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寶貝養家,媽咪吃喝逛花
第3章寶貝養家,媽咪吃喝逛花
甜甜看到在努力找靈感,努力奮進的媽咪,伸出胖嘟嘟的小手,揉揉她的頭髮,「媽咪啊,這部漫畫連載完了之後,你要不要考慮休息一段時間啊?」
「不休息!」安立夏抬起頭,一雙明媚的丹鳳眼裡帶著奪目的光芒,「我要給我家寶貝買一個大房子!」
這是安立夏的願望,她要努力畫畫,努力賺錢,既要做甜甜的爸爸,又要做甜甜的媽媽,總之,自從生下女兒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將自己當成了女戰士!
傻媽咪。
甜甜嘆息,「我都跟你說過多少次了,以後你家寶貝負責賺錢養家,你負責吃喝逛花就好了啊。」
「女兒,你才五歲!」安立夏抬低頭繼續畫畫,「等你長大的時候,媽咪就真的只負責貌美如花,嗯?」
甜甜嘟嘴,「親親媽咪,到那個時候,你就成了真正的如花了。」
明明才二十多歲,穿衣不講究,也不買高級護膚品,美容院更不用說了,而且還經常熬夜工作。
看到媽咪這麼忙,她會很心疼嘛!
安立夏沖甜甜笑得燦爛無比,一雙丹鳳眼裡凝聚著萬丈的光芒,明亮,倔強,「媽咪只要跟甜甜在一起,就什麼都無所謂!」
女兒,是她生活的全部寄託。
過去的事情,她已經全部都忘記了,不管她的生活曾經怎樣艱難,當上天將甜甜賜給她的時候,就足夠她感激一輩子了!
「媽咪,你繼續乖乖的畫畫,我去廚房幫奶奶的忙!」說完,甜甜跑開了。
外面的陽光很好,安立夏抬起頭,看著陽光發獃,淺城靠海,她在想,什麼時候帶著女兒去去沙灘呢?
前面,有些堵車。
一輛尊貴的黑色轎車在行駛到小攤前的時候,緩緩地停了下來。
車裡,一雙黑眸隔著玻璃,不可思議地看著屋內的那個女人,甚至為了看清她,而將車窗降了下來。
果然是她!
六年不見,她依舊清甜得像是清晨剛剛綻放的百合花,那雙丹鳳眼,依舊帶著最清純的魅惑。
她在發獃,不知道想起了什麼,唇角的笑,比此刻的陽光還要明亮。
很刺眼!
啪!
車門,被重重地關上。
慕如琛不再去看她,這六年,她好像活得很幸福。
也罷,他們之間,終究只是陌路。
唇角,斜起一抹嘲弄,黑眸里,漸漸浮起一層冰,繼續冷漠地包裹著他。
「開車!」
「可是二爺,前面有些堵車。」
「繞過去!」
「是!」
車子,緩緩開走。
寬敞舒適的車廂里,一如既往的安靜。
慕如琛低頭,繼續看手中的文件,就當一切從來沒有發生過,尊貴的身體冷漠如冰,乾淨優雅到不食人間煙火。
他的身邊,坐著一個精緻的小男孩兒。
大概有五六歲的樣子,身上穿著乾淨的白襯衣,連領口最上面一個口子也系得整整齊齊的,只是,精緻如仙的臉有些過分的蒼白,像是患有一種很難治癒的病,而被反覆折磨一般。
然而即便是這樣,也掩飾不住他身上的貴氣,像是隱居在城堡里的小王子,溫和又彬彬有禮。
「爹地,你剛剛是看到熟人了嗎?」慕若垣好奇地問。
「沒有。」聲音,很淡,聽不出任何的情緒。
「剛剛經過的那家包子店,他們的包子好像很好吃的樣子,明天我們也去買一些好不好?」溫柔的聲音,像是一團暖暖的光。
「如果你喜歡的話,明天我們早點來。」慕如琛低頭看文件,說得很隨意。
慕若垣想了想,又笑著看向他,「爹地,今晚,潘家的小姐又邀請你一起吃晚飯?」
「我沒答應。」
很正式的回答,彷彿他並不覺得自己是在跟一個孩子說話。
「其實她還不錯。」明明是小小的年紀,但眼睛里,卻有著與他的年紀不相符的成熟。
「與我無關。」
慕若垣看著這麼嚴肅的爹地,頓時笑了起來,「爹地,你也老大不小了,該結婚了,找個好姑娘吧?」
「……」慕如琛微微皺眉,片刻之後,將手中的文件遞到兒子面前,「這是市場部送來的策劃書,我們來討論一下可行性。」
慕若垣:「……」
這話題轉得,真生硬。
經過一個上午的艱苦努力,草稿部分終於完成,那麼接下來,就該畫底稿了。
安立夏在工作台上奮戰,而旁邊,甜甜端著一盤切好的水果,時不時地喂進親親媽咪嘴裡,全心全意地做她的小助手。
終於告一段落的時候,安立夏半死地躺在沙發上,抱著女兒舒服的小身體休息。
「媽咪,」甜甜一邊擺弄著手機,一邊問,「你喜歡這個城市,對吧?」
「喜歡!」
她一直都想為女兒找一個依山傍水,城市發達,環境又好的地方,這裡非常的適合。
「那媽咪,我們就把房子買到這裡,定居好不好?」甜甜眨著眼睛,一臉期待地看著自家媽咪。
「好!」安立夏非常豪邁的回答!
「媽咪,我選好了房子哦!」甜甜將手機里的照片翻出來給她看,「你看看喜不喜歡?」
那是一幢位於半山腰的獨棟別墅,白色的,帶著一點歐式的風格,跟總是出現在漫畫中的別墅一樣。
「寶貝女兒喜歡嗎?」安立夏抱住她軟軟的小身體問。
「嗯,喜歡,像媽咪漫畫里,王子跟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的地方!」甜甜抱著媽咪的脖頸,她希望有一天,自己的親親媽咪也可以跟自己的王子幸福的生活在那裡。
「既然寶貝喜歡,那媽咪就去問問價格,然後買下來!」豪邁的說完,安立夏又灰溜溜地看著女兒,「可能媽咪一下子拿不出那麼多錢,分期好不好?」
這個房子,一看就很貴,遠遠超出了她的預支,但女兒想要的,她都想給!
她跟女兒,一直都是居無定所的,喜歡哪個城市,就去哪裡住上一陣,然後膩了再換地方,雖然這樣的日子是很逍遙,但是女兒長大了,總該上學了,是該找個地方定居下來了。
既然女兒喜歡,那就這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