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他確實該死
再醒來的時候,簡默躺在一張柔軟的大床上,天花板上掛著一盞水晶吊燈,很華麗。
「嘶……」
她不由地倒吸一口涼氣,拍了拍發悶的頭,勉強撐起身子坐了起來。這才發現房間的裝飾看起來不像是酒店,更不是昨晚她進的那個包廂。
這裡每一處,都有生活的氣息,像是誰的卧室。
回過神后,簡默暗自心驚了一下,忙撩起被子看了一眼,頓時倒吸一口涼氣。
「醒了?」
一道沉穩的男人聲音冷不丁從不遠處傳來,簡默心尖狠狠跳動了一下,忙按住被子一臉驚恐地朝聲源處望去。
看見何靳謙的臉時,臉色明顯變了:「昨天,我們……」
「早飯已經做好了,下來吃飯。」
何靳謙面色從容地打斷她的話,離開的時候回眸掃了她一眼:「一會兒會有人過來送衣服,不要太磨蹭。」
他丟下這些話轉身要走。
簡默忙不迭叫了一聲:「等一下!」
「還有什麼事?」
何靳謙神色溫和,語氣也比之前柔和許多,簡默一度以為自己撞邪了!
簡默輕抿了一下唇角:「早飯我就不吃了,我還有其他的事情要做。還有……昨天謝謝
你。」
雖然腦海中依稀閃過他們在一起的那些片段,讓她面紅耳赤。但是好歹他們也算是有婚約了,遲早是要跨出這一步的。
況且,要不是他把她帶回來,怕是她早就被那群男人給生吞活剝了。
到時候,怕是要後悔的吧。
「我也沒有白幫你,不是嗎?」
何靳謙不以為意地看了她一眼,薄唇輕啟:「有些時候,哭鬧一次就夠了。只有好好活著,才有機會讓那些背叛你的人後悔,明白嗎?」
他的聲音醇厚低沉,那雙深邃的眼眸里像是盛滿了暖意,讓人心神動搖。
簡默神經為之一震,正要說話,男人便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他是在開導她嗎?
這個猜測在腦海中一閃而過的時候,簡默的心思被隱隱牽扯了一下。很快,便恢復如常。
為了讓自己的狀態看起來更好一些,她出門的時候刻意化了淡妝,將憔悴的臉色遮了遮。
當她穿著正裝重新出現在陳氏的時候,瞬間吸引來眾人的目光。她眼皮都沒抬一下,繃緊臉大步上樓。
她拿著資料徑自往陳易然的辦公室走,直接推門而入,裡面的人頓時停止了談話,不約而同地朝門口看了過去。
陳易然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坐直了身子,看上去欲言又止。
其他人看到簡默冰冷的臉色時,頓時流露出尷尬的神情。和陳易然打了聲招呼后,起身就走。
那副巴不得趕緊消失的樣子,倒像是見了瘟神。
陳易然忙站起身,面帶愧疚:「簡默……」
「我找你沒別的事,就是來辭職的。」
簡默面帶嘲諷地冷笑一聲,在他沒把那些噁心的話說出口的時候,直接將他的話打斷,拿著整理好的資料和辭職信走了過去。
「辭職?」陳易然的臉色忽然有一絲慌亂,一把握住她的手,「簡默,我知道是我誤會你了,是我不對。這樣,有什麼要求你儘管提,只要你肯留下,我一定儘力滿足你。」
儘力?
到了這個份兒上,也只能換來「儘力」兩個字嗎?
簡默不由氣笑,她當初怎麼就瞎了眼,竟沒看出他是這種虛偽又噁心的人。
她強忍著厭惡,皮笑肉不笑地盯著他的眼:「什麼要求都能提是嗎?那好,我要你和宋思柔分手,能做到嗎?」
陳易然頓時垮了臉色,猶疑了幾秒:「除了這件事情,別的我都可以答應你。你也知道,現在公司資金短缺,要是再不融資的話,恐怕公司就……」
「既然做不到,又何必惺惺作態?你這副虛偽的嘴臉,讓我看了只會覺得噁心。」簡默直接將辭職信拍在桌上,「簽字吧!」
陳易然看到信封上的字體,只覺刺眼得厲害。臉色一擰,直接將那封信撕個粉碎:「我是不會在上面簽字的,我絕不允許你離開公司!絕不!」
「夠了!」
簡默再也忍不下去:「今天就算你不同意,我也離定職了。你要覺得心理不平衡,完全可以去法院告我。我相信,以何靳謙的身份地位,擺平這件事不算困難。甚至,可以一併將你的公司踏平。好自為之!」
「你居然,用何靳謙壓我?簡默,你變心變得可真夠快的。」
到現在,他都清楚地記得在包廂里看到何靳謙的那一幕。那個男人身上散發出來的氣度,絕不是他能比擬的。
一種前所未有的嫉妒,讓他面目猙獰,眼底滿是怒意。
尤其是看到簡默頭也不回地轉身就走時,心裡的怨氣越發濃重。
牙關一咬,大步走了上去。
他想都沒想,從后緊緊抱住簡默,直接將她扔在沙發上,粗暴地壓了上去,在她的脖子上胡亂親吻。
雙手胡亂撕扯著她的衣服,滾燙的鼻息噴洒在她的肌膚上:「我就算是毀了你,都不會讓你和他在一起,你只能是我一個人的。你放心,只要宋思柔把錢給我,我馬上就和她離婚,把你娶進門。你相信我,我一定會做到的。」
簡默咬著牙關,一臉決絕地推搡著他的肩膀:「你給我起開!」
此時的陳易然像是瘋了一般,根本聽不進一句話。
簡默一狠心,伸長胳膊往茶几上一探,抓起煙灰缸直接朝他頭上砸了下去。
陳易然悶哼一聲,身子一僵,不可置信地看著身下的簡默,摸了摸後腦勺,指尖沾了血。
猩紅的液體順著後腦勺一路往下滴,將襯衫染紅。
簡默也有些后怕,很快又鎮定下來,一把將他推開:「這是你自作自受,怪不得我。其實我以前就發現宋思柔對你有意思,可我始終沒有戳破。本想最後給你留一點體面,可你不知道珍惜,那就怨不得我了。」
她扔下這些話,大步走了出去。看到手指上的血跡時,還是給他打了救護電話。
雖然他確實該死,但也不應該讓她沾上認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