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太子灣
()那天落水后,容悅立刻潛行到一艘客船底下。
她會選擇那個時候激怒容憐,就是看到了不遠處駛來的客船。她知道自己一旦落水,必引起騷動,以王府的威勢,要徵用哪條船,誰都不敢駁回,唯有大型客船可能倖免。而且,等畫舫上的人反應過來,開始大規模的搜救行動時,客船已經駛出了一段距離,不可能回航,也沒人會想到要去客船底下尋摸。
就這樣,容悅貼在船底,跟著船行了好幾里,才選了一處人煙稀少的地方上岸。又沿著山路走了一會,在山坳里見到一戶農家,柴扉半掩,容悅悄悄摸進去,順走了晒衣架上的一套男式衫褲,再抽走磨盤上倒扣的斗笠,留下了一小塊碎銀,躲到樹林里換好。然後將半乾的頭髮打散,在後腦處總綰成一髻,勉強像個男孩樣子,將斗笠壓得低低,只揀偏僻的小路而行。
到黃昏時,總算髮現一個小集鎮,買了些日用品和兩套成衣,晚上不敢住客棧,借宿在小鎮附近的農家,第二天早起花雙倍的價錢買下一頭瘦兮兮的老黃驢——男主人還只是捨不得,因為那是他家唯一的代步工具,他妻子回娘家總是騎著這驢,容悅一路加錢,落後女主人轉著眼珠子把憨憨的男主人扯到一旁,悄聲罵道:「你傻啊,有了錢,哪裡買不到驢子,非得要這頭老掉牙的?」
容悅有了毛驢,又在下一個集鎮發現了一家胭脂鋪,可以做些簡單的易容了,路途上便從容了許多。一路走走停停,手裡的易容工具越來越齊全,等到平城時,她已經由中年大伯變成了滿臉皺紋、腰彎背駝的老爺爺,就算跟穆遠面對面,他也未必認得出來。
容悅並未在平城停留,而是把落腳點選在離平城幾十里一個叫太子灣的小漁港。
漁港而名太子,是因為在港口有座太子廟,也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太子在此殉難跳海,讓民眾憫而立廟,讓容悅想到了南宋的末代幼主。
太子灣居民多以打漁為生,院子里掛著一排排漁網,磚石鋪成的地上則曬滿了海魚,婦女們三五成群,不是坐在一起做針黹,就是編漁網。
容悅舍平城就太子灣,基於以下幾點理由:
其一,平城是海疆重鎮,是楚溟國東部大營所在地,囤積著大量的戰船和兵馬,和朝廷保持著密切的聯繫,住在這裡,容易暴露行蹤。
其二,相比於平城,容悅對太子灣的興趣更大。據她觀察,太子港是個很優良的港口,比平城的海螺港,地理條件只有更優,卻一直默默無聞。更讓人驚訝的是,太子港對面的海上,隱約可見星羅棋布的島嶼,全都是無名島,鎮上百姓每每提起,只說「到對面去」,「剛從對面回來」。不像與平城隔海相望的鹿島,號稱東海第一大島,名揚海內外,島上駐軍過萬。
太子灣還有許多讓人生疑的地方。比如說,灣里的居民,表面看起來只是普通漁民,仔細觀察,會發現他們其實相當富有。
出於好奇,容悅曾做過一回夜行俠,進了里長家。里長家只住了個小小的四合院,正房加東、西兩廂再帶耳房一起,不過十來間房子,卻住了幾十口人,其中一大半是成年男子,有鎮長家的子侄,也有家裡的長隨小廝。
白天容悅偶然見到了年過半百的里長,儘管他努力表現得和藹親切,有過多年卧底經驗的容悅還是一眼就看出,里長並非尋常百姓。他身軀昂藏,目蘊精光,龍行虎步,就連身後跟著的兩個長隨,都是練家子。
總之,這個笑眯眯的里長,給容悅的感覺,就像一個歸隱的黑社會大哥,再怎樣收斂,氣場仍在。
她一時心癢,當晚從后牆翻進去,貓在窗根底下聽屋內人議事,聲音壓得極低,說明是長久形成的警覺心,已經成為融入骨髓的習慣。
容悅自練了穆遠給的那本秘笈后,耳力和視力極佳,能夜間視物,隔牆聽音。可惜地方口音太重,讓她聽得似懂非懂,正抓耳撓腮之際,屋內加進了一個說官話的,這才拼湊起大概的意思:二爺在對面已住了半年,再不在軍中露面說不過去了,三爺過幾天要去換二爺回來。可二爺沉穩,三爺暴躁,三爺去了只怕又會惹事,所以他們要多派人手跟過去,時刻看住三爺,別讓他胡來,免得事情鬧大了,驚動朝廷,壞了大局。
事情談完,房間里的人漸漸散去,容悅貼在牆上,聽著道別聲、開門聲、遠去的腳步聲。過了一會兒后,屋裡變得無聲無息,容悅忍不住站起來朝屋裡打量,誰知躺椅上歪著一位閉目養神的老者,嚇得容悅趕緊蹲下,可已經來不及了,屋裡隨即傳出一聲厲喝:「什麼人?」
吆喝聲和腳步聲紛至沓來,好在後院窄小,容悅幾步就跑到牆邊,甩出纏在腰上的繩鉤,以兩世訓練出來的靈活身手,幾步躍上牆頭,靈敏如豹地消失在夜色中。在她沒看見的身後,牆裡牆外,散落著一地的暗器。
即使只瞄了一眼,里長家書房的擺設還是讓容悅暗暗吃驚:多寶格上的翡翠船,玉如意,牆上的名家字畫,甚至老爺子手邊的茶壺,都不是凡品。
從敞開的窗子跳進客棧房間,容悅一面擦臉換衣一面想著剛剛聽到的那番話,忍不住在心裡琢磨:要不要混到「對面」去看看呢?
她有預感,那些人口裡的「二爺」、「三爺」,多半就是庾嫣的二哥和三哥,這種遠離朝廷的海邊小鎮,不可能有半年不現身就會驚動朝廷的大人物,更別提影響到什麼大局。
剛脫衣上床,門外就傳來篤篤篤的敲擊聲,然後是店小二的鴨公嗓:「薛公子,您睡下了?」
聯想到前天將他一推丈余的舉動,容悅便明白,只怕是她那天的表現,讓她成了嫌疑犯,想到此,故意用不耐煩的聲音回道:「深更半夜的,鬼叫什麼?這個時候不睡,難道等天亮再睡呀。」
鴨公嗓陪著笑說:「攪了公子的睡眠,真是對不住!只是里長家進了賊,偷走了一樣重要物事,有人看見那賊跑進了小店,鎮上的捕快帶著人來小店搜查,還請公子通融一下,讓他們進去看一看,等去了疑,公子也好睡個安穩覺。」
容悅既想在此地居留,就不會跟捕快之類的較勁。何況她當夜行俠時,從不以「真面目」示人,此次行動雖是臨時起意,只在臉上做了幾處遮飾,唬住人是沒問題的,故而很坦然地打開門,卻沒想到,門外站著的,正是里長本人。
里長把她從頭到腳打量了老半天,眼中浮起深深的疑惑,末了,還是向旁邊的官差輕輕搖了搖頭。
送走官差,容悅坐在床沿發獃,心裡很是沮喪。里長顯然已經懷疑她了,她明明做了偽裝的,又是濃濃黑夜,她站在窗外,里長只瞥見了她一眼,五官是不可能看清的,難道是她的身姿出賣了她?
如果真是如此,她怎麼易容都沒用,她畢竟不是演員,最高段位也就是裝個駝背公公。可現在她扮的是年輕男人,不可能彎成蝦米。
出逃的這一個多月,她在路上奔波了二十多天,晚上或宿農家,或直接睡馬車,不管如何克難,都沒像今晚這樣,徹底失眠。
她在外面用了許多名字,來到太子灣,因為打算多留些日子,她用回了自己的本姓:薛,把原來的琳字去掉王旁,改成了薛林。
乍離開雲都時,她是慶幸的、欣喜的,穿到異世兩年多,她活在容悅的軀殼裡,也承受了屬於容悅的所有責任與義務。作為女兒,她要保護母親;作為景侯世子遺孤,她要管理暗部;作為被伯父變相驅逐的侄女,她要跟伯父一家鬥智斗勇,在保全自己勢力的前提下,為枉死的祖父和父親報仇。而等這一切完成,她還有一樁更重要的任務,要誕下子嗣延續容家嫡系的血脈,然後輔佐他成人。
因為佔了人家的身體,她毫無怨言地做著這一切,甚至為了保全親友和部下,委屈自己跟在穆遠身邊,讓這個幾次害她性命的人吃盡豆腐。
起初是憎恨的,得了秘笈后,對他略有改觀,後來的相處,變得沒那麼難以忍受,又或者,因習慣而麻木……無論怎樣麻木,她都無法想象,真跟穆遠結婚生子!
所以她逃了,既是逃開穆遠,也是逃開屬於容悅的責任與義務,她知道,這些終究要重新背上,可在此之前,她想有一段屬於自己、屬於薛琳的日子。
她給自己兩年時間,在外面闖蕩歷練,到她十八歲時,再回到蕭夫人身邊,聽她的話嫁人生子,然後跟容徽來個最後對決。
第二天,容悅一直忐忑不安,里長家倒是沒找任何麻煩,但她就是覺得焦躁,信步走到太子廟,剛在廢置的香案前站定,就被人扯到桌下,捂住了嘴巴。
這個計劃很好:給自己兩年時間,在外面闖蕩歷練,到她十八歲時,再回到蕭夫人身邊,聽她的話嫁人生子,然後跟容徽來個最後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