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賣身契
這口氣,阮氏也就忍下了。
現在,席鳳說要安置四個婆子去莊子上,阮氏是一百個點頭同意。
另外四個婆子,也被席鳳安置去了兩個鋪子里。
被安置出去的八個婆子,席鳳只有唯一的命令,那就是,她們要守好席家二房的產業,不能丟一丁點,丟了,全都算婆子自己的,用月錢來還債。
跟自己的利益掛上鉤,八個婆子不敢輕慢,趕忙賭咒發誓,一定會緊緊護著鋪子莊子上的東西,不讓外人白佔一個子兒的便宜。
然後,八個婆子,就被香草和香巧分別帶著去了鋪子和莊子里。
剩下的兩個小廝,八歲的男孩,席鳳為他取名阿萌,吩咐他去貼身照顧阿珉。
而十歲的阿木,席鳳給了席韞。
席韞每日要去學府上學,席家二房離學府有小半個時辰的路程,席家沒馬車,只靠兩條腿走,平日里,都是席同方吃完早飯後親自送他去學府,中午,席韞在學府吃飯,不用出學府,下午太陽西斜時,席同方從鋪子回來,會拐去學府接席韞放學。
有時席同方要出門,身邊會帶著青松,這接送席韞的任務,就會交到香巧的手上。
而前世,席韞失蹤丟失的那一回,正是席同方去了蘇州,香巧去接人,卻哭著回來,說沒接到人。
「阿娘,阿珉都十二歲了,再讓香巧貼身侍候,不合適,阿珉身邊,也該有個可隨時使喚的小廝了,至於銀子,阿娘也別操|心,只要大房的人再也不去白拿我們二房的東西,很快,鋪子里就會有盈利,有了那些銀子,多養十幾個奴才,哪有養不起的。」
似席家二房這樣小門小戶的人家,給粗使婆子的月錢,一個月是四百文錢,席鳳念著她們要擔責任,要出力的事情多,就多給了一百文錢,一個月半兩銀子。
劉媽是阮氏從娘家帶來的奴僕,老人了,現在管著席家二房上上下下的吃喝,一個月也就半兩銀子。
十個粗使婆子,能給半兩銀子一個月,已經是高月錢了,十個婆子十分高興,連連給阮氏和席鳳磕頭道謝。
等人都安排出去后,屋子裡只剩下席鳳和阮氏了,席鳳這才從懷裡,掏出了十二張賣身契,道,「阿娘,這些婆子,是用我的私房銀子買的,她們的賣身契,給我自己保管好不好?」
不是席鳳不願意把這些賣身契給阮氏,而是,王氏那個蠻不講理的,到時候,在粗使婆子手上吃了虧,肯定會慫恿程氏來朝阮氏要婆子的賣身契,阮氏是程氏的兒媳婦,婆婆要她身邊幾個奴才回去侍候,阮氏不給,那就是不孝。
可若是賣身契在她手裡,那意義就不一樣。
婆婆要兒媳婦身邊的奴才,代替兒媳婦去侍候婆婆,那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是兒媳婦對婆婆的孝順,可做阿奶的,伸手要孫女的奴才,這就怎麼也說不過去,就算要孝順,也輪不到孫女,還有兩個兒媳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