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血祭
林磊杜撰出一個所謂的乾元真人,也算是為之後,加入義和團做打算。
老者看到天上的林磊,先是一驚,眼神閃爍著疑惑不定的目光,隨後反應過來,跟著周圍士兵一道,跪在地上,大聲說道:「老朽大清帝國新疆喀什噶爾提督羅榮光,見過上仙!」
這個時代封建迷信雖然依舊盛行,但高層統治者並不傻,對自己有利的,他們才會選擇相信,甚至會鼓勵底下的子民相信。
對自己不利的,哪怕真是上帝降臨,他們也能將其醜化為來自地獄的魔鬼。
畢竟華夏的神仙眾多,且佛道對立,你丫要是不起作用,大不了老子去拜別的神仙。
但是很顯然,林磊的到來,是羅榮光急需的一劑強心針,因此思索一番后,立馬對其跪拜。
羅榮光,現年六十七歲,駐守大沽炮台長達24年,原本朝廷已經升任他為新疆喀什噶爾提督,算是一個不錯的養老之處。
但恰逢八國聯軍侵華,羅榮光深知大沽炮台的重要性,而他又對這裡了如指掌,因此揍請朝廷,暫緩赴任。
歷史上他的結局是與大沽炮台共存亡,也算是著名的愛國將領了。
「如今大沽局危,還請上仙出手相助,羅某及津門百姓感激不盡,必將為上仙築廟塑身,日日焚香禱告!」拜過之後,羅榮光自然得索要好處。
「國有國法,仙有仙規,華夏有仙,洋夷亦有神,老夫貿然出手,豈不壞了規矩!」林磊繼續胡咧咧。
沒辦法,他確實不能貿然出手,不是所謂的仙規,而是那坑爹的系統規則。
「不知需要鄙人如何做,上仙才肯出手。」羅榮光是聰明人。
不愧是混跡官場的傢伙,旁人還雲里霧裡,而他立刻就反應過來,這句話的重點在「貿然」二字上。
因此要讓林磊出手,就必須滿足他的要求才行。
「很簡單,有兩種辦法。第一種就是你們心甘情願血祭自身,與西夷人一命換一命。只是一旦施展,血祭之人必定魂飛魄散。而且血祭必須上萬人同時進行,才能掩蓋我的施法氣息。」林磊先拋出一個幾乎不可能完成的條件。
所謂血祭,實際上是與系統達成交易,自願進行回收。
因為是活著的情況下進行回收,本源力量不會有絲毫流失,所以活體回收所得的貢獻點,是擊殺回收的好幾倍。
而林磊的作用就相當於雇傭兵,他與炮台守軍達成這個所謂的「血祭」交易,自然能順理成章加入戰鬥,屆時八國聯軍成了敵對勢力,擊殺依舊能回收對方屍體。
但交易契約是建立在對等的情況下,不能說血祭一人,就能要求殺光全部敵人,這樣的交易根本不成立。
一鎚子買賣,有種吃完乙方吃甲方的嫌疑,但林磊必須要提出來。
他現在的身份是仙人,仙家出手,必須要霸氣。
如果只有一兩個人自願回收,難不成真要扛槍跑對面刺殺一兩個聯軍士兵?那又如何能顯示出他的手段強大?
因此林磊規定,必須要上萬青壯「血祭」,到時候獲得的貢獻點,估計能有七八百,區區海面上幾艘破船,兌換幾十枚反艦導彈,分分鐘教他們做人。
「血祭!一命換一命?」羅榮光眉頭緊皺。
老實說,他有點心動,清軍什麼時候,與洋夷打出過一比一的戰損比例?
可是一次血祭上萬人,讓他有些犯難,整個大沽炮台守軍只有三千左右,真正能自願血祭的,不會超過兩成,也就是說,還得算上城中百姓,才有可能達到林磊的要求。
「第二個辦法相對簡單,想要不違背仙界條約,老夫必須化仙為凡,重入凡籍,以凡人之軀禦敵。屆時老夫的仙家手段十不存一,若爾等能全力輔助老夫,再配合老夫的仙家法寶,僅僅阻敵上岸,問題不大。」擔心羅榮光真下狠手,林磊趕緊拋出了第二個方案,也是林磊的真正目的。
加入漢籍,不顯山不漏水地,慢慢賺取貢獻點。
第二個辦法,同樣也符合羅榮光心意,他的職責是阻敵上岸,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真要血祭萬人,跟敵人拼個你死我活,他羅榮光敢,底下的將士卻未必有這個勇氣。
更主要的是,羅榮光特別希望林磊能「化仙為凡」,神仙高高在上難以掌控,尤其是這種動輒「血祭」萬人的神仙,一個不慎,有可能顛覆大清國本。
不過這種事,他可不敢輕易表露,只能再次扣頭,並說道:「全憑上仙決斷。」
果然姜還是老的辣,林磊看破不說破,畢竟第二個方案,才是互利共贏的方案。
「罷了,老夫此次下凡,本就為了普度眾生,即使化仙為凡又有何懼!」
狠狠裝了一波,林磊快速從天上飛下,一把揪住羅榮光後背腰帶,將其提起並再次飛入空中,同時大聲說道:「事不宜遲,趕緊隨老夫去城中,尋一宗族完成化仙儀式!」
他是故意說給底下的士兵聽的,羅榮光的親衛,可都是火槍兵,萬一走火,那就尷尬了.......
羅榮光活了六十七歲,第一次在天上飛,足足半分鐘,腦袋依舊是懵的。
「老夫剛才所說,你可記清?」林磊詢問道。
「哦?啊!上仙恕罪,下官.......下官。」羅榮光一臉尷尬,他根本沒聽清林磊說了什麼。
「讓你幫老夫找一宗族,最好是林氏宗族,因為老夫本姓林。待老夫入了族譜,這化仙儀式就算完成了!」林磊再次解釋道。
「為何這麼簡單?」羅榮光好奇道。
「因為老夫早已不屬於這方天地,想要插手這方天地之事,自然需要有一個合理的身份。」這是林磊早就想好的借口。
也是一句大實話,面對羅榮光這樣的老江湖,就算是謊言,也得七分假,三分真才行。
總督衙門距離大沽炮台並不遠,有羅榮光帶路,不到五分鐘,兩人已經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