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女警
「牛逼!」
陳旭只能是默默的豎起了大拇指,看來歐陽秋就是天生做這一行的。
「快點啊,老大別磨蹭,我正在打造第一個月完全無差評,半小時送到服務!」歐陽秋不停的催促著。
靠,這年頭怎麼還輪到員工來催促老闆做事了!
陳旭悻悻的說道:「我知道了。」
雖然這麼說著,陳旭還是很快行動了起來。
在公司地下停車場推出了自己那台已經有些灰塵的外賣車,其店鋪拿好了外賣,陳旭立刻飛速馳騁起來。
一路向前飛奔,陳旭隱約找回了當初下山時候的那一些新鮮感,手裡面獵奇,跑得更快。
「就讓你看看什麼叫做二環十三郎!」
陳旭念叨著,把車頭一擺,立刻殺進擁擠的車流之中。
此時正值中午下班高峰期,堵得水泄不通,但是這一輛電動車卻像是水中游龍,不停的穿梭在車流之中,速度極快。
「卧槽這人不要命了嗎?」人打開窗,看得是目瞪口呆。
「這你就不懂了吧,知道江南最刺激的是什麼,是跑車追跑車嗎?No!是一輛外賣車追另外一輛外賣車。」有人講解道。
享受著風馳電掣的感覺,陳旭還想要跟歐陽秋來一個視頻,讓他見見自己的英姿颯爽。
可那邊忙得腳不沾地,壓根就沒時間回應,只好作罷。
很快抵達的目的地,陳旭將車往街邊一停,悠哉悠哉的上去,把這一單外賣送到了。
「朱雀橋以西,老大最牛逼!」
看見送到,那頭歐陽秋一個電話打來,儀式性的誇獎了幾句后,就掛斷了電話。
陳旭罵道:「這傢伙真是吃干抹凈了就直接就丟吧,太不講義氣了,下次非得讓你來給跪求不可。」
到了自己的車旁,還沒有發動,車把手就已經被人按住了。
這是一支警用手套,手指修長有力。
抬頭一看,戴著頭盔和墨鏡,不施粉黛偶爾露出的一半面容也可以猜測出這是一個大美人,一身警服之下身材火爆、凹凸有致,尤其是小腹處沒有一點贅肉,大腿修長,矯健有力,堪稱是極品!
女警官沖著陳旭敬了個禮,摘下了墨鏡放在了胸前,得以一窺全貌的陳旭眼前又是一亮。
面容白凈光滑,而且是那種十分健康又富有誘或的小麥色,只是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這時候,這位美女大警察的臉上卻是絲毫不掩蓋著自己的火氣,一雙柳眉斜插著。
「你好,請出示你的身份證和機動車證。」
可以想見這個妞一定是脾氣十分暴躁的那一種,但是此時依舊是有著警察最基本的禮儀,公事公辦。
「我靠,我只不過是一個送外賣的騎手罷了,有必要嗎?」
聽見她張口就要駕駛證,陳旭頓時一陣無語。
自己下山才多久,駕照的確是去考過,可是在科二掛了三把之後,他就十分理智的放棄了這個考試。
這他媽也太難了,修仙都考不過。
「連駕照都沒有,你敢開出120的速度,你把其他人的生命都當做什麼了?」
聽見他沒有,葉清歌立刻柳眉倒豎,暴怒道。
作為她怒火的延伸,一巴掌拍在了陳旭電動車的車蓋上,頓時一個肉眼可見的五指印凹陷浮現了出來。
「我告訴你,你這是危險駕駛,是謀財害命知道嗎!」
聽見她張口要把往殺人狂魔的方向靠攏,陳旭頓時翻了個白眼。
「根據我的知識,駕駛這種電動車應該不用上牌照的,而且你剛才說,我開到了120碼,有什麼證據嗎?」
「好,你還敢嘴硬是不是?我這就讓你死心!」
顯然是見慣了像陳旭這樣的司機,葉清歌冷笑了一聲,立刻點開了對講機說道:「給我調開芙蓉路由西往東方向半小時之前的錄像,重點追查查一輛黃色外賣電動車。」
這小子剛才開車的速度幾乎要上微博了,肯定是有錄像下來的。
哪知道聽見她怎麼說,陳旭依舊有恃無恐的模樣,背靠著欄杆,點起了一根煙說:「警官,我看你這是白費功夫,我可是守法公民,怎麼可能會做那樣的事。」
「給我閉嘴。」
葉清歌不耐煩道:「等會兒你就知道了,不見棺材不掉淚!」
三分鐘后,那邊傳來的回應,聲音有些古怪的說道:「葉警官,我調開了這裡的10多個攝像頭,沒有一個有剛才那個電動車的蹤跡。」
「你說什麼怎麼可能?我在現場都看到了,你再繼續去看看!」葉清歌頓時大驚。
「我就說了嘛,我是不可能做出這樣違法亂紀的事情的。」陳旭嘿嘿笑著。
以他的反應速度,開車過來自然將周圍的攝像頭全部都記到腦海裡面,沒有一個拍到他的身影,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你小子別得意!」
再三確認沒有拍到痕迹后,葉清歌氣得夠嗆,再看見陳旭在旁邊怪笑著,頓時氣不打一處來,嬌叱一聲說道:「我現在懷疑你和一件殺人案有關,跟我去警察局走一趟!」
一邊說著,她已經十分嫻熟的掏出了手銬,甩手給陳旭給銬上。
「小子,我看你在跟我狂!」葉清歌得意洋洋的看著一臉懵逼的陳旭。
「我靠,這女人腦袋有病嗎?」
陳旭頓時心裡一陣草泥馬翻滾,看見她的模樣也知道這是要公報私仇了。
「你剛才說我什麼?」女警官鳳目圓瞪道。
當這兩人對峙的時候,有兩個便衣男子喘著粗氣跑了上來,一看見葉清歌將陳旭的手銬上了,頓時有些眼皮跳動。
「大隊長,你又是幹什麼?」
「這是我剛抓住了的嫌疑犯,懷疑他是412案件的嫌疑人,正準備帶到局子里去調查一下。」葉清歌理直氣壯道。
兩個男子對視一眼,都是苦笑,剛才他們正巡邏呢,看見一輛外賣車狂飆而去,他們這脾氣火爆的大姐頭就忍不住了,追了上來。
現在看這模,明顯樣沒能抓到對方的證據,至於上銬子雖然也符合流程,可是未免太牽強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