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章 荒界變化
距離聖教大會已經過去了好幾個月,而聖師也消失在了人們的視線,人們不知道聖師想要去看的世界是什麼,但是卻知道這些的時間一定會是很浩瀚的........
一個無邊無際的大海上,張九思一葉孤舟的飄蕩在大海上,看著潮起潮湧的大海,有些感慨,自然之偉大,讓人難以領悟完全,這段時間其實他也沒有去做什麼,就是看看大海,看看火山,看看奔騰的大河,看看夜晚的星辰,看看日月交替,看得多了,也明白了天之道的艱難,也明白了太多規則。
所謂天道,其實就是領悟天地的至理,滄海桑田,日月交替,黑白交替等,都是天地至理。
張九思這段時間明白,在這個世界力量上的極限實際上他已經是達到了,也就是相當於一個大帝的水準,大帝就是這個世界力量的極限,無論到了什麼境界,突破多少個極限,力量上的極限就已經到這裡了,這樣的說法也不難理解,把這個極限比喻成為一個水瓶,大帝仙帝的水剛好可以把這個水瓶裝滿,而承載天命的大帝,水瓶的容器因為有天道的加持,會大一些,其他的人,無論是境界多高,往這個瓶子里倒水,多的水會溢出來,水瓶只有那麼大,這就是力量的極限。
所以張九思突破到了荒體的天道境界以後,力量幾乎沒有多少提升了,但是對於規則的領悟,對於荒界的掌控,對於造化之力的掌控,都達到了一個很高的境界,尤其是張九思的荒界里有了黑白交替,有了陰陽,也有了一些稍微高階一些的生命誕生,這就是天道的意義。
當然在天書世界里擁有這個力量極限限制了張九思的發揮,但是如果他能把所遇到的敵人拉進去荒界裡面去,他就相當於天書世界里無敵的天道,可以抬手鎮壓一切,這就是界主的逆天。
至於為什麼存在這樣一個極限,張九思並不知道,或許是當初天主創建天書世界的時候,把這個世界創建的級別不夠高?
或許是,也或許不是。
實際上這樣的極限張九思可以理解為天道所能容納的力量值,超過了就會對天道造成不可磨滅的損傷,這也是無論是多麼厲害的人,遇到仙帝大帝都是頭疼的,即便是尊上修為超過了大帝,在大帝之上,卻也因為這個力量極限讓他不敢隨意的出手,也無法突破這個極限去殺大帝仙帝.......
大家都在這個極限的值里,自然一瓶水和同樣一瓶水之間的重量是一樣的,哪怕你的一瓶水水質更好一些,所能帶來的東西也是相差不大,至少在殺人這一塊,相差不大。
但是要說境界超過了這個極限的人打不過大帝仙帝,那是不可能的,既然境界高,自然有境界高的好處,比如對於力量的掌控,力量消耗的持久力,這些都是與境界有關,還有受傷以後得恢復,神魂的強大等,因此萬古以來沒有人敢惹尊上,哪怕是大帝都要給尊上一個應該有的尊敬,就是因為如此,力量極限雖然限制了尊上,但是他依舊是可以俯瞰所有在這個極限以內的人,也可以說是戰無不勝的存在。
如今的張九思達到了天道境界,也有了造化之力,相當於是尊上這樣的境界狀態。
因此他現在想得最多的就是完善自己荒界的規則,這個規則完善了,他就是一個界主,他可以像是一個天道一樣創造太多太多的的東西,這些東西,這些生靈,都可以為他所用,甚至在未來還可以借用天道之力直接冊封高手,達到了天書世界這樣的高度,那時候他壓根就不需要承載什麼天命了,直接授予別人天命,直接製造大帝,那不是最厲害的?
因此這也是荒體最恐怖的地方,可以說荒體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在搶張九思所在世界的生意,還掠奪資源生長,自然會被天道打壓,如果別的修士是一個可以循環利用有益的生物的話,那麼荒體的修鍊者就是一個天道的寄生蟲。
因此張九思其實並不憎恨天道,如果他的體內出現了這麼一個寄生蟲,他也會毫不留情的抹殺。
「所以只能選擇一個時機,在境界達到了一個程度以後走出天書世界,去吸更廣闊大世界的血..........」
張九思有了這些的想法,顯然他是明白,或許萬域大世界,就是他將會去往的地方,但是如何走出去,整個天書世界是沒有記載的,哪怕是張九思作為天書之主也沒有在天書上看到這些的記載。
當然能不能走出去張九思已經沒有了懷疑,畢竟身體里就有一本知道許多事情的葬人經,這本書可以說是從外面被天主拘進來天書世界的,而且這個傢伙還知道許多天主的事情,只是這本書當時沒有來得及說就沒有了下文了。
張九思倒也不是在整個大海上一直飄,實際上這三個月他基本上看完就整個仙界的風景,也領悟了太多的規則,他現在也能創造出許多東西了,比如一朵花,一隻小蟲子......這些東西,都是比較本初的生物,也低級一些,所以創造起來不怎麼難,荒界破而後立以後,也再次擴大了許多,自己誕生了靈力不說,還要許多小世界擁有的東西也慢慢的出現了,張九思發現一個奇異的點就是,荒界的時間流逝,比起來天書世界要快十倍,也就說這個世界里過去了十天,天書世界也才過去一天,這樣的時間流逝,讓他頗為驚喜,雖然這樣的流逝很大的程度是因為天罰之力的影響,但是這樣的流逝也讓張九思能很好的培養高手。
比別人多了十倍的時間去努力,終究是要好很多不是?雖然十倍的時間流逝區別很大,但是只要不一直在荒界里,一個人的壽元被影響的並不會多於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