的氣氛有些古怪。

三個人在裡面,誰都沒有說話,安靜地讓方宜春懷疑他都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了。

說不上為什麼,從見到元嘉的第一眼起,他心裡就有一股莫名的煩躁,心跳也控制不住地加快。

就像他那晚殺人時,他的心跳也加快了……

方宜春坐著,元嘉就繞著他看了一圈,這種被人看著的感覺,讓方宜春猶如芒刺在背。

眼看著方宜春就要忍不住說話,元嘉開口了,他的問話打斷了方宜春的思緒,讓他的思維持續處於混亂狀態當中。

「不喝嗎?」

元嘉沒有問他為什麼殺人,也沒有問他兇器藏哪,只是問了一個毫不相關的問題。

處於高壓狀態下的人會不自覺口乾,方宜春之前確實是想喝水的,但現在卻有些喝不下。

沒等他整理好思路解釋,元嘉再次出言打亂他的思緒。

「是怕水撒了?」

「我為什麼要怕水撒了?」

「衣服被水打濕的感覺不舒服吧?就像你那晚一樣,淋著雨,殺了人,雨水摻著血水……」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方宜春怒吼道,他的呼吸變得很急促,雙眼瞪得很大,眼白帶著血絲,臉上皆是暴戾的神色。

他不由地重新審視起面前的元嘉來。

這人沒有穿著警服,之前的審訊也從未見過,他到底是誰?

「你在想我是誰對嗎?」

元嘉不難看出方宜春眼裡的審視,他對人的心理把握已經到了極高的程度。

在進來之前,他就已經花大量的時間查看方宜春的資料,以及靜靜地觀察他很長時間,要想知道一個人在想什麼,最根本的方法便是要了解他。

方宜春的心思被一語道破,面前這人無論是說話還是裝扮,都讓他感覺極度不自在,思路接連被打斷之後,他現在的思緒相當混亂。

而這種混亂,便是元嘉要的效果。

清醒催眠,其實就是另一個『不清醒狀態』,一個人的思緒穩定有序,外界的暗示是很難突破心理防線的。

心理防禦就像一座城,方宜春用了全部的兵力去守東城門『我咬死不承認我殺人』,但元嘉卻從西城門打了進來,攪亂他的布局。

元嘉笑了笑,雙手抱胸,左手在外,食指看似無意地輕輕敲打手臂。

他用的是食指,但方宜春的全部注意力都在他那根戴著金戒指的無名指上。

跟『不要去想象粉紅色的大象』一個道理,元嘉偏偏不動無名指,但方宜春就是把注意力都放在無名指上了。

他的目光在聚焦,點動的食指看起來有些虛影……

「我是誰?」

司機……

司機……

方宜春沒有回答元嘉的話,但腦海里卻控制不住地冒出那個司機的面容來。

元嘉湊近來,看著方宜春的眼睛,問道:「你殺他的時候,你問過他是誰嗎?」

方宜春幾乎條件反射一般喊出來:「我沒有殺人!」

很好。

他的全部心理防禦都集中在這點上了,這反倒給了元嘉更多可乘之機。

「殺人之後,你很害怕,你不是怕鬼神,你是怕事情暴露,於是你千方百計地掩蓋犯罪事實,甚至對那晚一個路過的婦女起了殺心……」

「你聽不懂我的話嗎!我沒有殺人!」

方宜春幾乎是歇斯底里地狂吼,這種失常的狀態,在以往的審訊中從未出現過。

羅前都被他嚇了一跳,他都有些搞不明白,怎麼方宜春就偏偏對元嘉表現出這麼大的敵意來了?

才不過說了三兩句話而已,他甚至懷疑,要是方宜春沒有被拘禁在椅子上,他怕是要暴起當著他的面,拿刀捅死元嘉了。

這就是強心理暗示造成的結果了。

元嘉自始至終都沒有告訴方宜春自己的身份,但從無名指的戒指、衣服上的水漬、案發當晚的回憶,給了方宜春強心理暗示,以至於方宜春在一定程度上把元嘉和被害的司機聯想到一起了。

元嘉似乎聽不到方宜春的話,他似乎是一個聾子,無論方宜春怎麼大喊大叫,都絲毫影響不了他的語速、語句。

他用語言還原著那晚的場景,而且將自己代入到被害司機的角色當中。

這樣詭異的談話,讓方宜春的精神都開始恍惚起來。

他好像已經不在審訊室當中了,而是回到了那一晚的場景中。

「你用鏈鎖勒住了我的脖子,我不能呼吸,你手裡的刀捅進我的肝臟,能感覺到血流到你手背上的滾燙嗎……」

「你是魔鬼,我求你別殺我你聽不見嗎,你為什麼要殺我?!」

元嘉不僅僅是說而已,他精準的表情控制,讓他好似真的承受著這樣的痛苦一樣。

驚恐、掙扎、呼救、反抗……

方宜春眼睛瞪大,死死地盯著元嘉的臉,不知為何,恍惚之中,被害司機的臉在他眼中竟是跟元嘉重疊了。

像是司機亡魂附身指證一樣!

在那一夜的特殊處境下,司機的表情定然會成為方宜春的心錨。

而元嘉此時就是利用了這個心錨,一舉擊潰方宜春最後的心理防線。

在最後,元嘉碰倒了杯子,水嘩啦一聲灑下,灑到了方宜春的衣服上,從桌子邊緣滴答滴答地掉落在地板上……

濕漉冰冷的感覺瞬間席捲方宜春全身,他猛烈地顫抖了一下,像是空氣被抽幹了一樣,鼻孔漲大,脖子青筋暴起,極度困難地呼吸著。

他的精神已然恍惚,但嘴裡細細碎碎地念叨著:「我不想殺你的……是你先嘲笑我……你活該……你活該……」

……

五號那晚,方宜春帶著雙刃匕首在街上遊盪,因為身上背負著債務,而他又長時間沒工作,根本無力償還,在那天的陰雨天氣下,思想有些極端起來。

他想著搶點錢就算了,上了一輛計程車后,司機很健談,或者說啰嗦,聽到他要去偏遠的地方,神色不滿要加錢,而後又了解到方宜春目前的狀態,言語中便多了一些在方宜春看來是『嘲諷』的意味。

方宜春動了殺心。

在搶劫實施過程中,他的情緒高度緊張,對方又揚言要報案,便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將人捅死。

殺人之後,在雨中,他反而冷靜下來了,仔細地處理了案發現場,還殘忍地在司機心臟補了一刀。

以前違法亂紀的事情他沒少做過,但頂多是小偷小摸,這樣把一個大活人殺害,也是第一次。

方宜春害怕事情暴露,曹彩靜那晚看得沒錯,當時方宜春看到她時,同樣也動了殺心。

他不敢把作案兇器隨便丟棄,一直到第二天,才偷偷摸摸地將包裝上石頭和衣服匕首一起,丟到了附近的小溪當中。

……

看到方宜春的這個狀態,元嘉也是鬆了一口氣,基本上到這,這場清醒催眠便算是成功了。

元嘉繼續引導方宜春:「你藏不住的,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會有人知道,你藏刀的地方真的安全嗎?」

方宜春現在處於意識混亂狀態,他雖然瞪大著眼睛,但眼前影像卻是模糊的,他的意識還停留在當晚,元嘉的話更像是他自己內心的聲音,在腦海中響起。

因為元嘉精準地還原當晚的案發場景,更讓方宜春確信了『藏不住』這個心理暗示。

「安全……絕對安全……」

「你藏到哪了?」

「青泉溪……」

「安全嗎?在哪個位置?」

「青泉木橋附近……我裝在書包里,還裝了很多石頭,刀和衣服將永遠沉在水裡,絕對安全,絕對安全!」

……

審訊結束了。

用了四十分鐘不到的時間,元嘉問出來幾乎所有的訊息。

當然了,這種狀態下的『供述犯罪事實』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最關鍵的『物證』線索找到了,利用這場催眠掌握的資料,在後面正式提審方宜春,也能起到極大的幫助。

羅前沒有耽擱,結束審訊之後,便立刻帶人過去青泉溪進行打撈。

青泉溪是一條小溪,水流很緩,關鍵是方宜春確實在書包里塞了很多石頭,他怕物證浮出來,卻沒想到恰恰絆了自己的腳,書包的位移量並不大,很容易就打撈了出來。

證據鏈形成了閉環,計程車司機被害一案水落石出,心理防禦被完全擊垮的方宜春也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整個案件持續了十天左右的時間,無論是從破案難度來說,還是從破案準確度來說,這一場仗,總算是打得漂亮了。

地方媒體爭相報道,這段時間裡,因為案件的發酵,加上計程車司機這個群體的敏感性,幾乎全國人民都知道了這件大新聞。

有誇大事實的、有深挖矛盾的、有各界點評稱讚的……

功勞嘛,自然從上往下排,羅前和元嘉倒也不爭這些,不過羅前的職業履歷上倒是添了精彩的一段了,元嘉也如願地拿到了十萬元的賞金,還有一面市局送的錦旗,表彰以及肯定他用自己的學識為社會安定做出了貢獻。

但是元嘉沒想到的是,上面有意推他出來,主動向媒體肯定了元嘉對此案件的巨大幫助。

一來是為市民們樹立良好的形象典範,二來也是給犯罪分子們一個警醒:破案的辦法比你想得多。

於是乎,在媒體的報道下,元嘉就有些被神化了,吹得跟福爾摩斯似的。

偏偏因為元嘉的長相帥氣,不但有這種讓女孩子尖叫的超高智商和顏值,還會神乎其神的催眠,這一波『公益偶像』塑造得相當成功。

短短三天時間,元嘉便火得一塌糊塗。

為啥,因為這『公益偶像』還有著『流量偶像』的優點啊!

你小鮮肉能破案嗎?元嘉能!

你能破案的有小鮮肉帥嗎?元嘉有!

在這個流量就是黃金的時代,元嘉這些天里甚至接到了不少商業演出的邀請,還有各大報社的約稿專訪。

接著這波主流媒體的宣傳,元嘉的日常直播間也爆火了,無論是關注粉絲數還是在線觀看人數,直逼一線網紅。

斗鳥直播平台也沒閑著,當下最重要的,便是留住這個金疙瘩,以前的普通直播合同必須要修改了。

平時上課就更不用說了,每堂課都是爆滿的,甚至有不少學生在走廊隔著玻璃偷拍,教務處老師還得忙著來趕人。

元嘉有些懵……

我就想賺個十萬塊錢而已,怎麼就成了公益偶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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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偶爾換換口味吧,哈哈,連標題都奇奇怪怪了,刑偵的便到這吧,寫起來挺費勁的,最近本章說看不了,也不知啥情況,追訂跌到一千了QAQ,唉,不過也輕鬆了,不用為成績糾結,破罐子破摔,可以多嘗試一些不同的寫法,感謝一直支持的書友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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