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頭頂有點綠
沈尋手攥狼毫大筆,站在風水牆邊,四下一瞅,心中有了計較。
臉盆大小的硯台,濃墨早已經磨好了。
沈尋手一抬,一把金粉灑在墨汁里,狼毫筆飽吸濃墨,他開始在風水牆上潑墨揮毫。
眾人瞪大眼睛,越看眼裡的震驚越盛。
「好畫啊,沒想到這小子還懂畫畫。」
「畫的不錯啊,山是山,水是水。」
沈尋筆走龍蛇,龍飛鳳舞,風水牆成了畫卷,他一氣呵成,在眾人面前徐徐展開一幅壯麗的山河圖。
最後,畫好了,他還在一旁寫下數個大字,壯麗山河氣吞天下。
最後一個下字寫完,不知道為何,眾人眼前金光大熾,逼得眾人合眼。
數秒后,一切恢復如常,好像從未出現過一樣。
「喂,你們剛才看見了嗎?」
「看見了,我還以為眼花了呢。」
「這畫有門道啊。」
「你們有沒有覺得,心裡好像豁然開朗。」
不知是誰提了一句,張宇和白慶明對視一眼,對,就是這個感覺,起初並不覺得,現在能清晰的感受到心裡亮堂了不少。
王瑞走上前,神情變得恭謹起來,「沈醫師,這有什麼講究?」
沈尋看著氣吞山河圖,「這風水牆可以招財納寶,同時,它也擋住晦氣外流,時間久了,晦氣越積越多,就不是好事了,輕則生意受損,重則耗命折壽,王老就是因為晦氣壓身,才會鬱鬱寡歡,生機遲滯,現在好了,我在風水牆的背面畫上這幅山河壯麗,氣吞天下圖,晦氣盡除,就算以後再有晦氣,也會隨之消散。」
沈尋說的玄之又玄,王瑞聽不懂,也不敢問。
眾人回到王澤端的房間,發現他竟然面色紅潤起來。
「我的身子一下子輕鬆了許多,還覺得肚子餓。」
王瑞大喜,「爸,看來沈醫師的法子管用了,沈醫師,你真是神醫啊,彭管家,快,奉上診金。」
沈尋掃了一眼支票,曬然一笑,「五百萬?」
王瑞有些吃不準,瞧沈尋的意思,好像嫌少。
「沈神醫,不夠?那我再加五百萬,沒什麼比我爸身體重要。」
白慶明輕聲咳嗽一聲,提醒沈尋適可而止,他幫了張宇這麼大的忙,張宇肯定還會重金感謝,沒必要在這種場合,鬧得大家不開心。
王澤端眼神清明了不少,「小夥子,你想要多少,我不是忘恩負義的人,只要我王家有,絕不會拒絕。」
沈尋伸出一根手指頭。
「一千萬?小瑞,給!」
沈尋搖頭,「王老,您誤會了,我只要十萬!」
他這話一出,在場的其他人都傻了,十萬?開什麼玩笑,王家給這些人的車馬費都是二十萬起步。
「十萬?沈醫生,不行,太少了。」
沈尋微微一笑,「本來就是舉手之勞,本不應該要錢,只是我最近有些囊中羞澀,只好硬著頭皮,向王老開口。」
王澤端連連點頭,眼睛裡面滿是欣賞,真實,不做作,難得啊。
眾人見沒有留下來必要,紛紛起身告退,沈尋也跟著張宇他們離開。
沈尋懷揣十萬巨款,腰桿也直起來。
十萬不多,卻是他自己親手賺回來的,那感覺完全不一樣。
自從上次救活了張宇的父親,霍雨柔對沈尋的態度稍微好了一點,沈尋也可以回家睡覺,當然,是分房睡。
早上五點,鬧鐘響了,沈尋準時爬起來,簡單收拾一下,就要收拾家裡的衛生。
只要他在家,這項工作雷打不動,誰都搶不走……
「喂,你能不能小點聲,我睡眠本來就不好,我看你就是故意的。」
丈母娘李梅從房間里出來,眉頭都糾結成一團。
「哦,我下次會注意。」
「一說就是下次注意,我看你就是成心的,鬧這麼大動靜,就是心裡不情願!」
說心裡話,他不願意回來,每次回來,心頭上總是蒙著一層壓抑。
李梅看他不順眼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總是雞蛋裡面挑骨頭。
沈尋又想跟霍雨柔增進感情,爭取早日睡得……呸,抱得美人,解開枷鎖,唯有忍。
畢竟,小命重要。
見沈尋不回嘴,李梅眼神裡面滿是輕蔑,「瞧你的窩囊樣,連個屁都不敢放,算什麼男人,我家雨柔嫁給你,算是倒了霉了。」
切,人也是你,鬼也是你,當初一聽說我能讓霍家時來運轉,你第一個贊成這門親事的。
「大清早就聽見你罵人,媽,我剛睡下沒多久,你就不能消停點。」
旁邊的房間門打開霍雨柔穿著睡衣走出來。
輕薄透明的絲質睡衣下擺很短,她修長筆直的大長腿毫無遮攔的暴露在沈尋眼前。
咕咚,口水狂流。
霍雨柔的皮膚真好,即便是素顏,也看不出有粉刺暗斑,滑溜溜的,猶如嬰兒般嬌嫩。
帶著微微起床氣,眉間那一丟丟不滿,讓她看上去,嬌媚又不失可愛。
「看什麼看!」霍雨柔發現沈尋偷偷看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那個……我要洗衣服,你有什麼臟衣服要洗。」
「沒有,我的衣服,你別碰!」
霍雨柔轉身回房間繼續睡,一個大男人,不想著如何提高自己,發展事業,每天就知道洗衣服收拾家,真沒出息。
沈尋看著霍雨柔的背影,狠狠咽了口口水,心裡恨恨道:「早晚有一天,我會用這個姿勢征服你!」
李梅見沈尋盯著自己女人看,面露鄙夷,「我要睡美容覺,別在家裡洗,去外面洗衣店洗!」
關上門,霍雨柔靠在門上,深吸兩口氣,心才跳的慢下來。
「這傢伙最近有些奇怪,從前,他可不敢這麼看我。」
「還有,他有錢嗎?哼,一會肯定會跟我要,不理他!」
可等了半天,也不見沈尋敲門。
洗衣店很遠,沈尋左右也是沒事,就當鍛煉身體了。
半個小時后,沈尋哼著小曲,往小區走。
還沒走到大門口,就看見前面圍了一堆人。
有熱鬧不看是傻蛋,沈尋一路小跑奔過去,吆喝,當眾求愛啊,不得不說,還是城裡人會玩。
一個頭髮鋥明瓦亮,跟牛舔似的西裝男,帶著明牌墨鏡,捧著粉色的玫瑰花,他身後是一台最新款的賓士跑車,至少六七十萬才能買到,還別出心裁噴成粉紅色。
車前蓋上貼滿了照片,應該是女孩的。
「太感人了,這個小夥子很用心啊。」
「要是你有他一半浪漫,我早就答應嫁給你。」
「我要是有這台車,還能看上你。」
「你再說一遍!」
沈尋沒理會這些吃瓜群眾,湊到車前面掃了一眼照片,頓時,瞪大了眼睛。
哇靠,這不是霍雨柔嗎?
感情,自己老婆要被人表白?
沈尋發覺頭頂似乎有點綠意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