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技不如狗

第1章 技不如狗

毛線又要去相親了,帶著毛球!

毛球是毛線的閨蜜,陪她過了一年又一年,這讓毛線單身的日子沒有那麼苦逼。

原本,毛線以為她和毛球一人一狗的日子能幸福長久,畢竟狗不嫌主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像看怪物一樣看著她這個單身的老女人,她也無所謂,家有毛球萬事足矣。

可是,沒承想,這毛球生了異心,七夕那天竟然帶回了倆狗!

還都是公的!

更奇葩的是,毛球還獻寶一般使勁地把其中一隻哈士奇往她身邊拱!

好像在說:給你用。

毛線氣得一腳把它揣到陽台,怒吼道:「你丫膽肥了啊!敢背著我搞對象?」

毛球耷拉著腦袋,像個做錯事的小孩子,一隻爪子探到毛線的腳邊,被毛線踢了回去,「幹嗎?現在知道錯了?」

毛球「嗷嗚」一聲,不說錯,也不說沒錯,眼睛里竟掛著點淡淡的憂傷。

這讓毛線更加生氣了,「你才幾歲?你這是早戀,你知道不?」

這一回,毛球終於低下了頭,用嘴巴蹭著毛線的棉布拖鞋,向她示好!

毛線這心就軟了,不過還是板著臉教訓:「你不能一次找兩個男朋友,這叫亂搞!知道嗎?你看我什麼時候腳踩過兩隻船?」

「那是因為沒有兩隻船讓你踏!」毛瑾損起她女兒毛線,那可是完全不需要打草稿,「你連一根浮木都找不著吧?」

毛線非常不喜歡她老媽這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她挺起後背,又伸長了脖子,感覺還是比毛瑾矮了一截。

她一直以為159和160沒有什麼區別,可是每次在她媽毛瑾面前,都因為這1厘米的差距氣短!

「怎麼了?我說得不對嗎?」

毛瑾胸脯一挺,以絕對的優勢壓向毛線,新割的雙眼皮下兩隻不大眼睛翻了兩翻,「技不如狗!」

「我說毛巾,你有損我的功夫不如看好你男人,別再整個小四小五齣來!」

毛線一著急雙手就往腰上叉,名牌大學博士畢業生秒變鄉野村婦,自動開啟了撒潑模式。

毛瑾總是能輕易地激起她的怒火,這就怪不得她揭短了。

「哼,那我也有人要。」

毛瑾活到這個歲數,見識過的男人遠比毛線知道的多多啦!別說老王找小三,找小十她都不怕,有那個能耐就上唄,反正錢在她手裡捏著呢。

她只恨女兒沒遺傳到她的優良品質,那麼些年的書都白念了,在男女問題上一點都不通透,跟她那個爸一樣死腦筋兒,想她年輕時候,多招人呀,還輪得著別人挑!

「喔哦!」

毛線意味深長地哼了一聲,不等毛瑾開口,她先接了過去,學著她說話的樣子,右手那麼一比畫,「想當年你媽我年輕的時候,那追我的小夥子都排到廁所門口了!」

「村口!村口!村口!」

毛瑾氣得要伸手要撓她,這死孩子,別的本事沒有,氣人的本事倒是一套一套的,跟她那個爸簡直就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她下了最後通牒:「我不管你怎麼說,這周末你張姨介紹的,你必須去!」

「好!」

毛線知道,她不鬆口毛瑾一定會跟她叨叨個沒完。

況且,現在家裡那麼多人眼巴巴地盼著她早點嫁人騰地兒呢,這點眼力見都沒有的話,那她可真是白活了。

毛線是跟著她媽毛瑾,后嫁到這一家的。

毛瑾后找的男人叫王德勝,毛瑾整日里老王長老王短地喊著,語氣時高時低,聲音抑揚頓挫的,跟唱歌一樣,毛線常被她媽那小聲兒整出一身的雞皮疙瘩來。

娘倆進這個家的時候,毛線才五歲,老王就跟毛瑾講:「給毛線改個名兒,隨我姓,以後有我一口吃的,絕不會餓著你們娘倆。」

一向與人為善,八面玲瓏的毛瑾竟然拒絕了,「何必呢?孩子打出生就隨的我姓,這一輩子我去哪兒她去哪兒。習慣了。」

老王聽懂了毛瑾的意思,鐵打的毛線流水的老王啊。

女隨母姓,夫隨婦性,高興了你是我娃她爹,不高興了沒準誰是呢,費那勁兒幹啥呀!

之後的二十五年裡,老王和毛線的關係一直是客客氣氣的。

客氣到什麼程度呢?

毛線幾乎每次逛街都逃不開兩件事兒——不是給老王挑禮物,就是挑裝禮物的包裝盒。老王也夠意思,一路供著毛線讀到博士。給毛線花錢,還真沒眨過眼。

不過倆人都知道,這種表面上的友好是經不起考驗的。

老王和前妻還有個兒子,叫王鑫遠,比毛線小兩歲。

毛瑾待繼子,那真正稱得上視如己出,小時候姐倆打架,挨打的總是毛線。

去年,王鑫遠找了個對象,一對小年輕就住在二層毛線的對門。

這小弟妹元圓在人前對毛線是恭恭敬敬,一到單獨相處的時候,說話那叫一個難聽,總是夾槍帶棒地擠對她,這剩女那剩女的,還建議她去非誠勿擾站台。

不過,對王鑫遠的后媽,元圓倒是分外親熱,深得這后婆婆的喜歡,毛瑾甚至當面呵斥毛線不如元圓懂事。

毛線笑笑不說話,對親媽,她是沒有什麼好說的。

一個為了錢奮不顧身的女人,做出什麼事都不算稀奇。能接受元圓這樣兩面三刀的兒媳婦就更不足為奇了,話說回來,一個后媽,不接受又如何?

毛線對家裡的形勢認得很清。她也確實有了相親的想法,最好快點嫁出去,搬離這幢別墅。

毛線一向拎得清,別說她是一個繼女了,就是老王的親生閨女,到了這個年紀,也確實該出閣了,總得給新人騰地方不是!

可是,真要把自己像大白菜一樣,這麼明碼標價地放到相親市場上,任人挑選,毛線這心裡總是有些不得勁兒的。

再怎麼說,她也是一有知識有文化有逼格有腔調的四有女青年,她這心裡就跟灌了風一樣,抽抽地疼。對毛瑾精心策劃的相親,她找了各種借口推諉。

直到上個月,老王做了一個小手術,切除闌尾。

按說,這不是什麼大手術。不過,老王一住院,家裡就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王鑫遠突然換了做飯的阿姨。家裡的水卡、電卡等都被元圓要了過去。

毛線笑了笑,雙手奉上,把毛球圈在屋裡,摁著它的頭,不許它瞎叫喚。

老王出院當日,全家人一起吃飯,老王說到兒子王鑫遠的婚事,元圓看了毛線一眼,眼睛彎了彎說:「爸爸,姐姐不是還沒有嫁出去嗎?我和鑫遠商量過了,等姐姐嫁出去了,我們再結婚也來得及。」

老王的眼睛就落在了毛線身上,意味深長地說了句:「女兒呀,你得加油啊!你弟弟的婚事也都系在你身上了。」

毛線看著毛瑾皺著眉頭,欲言又止的模樣,搶先說:「爸爸安心,我一定會在年前把自己嫁出去的。」

「那敢情好!」老王舉起了酒杯,酒紅色的液體在杯子里來回蕩漾著,輕輕地撞了一下毛瑾的杯子,「來,為兒女們的幸福,乾杯!」

毛線沒有理會毛瑾投過來的目光,脖子一仰,咕咚咕咚兩口乾掉了一大杯酒。

不知咋回事,這酒進了嗓子眼裡,竟然生出幾分酸澀。

幾杯酒下肚,毛線借口吃飽了,順了幾塊排骨去看毛球了。

元圓嘴裡叼著半塊排骨,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娘的!毛線那破狗竟跟她同吃一盤排骨,這叫她情可以堪。

那缺心眼兒的王鑫遠還不停地給她夾碗里排骨,道:「多吃點兒,瞧你瘦的!」

倒是毛瑾,看出元圓的不自在,攔住了兒子:「都是自家人,想吃什麼就吃什麼,甭客氣!」

饒是如此,元圓還是硬著頭皮啃完了那半碗骨頭,這個時候,她必然要在二老面前爭個好印象啊。待她翻身做主,必定要把這一串毛字輩的,連人帶狗一窩端走!

元圓瞟了一眼空曠的客廳,再看看一旁憨憨的王鑫遠,這嘴巴里骨頭也就沒那麼乏味了,一個沒留神,竟然還吸溜出一小嘬肥油來,那叫一個噁心!

這都什麼年代了,誰還吃肥肉啊!

她迅速抽出一張紙巾將嘴裡的東西吐出來,包住放在一邊,毛瑾看了她一眼,摁住王鑫遠夾排骨的手,道:「姑娘家,都喜歡吃點清淡的。」

毛瑾估摸著元圓是吃不了這個排骨,老王喜歡吃肥瘦相間的,老說那精排太柴了嚼著沒勁兒,這元圓接受不了也正常,畢竟現在的小姑娘都特別注意身材管理,有幾個像她家那個缺心眼兒的!

「嗯,那吃菜!吃菜!」王鑫遠道。

元圓這兩天鬧了點小脾氣,嫌棄他在家人面前不夠維護她,王鑫遠就很注意了,不就是吃飯多夾幾筷子菜的事嘛,好說!

毛瑾看著這倆孩子恩愛的模樣,又想起屋裡那個老大難,這再好吃的飯菜也提不起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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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自己,親愛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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