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原主的願望
是夜,李月明寤寐思服,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直到凌晨兩點多才進入了淺眠的狀態,可好不容易才入睡的他又陷入了「噩夢」之中,原主的悲慘回憶又如同老電影片段一般,不停在他的腦海中閃現。
他沒有忘記,原主的願望之一就是想去遊樂園坐一次過山車。
可眾所周知的是,心臟病患者不能坐過山車,就算遊樂場沒有明令禁止,「李月明」的爸媽也不可能允許他去做拿生命冒險的事。
他小的時候,他爸媽都沒有帶他去遊樂園玩過,因為他們知道小孩子好奇心重,看到別人玩就容易眼紅,要是硬拉著不准他去玩,就會鬧騰得慌,乾脆規定不允許他進遊樂場玩。
小時候的他是個乖寶寶,爸媽說不準去,他也就不去了,自覺與附近的遊樂場保持距離。
但始料不及的是,「李月明」小學五年級時,班上春遊的地點竟然是遊樂場。這畢竟是班級的集體活動,不宜無故缺席,他爸媽只好跟他班主任打了聲招呼,要班主任看好他。
他看到其他的同學坐過山車、大擺錘、海盜船等各種驚險刺激的遊樂設施,而自己只能在老師的看管下坐一坐旋轉木馬和摩天輪之類的,對比之下,總覺得心理落差很大。
他很羨慕那些健康的同學可以想玩什麼就玩什麼,而後,愈加強烈的嚮往之心驅使他變得「叛逆」,到最後,他爸媽越是不允許他做什麼,他就越是想做什麼。
只不過「李月明」家並非一般的小康家庭,而是家產好幾百萬的「富豪之家」,他爸媽怕他做傻事,索性請人一直跟著他,表面上他們可能是管家、保姆或者保鏢,實際上全是監視他的。
在他爸媽的嚴防死守之下,「李月明」漸漸妥協了,不再想方設法作死,但不答應動手術,因為他知道就算做了手術,也不能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比如坐過山車這種很可能導致前功盡棄的事,他爸媽就絕對不會允許。
也就是說,即算是換上了一顆健康的心臟,他也只能活在爸媽的「監控」之下,跟之前沒多大區別。
「寧死不屈」是他最後的倔強,因為他想要守住這僅存的、不可剝奪的自由選擇權,所以他不配合手術治療,他爸媽也奈何不了他。
他們的親子關係鬧得很僵,最後的最後,還是他爸媽先做出了讓步――在「李月明」滿十八歲時,他爸媽把手術費交給了他,承諾允許他自己做包括動手術在內的所有決定。
於是,他從家裡搬了出來,住到了憑自己的實力考上的大學附近,又請了做得一手好菜的湯嬸幫忙照料飲食起居。
這種「學校、租房兩點一線」的日子過得還算稱心,只除了「沒朋友」這一點。
因此和胡悠悠交朋友,不僅是「現任李月明」的願望,也是原主內心深處的的願望之一。
夢境中的回憶剛結束,一個半透明的虛影便冒了出來。
他淡淡地道:「雖然我陽壽未盡,但時日也不多了,與其痛苦地活著,不如痛快地死去,所以我不會恨你奪走了我的身體。」
「原本我離開了自己的身體,就不該再管你的事,可我還是想提醒你一句:你應該明白一個將死之人並不適合交朋友,因為這樣的人只會拖累別人而已。」
「我當然明白,其實我原本也是個孤僻的人,並不願意和別人交朋友,也沒想過要利用你富二代的身份去和這個世界的人交朋友,可悠悠不一樣,她可是我曾經生死與共的愛人啊!我怎麼可能放得下她呢?」李月明的情緒漸趨激動。
「你放不放得下與我無關,反正我已經提醒過你了,到底該怎麼做由你自己決定,我不會插手的。」他的聲音依舊是淡淡的,似乎不帶一絲情感,隨即卻是話鋒一轉:「不過既然我的身體託付給你了,你好歹也要幫我實現那麼一兩個願望才行吧?絕對不能見色忘義哦!」
「……」李月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