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抓雞
「渣渣,再不滾,老子就動手了!」
為首保安,人高馬大,接近1米9。
他嘴上說著提醒,心中已經浮現殘忍殺意,手中甩棍暗中朝唐歡腰眼捅去。
這一下,若是戳中,不殘廢,也得當場跪下。
垃圾,就你也敢得罪蔣少?
老子教你做人。
啪!
然而下一秒,他使出全力的招數,卻戛然而止。
保安低頭一看,甩棍的頂部居然被唐歡按住。
而且,僅僅用了一根手指,輕鬆抵在上面,任憑保安如何發力,也無法寸進分毫。
「什麼情況?」
保安傻眼。
他是這裡的隊長,退伍兵出身,尋常男人十個八個都無法近身,力量方面更是他驕傲的資本。
而此刻,眼前這個比自己矮了一頭,身體看起來十分精瘦的男人,只用了一根手指頭,就化解了自己的全力一擊。
差距!
保安額頭浮現一層細密的冷汗,立刻明白,唐歡不好惹。
嗖!
撲!
下一秒,唐歡忽然把手指挪開。
慣性作用,保安來不及反應,直接向前面栽倒下去,當著所有人的面,來了個狗吃屎。
「站都站不穩,還好意思出來當保安?哪家公司的,垃圾!」
唐歡不屑搖頭。
隨手,伸出雙手,握住韓芊藝與顏如玉的纖纖玉手,霸氣道:「這裡好吵,我們進去吧,我肚子都餓了!」
那一刻,包括蔣青雲在內的所有人,都感覺被對方無視了。
「站住,我讓你們滾沒聽到嗎?」
庄畢凡擋在前面,惡狠狠道。
要不是今天是道爾頓集團的開幕宴,他不能喧賓奪主,亂了秩序,此刻的唐歡,恐怕已經被打得跪在地上叫爸爸了。
「滾!」唐歡頭也不抬,冷斥道。
「什、什麼?你敢罵我!」
庄畢凡懷疑自己聽力出現問題。
愣了半晌,才更加震怒道:「垃圾,你特么有種,你敢不敢再走一步試試?」
話落,身後四個保安摩拳擦掌,隨時準備出手。
遠處,更多的保安跑來,加在一起足有20多個。
「真是不知死活,明明沒有資格參加晚宴,卻硬要進去,想出名想瘋了吧?」
「呵呵,龍湖什麼地方,想到裡面長見識的小人物太多了。」
「怪只怪他們出身貧賤,註定無法與我們站在同一個舞台上。」
冷笑、嘲諷聲不絕於耳,無數大佬站在一旁看起了熱鬧。
見狀,蔣青雲一時間爽炸。
庄畢凡這個狗腿子確實不錯,等今後,自己手裡有好項目,要多多獎賞給他。
「你們這是仗勢欺人,讓開,我要見道爾頓集團的負責人!」顏如玉厲喝道。
「哈哈哈,行啊,大門就在這裡,老子今天倒要看看你們怎麼進去!」
庄畢凡仰天大笑,二十幾個保安擺成銅牆鐵壁,將唐歡三人圍在中間。
「身為安保人員,卻阻礙受邀嘉賓進入,你們比流氓還要齷齪。」韓芊藝冷聲道。
「哎呦呦,韓女神生氣了啊?動怒了啊?我好怕怕啊,那你來打我啊,我就站在這裡,你倒是動一下試試啊!」
庄畢凡戲精附體,上躥下跳,如入無人之境。
啪!
突然一聲脆響,打亂了現場的節奏。
「誰,誰打我?」庄畢凡捂著臉,臉上的震驚無以描述。
剛才那一巴掌來的太快,太突然,他甚至都沒看清是誰打的。
啪啪!
下一秒,兩個更響亮的巴掌煽過去。
庄畢凡細皮嫩肉的臉上,立刻浮現出清晰的掌印。
「我長這麼大,頭一次聽到這麼白痴的要求!居然讓我打你?」
只見,唐歡笑嘻嘻的聳了聳肩,玩味道:「我現在滿足你的要求了,可以讓開了嗎?」
靜!
場中詭異的寂靜。
如果說,第一個巴掌,所有人都沒看清是誰煽的。
那緊隨其後的兩個巴掌,就像是唐歡給所有人最完美的解釋。
「瘋了,這小白臉瘋了,他居然敢打庄畢凡?」
「不要命了嘛,這裡可都是他的人!」
「死定了,如此羞辱庄少,就算他現在動手將這小白臉搞死,道爾頓集團的人也沒法說什麼。」
場面瞬間炸鍋。
無數大佬表情精彩紛呈,議論紛紛。
原本,所有人都以為,唐歡最多是裝裝逼,嘴上逞逞能,最後,還是會灰溜溜的被趕出去。
卻沒想到,他竟然敢如此猖狂,當著所有人的面,痛打庄畢凡,這簡直是飛蛾撲火,自取滅亡啊。
「這頭蠢豬,他死定了!」
蔣青雲心中樂開了花。
被打的人又不是他,只是他的一個狗腿子罷了,他心裡一點都不痛惜,反而無比興奮。
之前,他們沒理由動手,但現在,唐歡主動往槍口上撞,正好給了他們動手的理由。
蔣青雲甚至可以想象,唐歡一會被打倒在地,向自己求饒的樣子。
「還愣著幹什麼,給我干,乾死這個狗東西!」庄畢凡跳腳大吼道。
「糟了!」
「這個莽夫,他好像是吃火藥長大的。」
韓芊藝與顏如玉緊張無比,連她們也沒想到,唐歡竟然真敢動手。
而且,打的還是這裡最不應該得罪的庄畢凡。
怎麼辦?
今天,註定參加不了晚宴。
甚至,能不能安全走出去都是未知數。
「跪下!」
「磕頭!」
呼啦啦,一群保安排山倒海,殺氣騰騰,勢入奔雷。
但,聲音的速度,永遠沒有光的速度快。
嗖!
唐歡表情未變,身體驟然一閃,來到庄畢凡面前:「你讓我打你,我滿足你了,可你非但不讓路,反而出口罵我?跟誰倆呢!」
言罷。
如鋼似鐵的手,瞬間抓住庄畢凡的脖子,將他提到空中。
「都別碰我啊,我這人有密集恐懼症,最見不得人多,一會一緊張,把庄少弄疼就不好了!」
唐歡定立當場,不屑道。
前一秒,還喊打喊殺的保安們立刻緊急剎車。
誰都沒想到,唐歡會不管不顧,直接抓了庄畢凡。
這好像是《三十六計》中的擒賊先擒王吧?
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