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第1127章
這時的柳英已氣到了極點,她拖著啟明說:「你跟我上衙門去,我要告你!」
王母、王啟明、柳英三人跪在公堂上,柳英將事情的經過向縣太爺李大人訴說了一遍。王家母子連呼「冤枉」。王母講:「這鞋是前年我兒出門時我給做的。一年前,我兒去挑水時掉到河裡沖走了一隻。那隻鞋怎麼會出現在柳英家的床下,我們也不知道啊!請大人明斷!」
李大人聽后厲聲問:「難道鞋子會自己飛到柳英家嗎?為何別人知道鞋子的事後都懷疑柳英的行為不規,而你們不僅不懷疑她還留她在家裡住,還如此善待她?」
「大人,那是因為她太可憐了,我生憐憫之心才留她住下的呀!」王母回答。
「你胡說!」柳英在旁道,「你們分明是心存愧意!大人,您一定要為民女做主,民女的冤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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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要開口,忽然看見柳英手中的鞋子,疑惑地說:「那不是我的鞋嗎?」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王母聽后馬上衝過來指著**說:「原來是你坑害我兒啊!」
李大人見堂上又要亂起來,忙拍驚堂木,接著又問:「**,你為何說那鞋是你的,從實講來!」
「是,大人。」**說,「去年我娘在河邊撿到一隻鞋,見做得好,而且還綉了個『明』字,於是就照那隻給我又做了一隻綉上『趙』字配成一對兒。後來這裡的人說那是『拴魂鞋』,別人的鞋不能穿,所以我就把鞋脫了放在家中。可不巧,這一年來我家連連失竊,那雙鞋也被偷走了。今日小人抓住了竊賊張吉,請大人明查。」
李大人問:「張吉,**講的可是實話?他那雙鞋被你偷走了嗎?」
張吉說:「回大人,是小人偷了。小人偷后沒穿幾天就也丟了。」
原來四月時,張吉穿著那雙鞋在平坡鎮遊盪,趁機闖入柳英家,本想偷點值錢的東西,可還沒細找,就見主人回來了。慌忙之中藏在床下,趁主人不注意,溜了出去。誰知匆忙中掉了只鞋也沒顧得上撿,後來乾脆將另外一隻鞋也扔了。
聽完張吉的口供,一切真相大白。張吉也被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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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母早就打心眼裡喜歡這個賢惠的柳英,也察覺到兒子啟明對她的關愛和傾慕,只是見柳英一直沉浸在傷痛之中,也不好意思提起,聽李大人這麼一說,自然是百分之百願意,也不管旁邊先是羞紅了臉,現在又漲紅了臉的柳英,搶先回答道:「大人,願意,願意的。」說著,又拉住柳英的手:「英兒,還不快幫我把啟明扶回家去。」
一年後,萬曆縣城東南的河邊傳來了嬰兒響亮的啼哭,王家喜添男丁,取名王恩。
上官寒講完之後,戲謔的看著朴美晗說:「老婆,故事也講完了,該讓我睡覺了吧?」
朴美晗皺著眉頭說:「可是……這不是人家想聽的嘛!」
「哎呀去,我明天去書店給你買一本《聊齋》你自己看,我現在要睡覺了!」現在天大地大睡覺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