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飛天號」沉沒事件

第252章 「飛天號」沉沒事件

費城港口迎來三艘三級戰列艦,懸挂的波旁國旗在風雨洗刷下顯得有些斑駁,可見一路上過於沖忙,而來不及更換。

依照波旁帝國海軍條例,軍艦入港前,必須檢查國旗沒有出現褪色、破損等情況才方可入港,這項條款後面還備註:

「軍艦是國家力量,國旗是國家臉面,臉都不要的海軍,永遠無法征服海洋。」

這三艘波旁海軍三級戰列艦是從古巴哈瓦那海軍基地啟程,前往北美海域協助搜救任務,並加強在這片海域的海上力量。

「飛天號」沉沒事件,已經不是單純海難事件,隨著調查的深入,越來越有證據表明,此次事件可能是有預謀的國際衝突事件。

查理下令海軍部協助情報局展開調查,同時也關注善後事宜,這件事必須有一個明確的結論,否則還真不好向死難者家屬交代。

很快,情報局的調查陸續傳來消息,顯示最近一段時間,北美的英國軍艦北上活動頻繁。

在波旁帝國,一旦涉及到英國,就好像是一條結,無論以前關係多好,都無法解開,客況是現在劍拔弩張關係下,更是不死不休。

「肯定英國佬的蓄意報復,我們必須給予還擊,不然顯得我們軟弱可欺。」

在海軍內部的一次例行會議上,有些年輕軍們紛紛揚言,要和英國大幹一場。

初生牛犢不怕虎說的就是他們,其中有些才剛畢業實習軍官,他們也許都還沒真正出海,甚至都沒見英國海軍什麼樣,但這份勇氣還是值得鼓勵。

雖然調查還沒有最終結論,可兇手是英國的輿論在波旁國內喧囂塵上,特別是在遇難實習生的學校更擠壓著一股怒氣。

皇家警察局總部,局長桑科侯爵這幾天頭上又多幾根白髮,很多學生團體向警察局提交和平抗議遊行的申請,這可把他給愁壞了。

波旁帝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和平結社、集會、遊行的權利,不批准,就是違憲,要是上訴到法院,以那幫法官的德行,他肯定沒有好果子吃。

可要批准了這幫學生,就等於默許他們在街上聚眾,搞不好還會鬧事,要是出傷亡等問題,他一樣逃不過被皇帝問責。

「能拖就拖,也許過幾天這些學生就忘記了,小孩子容易健忘,」桑科侯爵自我安慰起來。

可他低估這次學生們的決心,學生代表又再次來到警察局總部詢問審批情況,結果得到答案還是一樣,「正走程序,需要等待。」

警察局的故意拖延,使得學生們徹底被激怒,當場質問道:「難道你們想非法剝奪我們自由的權利嗎?!」

好吧,自由一詞,突然在這幾年的歐洲流行起來,甚至是泛濫成災,連流氓也敢跟警察抱怨侵犯他的自由。

可是不提還好,一提自由,整個和警察局突然如臨大敵,大批警員向學生代表合圍過來,搞得這些象牙塔里驕傲天鵝,嚇得抱團一起。

他們看到從警察堆里,走出一位風度翩翩的年輕警官,看著對方似乎很有修養的樣子,一位學生代表問道:「我們又沒犯法,你們還想抓我們嗎?」

其他人也回過神,是啊,我們又沒犯法為什麼要怕警察,難道警察還敢像中世紀教會審判所那樣逮捕他們嗎,顯然不敢。

年輕警官解釋道:「我們不是抓你們,而是保護你們,由於最近敵國勢力會扇動我國公民進行破壞社會活動,所以為安全考慮,我們必須給予你們提供保護。」

「我們是自願組織和平遊行,譴責殺害「飛天號」乘客的兇手,難道這也有錯嗎?!」

「對,愛國也有錯嗎?!」

一旦抓住所謂政治正確,就會有無數同樣理由一窩蜂而來,這些學生也同樣如此,也許他們並不知道愛國意味著什麼,只是單純掛在口頭上,形成一種口號,以便支撐自己行為一個借口,僅此而已。

年輕警官正色道:「愛國怎會有錯,就是不能亂用,你們想和平遊行沒問題,這是憲法賦予你們的權利,但保證公共安全也是我們警察局職責,我們同樣有權拒絕或者延長你們的申請。」

「這位警官,我們和平遊行又不會威脅公共安全,沒有理由拒絕我們,你們是故意刁難,甚至侵犯我們的權力,我們可以向法院起訴你們。」

這時期的學生代表,幾乎都是成績優秀,家庭條件優越的學生,容易產生目空一切的毛病,一旦認為有理的事,就會不惜一切代價。

可年輕警官也不是喜歡用拳頭說的警察,他還是十分耐心道:「先生女士們,我們這次因安全環境原因,也為保證你們的安全,警察局決定暫時不批准你們遊行申請。

如果你們真要起訴我們,可以在我們護送你們回到學校后,正式向法院起訴,不過現在,希望你們能配合我們,護送你們回學校,謝謝。」

這些學生代表也不敢再警察局繼續鬧,要是被拘禁起來,就得不償失了,還是回到學校再做打算。

學生代表離開后,局長桑科侯爵用手帕擦掉額頭的冷汗,現在帝國十分注重教育,皇帝陛下也多次強調,在關於在校學生執法過程必須小心謹慎,避免出現無法挽回的情況發生,說白了就是要善待這些學生。

不過也可以理解,目前波旁帝國所有公立大學,都挂名皇家二字,皇帝和皇室都挂名譽校長頭銜,也就等於所有帝國高校學生都是天子門生,地位嬌貴得很。

咔嚓

局長辦公司門被推開,剛才那位年輕警官走進來,向桑科侯爵敬禮道:「局長閣下,實習督察泰羅根斯向您報到。」

桑科侯爵熱情捂住泰羅督察的手:「感謝上帝,泰羅督察,你在這件事請上,處理非常漂亮,為我解決一件十分頭疼的問題,謝謝。」

面對桑科侯爵討好般態度,泰羅平靜說道:「局長閣下,這是我職責,不過這件事還沒有完全解決,也許他們會起訴我們警局。」

「什麼?!」桑科侯爵立馬垮臉道:「要是進入司法程序,我就會被沒完沒了的傳訊,還不如向陛下提交辭呈算了。」

泰羅也沒想到堂堂皇家警察總局局長,竟然這麼害怕官司,想這種官司基本都是拖到雙方精疲力盡,就會無疾而終,因為誰說都有理,而法院又不能輕易判決,所以只能不斷走程序,走到大家都煩透了,才達成和解協議,當然最大受益者就是律師。

律師在歐洲是古老職業,可追溯到古羅馬時期,不過那是主要被稱為「調停人」、「辯護人」,而大多都是由有威望政客或者是僧侶臨時擔任,而且往往是出於道義幫助,而不是雇傭關係。

直到12世紀,才正式出現專業律師行業,可大多都是教會僱員,其主要職責是為教會審判所提供審判的合理性,而不是為受害者辯護。

到啟蒙運動以後,受自由和民主思潮影響,才出現實際意義上的律師,但也是上層社會的精英分子,平民階層依然無法得到平等的辯護權利。

1803年,波旁帝國已經成立皇家大律師公會,標誌律師在司法系統正式形成,主要職能是負責發放或者取締律師職業資格證,擁有對律師行業監督權,是律師行業最高仲裁機構,由12位資深大律師組成仲裁委員會委員,每五年選舉一次。

目前,皇家大律師公會註冊會員五千多人,面對近七千萬人口基數的社會,顯得過於單薄,律師和醫生被稱為波旁帝國最稀缺的職業。

因此,能請得起律師的還是極少數人,為了緩解平民在司法系統中擁有平等權利,查理簽署司法平權法案,其中最重要條款是建立司法援助機構——皇家司法署。

回歸正題,學生代表回校后,並沒有後續動作,估計是害怕進入司法程序也會影響到他們的學業,而且作為學生,高昂的律師費也讓他們怯步。

但思想活躍的學生還是想到一個去處,就是去皇家最高法院靜坐,這不得不說是最有效最省錢的辦法,反正沒課的同學吃飽飯就組織去法院廣場上靜坐,警察也無可奈何。

因為最高法院位於馬德里皇宮左邊斜對面,從皇宮二樓可以看到靜坐的學生,搞得小亨利也特別關注這件事,經常從自己的書房觀察對面的情況。

這些哥哥姐姐靜靜坐著,不哭不鬧,每天坐到晚上就回去,並不知道他們是在抗議,而是感覺很有趣。

有一天晚上,小亨利直接在餐桌問查理,他能不能去和那些哥哥姐姐一坐。

結果引來查理哈哈大笑,「你去了,他們就會散了。」

利弗蘭卻急忙勸阻兒子:「他們都是不聽話的學生,不上學不讀書,還影響法官們工作,你絕對不能去。」

她想的是,這幫學生都是無政府主義者,小亨利作為未來皇儲,怎麼能跟他們攪在一起,影響不好。

小亨利求助看向自己父皇,他很清楚,只有父皇才能阻止自己的母親,可他的父皇卻只無奈聳聳肩,表示自己也無能為力。

海倫皇后也輕聲勸說道:「不一定要去那裡,你可以嘗試寫信給最高法院,支持他們。」

小亨利眼睛一亮,問道:「他們為什麼這麼做?」

看兒子好奇,查理解釋道:「他們是為了自己能出口氣,只是用的方法過於激進了,需要正確引導。」

「他們這是要綁架政府,不能任由他們這麼做,」利弗蘭依然對這種街頭遊行十分不滿,這讓她想起了法國大革命時期,一樣是街頭抗議,最後演變成一場叛亂,只不過她忘記這兩者有本質區別。

查理嘆氣道:「目前給他們把擠壓情緒宣洩出就好。」

就是他的默認,警察局方面才沒有採取措施,不然早就強制驅散了。

市民們對學生的靜坐也充滿不解,這些未來的社會精英們,吃飽沒事幹,專干這麼無聊的事。

在靜坐十多天後,「飛天號」事件終於在內閣公告欄上公布調查結果,原來是由墨西哥獨立組織「文學社」同情者,「夢想者」組織策劃實施襲擊。

「這個組織那冒出來的?」查理氣憤質問多蒙尼。

不過這個結果讓他鬆口氣,如果真是英國人所為,他真不知道該怎麼收場,熊熊燃燒的復仇情緒,會把國家拖入一場大戰。

多蒙尼解釋道:「陛下,這個組織應該是文學社殘餘勢力,看來墨西哥至今還不很穩定。」

查理直接命令道:「這件事你要親自負責,北美現在形勢微妙,墨西哥又是我們最重要後方,絕對不能出亂子。」

其實,英國知道調查結果也大鬆口氣,真怕北美艦隊不理智幹了這件事,那後果不堪設想,因為雙方現在都沒能力承擔這麼大規模的戰爭,賭上國運的戰爭誰都不敢輕易發動,查理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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