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7章
關於梁麗機場黃金盜竊罪一案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第1款的規定,江城律師事務所接受梁麗的委託,指派我擔任本案被告人梁麗的辯護人,為其辯護,並經其確認.接受委託后,我研究了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犯罪嫌疑人,走訪了有關證人,並做了必須的調查,獲得充分的事實材料和證據。因而對本案有一個概括性的了解。我認為起訴書在認定事實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實不清、定性不當等)。我作為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誠望合議庭採信。
一:公訴書認定梁麗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請求與事實是不相符的。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而本案中,2008年12月9日,東莞金龍珠寶公司員工王騰業在深圳機場乘機期間,把裝有價值300萬元人民幣黃金首飾的箱子擺在候機大廳19號櫃檯旁的垃圾桶邊,自己到22米外的櫃檯諮詢託運事宜。表明了該紙箱並無被人實際有效的控制著。該種情況下,紙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認定為無主物或者遺棄物。
而我方當事人稱案發當時,見到一名50歲左右的女子帶著一個小孩,小孩坐在一行李手推車的籃子上,后兩人與另一名年輕女子匆忙進入安檢口離開。當時,行李手推車籃子內放著一個小紙箱(即涉案紙箱),我方當事人梁麗看見紙箱無人看管,過了三四分鐘后仍未見人來取,遂以為是旅客不要的,才將小紙箱搬到自己的清潔手推車上,而後攜帶回家。表明了我方當事人梁麗根本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無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存在主觀惡性。
而且梁麗在這之後還告訴了工友,自己撿到了一個紙箱,挺重的,大概是電瓶一類的東西,表明梁麗根本未曾打開看過,若梁麗真是盜竊行為,試問又怎麼會告訴別人呢?
另外,還有幾點也可以洗刷梁麗盜竊的嫌疑:1,這種紙箱子的外觀不能使人們聯想起會有貴重東西在內,因此梁麗不存在特別的注意義務;,2,撿箱子時,周圍是無人的環境,此更證明其行為的非罪性。所以綜合上述,她的行為沒有盜竊的嫌疑。
二:我方當事人梁麗在案發後積極配合警方,有良好表現。
本案中,我方當事人梁麗根本不知道該紙箱中是價值300萬的黃金首飾,以為就是旅客不要的東西,且直到警察上門詢問時才知道,說明梁麗的主觀意識里就是「撿東西」,而不是「盜竊東西」。當工友告訴她失主報警時,她表示上班時就交出去;當警方找到她時,她也拿出這包黃金,上交給公安機關,並未拒絕歸還,或者謊稱沒有撿過,而且她在警察詢問中也如實交代了案情,積極的配合警察完成調查,表現良好。
三:我方當事人梁麗雖然存在法律觀念淡薄的問題,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才會導致案件的發生,但其無犯罪前科,且為人品行口碑較好。
我方當事人梁麗的確是法律觀念單薄,法制觀念低下,根本沒有經過法律教育。而導致其在本案中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屬於弱勢群體。並且,在同事的眼中,梁麗的為人也是有目共睹的,是一個老實,本分的人。說明她的人品口碑也是較好的。之前也沒有過犯罪前科,表明其沒有對社會存在危害性。
綜上所述,被告人梁麗是處於被動地位,且根本無主觀犯罪故意,沒有盜竊的嫌疑,因而其行為不屬於《刑法》第264條所規定的盜竊罪,所以我當事人梁麗不構成犯罪。我請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梁麗無罪。
並且我當事人梁麗案發後態度較好,也積極的配合警方,盡全力減輕自己的失誤與過錯造成的不利後果,我當事人梁麗對社會的危害性也相對較輕,且已經儘力彌補,也未給他人造成實際的重大損失。產生的後果也相對較輕.因此請求法庭依據「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本著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政策,以教育為主要目的,以及考慮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心。作出公正的判決。
此致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
王某
我正看著呢,某人的下一個辯護詞又發過來了,我翻了個白眼說道「不是,姐姐你有完沒完啊,為什麼最近作業這麼多,你不是還沒有畢業嘛?又還沒開始啊?
婚姻關係外的公民是否享有生育權
關於「婚姻關係外的公民是否享有生育權」的問題,我的觀點是不支持的。我不認同應該賦予這樣的公民生育權。
首先,我沒有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的時候,僅僅是從一個社會公民,人倫道德的角度來講,我就不支持。理由有二:
一是雖然現在的中國是一個比較開放的國家了,但是其實人們還是很傳統的,對於未婚媽媽,不論是工作,還是以後可能的婚姻生活都會造成不小的負擔和壓力。二是,我們經常會看到電視劇里男子雖然發生了婚外情,但其實並沒有想結束婚姻生活,而婚姻關係外的女方也往往是因為懷孕而想要逼迫男方離婚,與自己結婚,而導致家庭的破裂,所以我覺得,如果婚姻外的公民不享有生育權,那麼也會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這樣的案例,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從小孩的角度來講,他們是無辜的,可是一出生就要承受來自社會各方的壓力和傷害。幼年身心發育不全,會對他以後整個人生都造成無法磨滅的傷害,甚至,如果他們不能很好的處理這些問題,也可能會造成一些別的新的問題。所以我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