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穿越大神沒長眼

噢……穿越大神沒長眼

()孫志新已經在小河邊蹲坐了很久,差不多都已經近一小時,整體動作活像奧古斯特-羅丹手裡的那具青銅雕飾思想者。當然……不是光著屁屁的,不過腰間僅圍了塊獸皮,原來的登山裝早不知去向,其實也跟光著差不多。

身體沒動,只用眼光斜著瞄瞄手上的腕錶,得出的結論是他當真在這裡已經蹲坐了四十八分鐘。足足四十八分鐘,蹲得他腿麻血壓上升外加屁股抽筋。而那位思想者已經從原來時空的1888年開始發獃,呆到他穿過來的2011年,也不知道這一呆就是兩百多年是個什麼滋味。

手腕上的腕錶是一款新款的Casio登山表,買的時候孫志新節衣縮食,打工存了一整年的錢才咬牙買了下來。一是它確實是好東西,野外功能非常的齊全;二是自己這樣的喜歡到處跑的背包族受不了它的誘惑,存了一年錢后某日終於大出血將它拿下。

它是淘寶上的正品行貨,型號是PRG-500T-7DR,除了當作計時器用外,還有許多體貼實用的功能,比如測氣溫、海撥、水壓;全自動LED照明、抗低溫、高溫裝置;數位羅盤等等,其它還有好些功能還待孫志新同志去開發。接近一萬人民幣買的東西確實牛B,它是太陽能動力,僅充一天的電在沒有陽光的情況下就可以用五個月。整塊表是鈦金屬表面,結實得不可思議。因此在穿越到的這裡的過程中不僅沒像其它東西一樣被時空亂流撕扯得不知道流落到哪裡,更沒有被這幫子史前野蠻人摘下來,現在依然完好無存的戴在他左手手腕上。

看看時間,現在是下午17:36分。日期是0000年1月4號。呃……得了,日期功能其實已經算報廢,天知道這旮旯用什麼樣的曆法在算日子。幸好通過手錶已經驗證,腳下這顆星球的自轉周期倒跟地球完全相同,所以孫志新到達這裡的第三天索性把它調到歸零重新計數。表上的日期就顯示出他到達里已經足足有35天。

把日期歸零的舉動不是破釜沉舟的賭氣,而孫志新心裡已經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原來的時空,肯定是回不去了。

誰聽說過穿越人士有幾個是能回來原來的時空的?那麼多穿越小說白看了?沒見開篇不到三章作者就明明白白有寫:即來之則安之?

我X!

去他姥姥的即來之則安之!回不去當然只能用即來之則安之這句話來安慰自己,不然還能怎麼地?割脈、服毒、抹脖子、一頭撞死重新穿一次?且不要死的時候真的很不舒服很痛很可怕,更頭大的是穿越大神很顯然是個不靠譜的傢伙,都能讓人穿到史前時代來,下次還要穿成什麼?繼續往前穿成單細胞生物?像水螅那樣,吃喝拉撒都通過同一個腔徑進出?拉倒……還不如現在呢。古人當真曰得好:好死不如賴活,真他……的有道理。

孫志新現在蹲坐位置的前方的小河平均寬度大約有四米左右,最窄的地方只有兩米來寬。河邊散亂的堆集著許多粗礪的有稜有角的石塊,河底則鋪著一層圓潤而大小不一的各式鵝卵石。泥沙很少,從側面表明河流形成的時間不會特別長,上流沒有大量的泥沙可以順河而下。整條小河河水清澈,窄處的河水也並不怎麼湍急,流淌時卷濺出的水聲清脆悅耳,隱約可見的魚蝦螃蟹悠然自得的在水裡亂晃,那螃蟹還無恥的吐著泡泡用自己的自由去剌激孫志新。

無論從水的清澈程度,還是水中生物的數量多寡,以及鮮活程度來看,都是證明他是往前穿了,而且一穿N年。在原來的時空,能有如此清澈的河水,能有如此豐富的水中物,絕是天方夜譚,得太陽打西邊出現才會這樣這種異象。自己面前這條河流里無論河水與水中生物,完全沒受到任何人工的污染,那螃蟹個頭大得讓人吃驚,孫志新還是頭一次看到河蟹也能長成這麼大,以前只見過這種個頭的海蟹。

河水他也嘗過,清新甘甜,幾乎嘗不出土腥味,不必經過化驗也知道品質上佳。前世若是有這種品質的河水,早已經被人用桶起來,貼上XX山泉、OO冰川水的標籤,廣而告之後賣至大街小巷。

所以得出結論,這裡離自己原來的時空必定年代久遠。

另一件可以肯定的是此處必定不是自己原來所呆的地球。這很好確定,就算是沒什麼天文知識的小孩都知道夜空里只有一個月亮,這裡的夜空卻足足有十一個月亮!不僅如此,它的夜空組成還遠比這個要複雜得多。

月上時升,那十個月亮就會爬上天空,它們倒不一定同時出現,有時候會只剩下兩個,有時候會十一個同時出現。兩個或者十一個同時出現的時候最少,五至九個不等的時候比較多。如此奇特的天文現像說明圍繞著足下旋轉的行星有十一顆衛星,各自公轉的轉跡和速度都不相同。

一到夜晚,那十一顆衛星升上天空,或呈青藍、或呈洋紅,呈透出一是銀白的金屬光澤,配著夜空正中的一條如雲如霧一要的帶子,便如天河中嬉戲的精靈,極美。那條如雲如霧一樣的帶子,在夜空里看著像星辰織就的河流,孫志新卻隱約猜到它應該是一條隕石帶,就像木星的隕石環那樣的東西,則大量的冰塊、石頭等等組成,白天看不到,晚上則因為反射這個星系的恆星光芒百顯現了出來,同樣美到極至,卻不是地球應該有的東西。

這便足以證明自己絕不是身處地球,更不是太陽系的某地地方,而是到了完全未知的宇宙角落。

如此,孫志新幻想自己穿越回去的念頭就更淡。

孫志新是趟水過去的,此刻蹲坐在河對岸。河的另一邊則有許多忙碌的人們。他們全是老人、女人、小孩、病人和殘廢男人,健康成年男人見不著,因為他們全出去獵去了。以孫志新的觀察,這是一個一百來人規模的部落,目前而言主要的生存手段就是依靠成年男性出去打獵獲得。獵物由部落首領分配給所有人,成為主食。輔食是婦女、小孩、老人採摘的野果、根莖、果實等等,數量和品種都很稀少,完全達不到取代由獵物而來的肉類成為主食的地步。大約是因為水質土壤都不曾受過任何污染,這裡的野果沒經達人工培植也十分美味。孫志新吃過一種像野蘋果一樣的野果,個頭只有原來時空的一半大小,水份少,還很堅實,口感非常一般,味道倒是出奇的酸甜清香,很有原生態的味道。

此時河對岸小孩嬉鬧,年老的老人在收檢在太陽底下曬了一天的獸皮,婦女們則在燃起炊煙,烹制晚飯,一片和諧的田園景像。帶著濃腥和油膩的肉類烹制味道就從河對岸飄過來,對於孫志新這樣的二十一世紀新人類來說,顯得又是好聞,又是噁心。

好聞是因為他真的餓,這裡的習慣是一天只吃兩頓,早一頓,晚一頓,沒有午飯那一說。天亮時吃的早飯早已經在胃裡消化得精光,餓得孫志新飢腸轆轆,聞到食物的味道當然覺得好聞。而噁心,是因為這些人的烹制手法實在是粗陋不堪,大塊的肉要麼就是煮,要麼就是烤,調味品只有一種看上去黑漆漆的像泥沙一樣的海鹽,又苦又澀就罷了,還帶著被其它金屬離子污染的酸澀怪味,別提有多可怕。連吃三十五天這樣的東西后,孫志新只感謝穿越大神一件事:噢,額滴娘親,他們已經發展到會用火煮烤吃熟食,不是茹毛飲血,真是太好了!

連續觀察了三十五天,孫志新早已經得出一個結論,且不說別的地方怎麼樣,僅眼前這個部落而言,生產力是極度低下的,根據他們所用的工具判斷,應該是處於石器時代的某個階段。至於是前石器時代,還是后石器時代,還有待觀察。

想到這裡孫志新就覺得心裡有無盡的悲催。別的穿越前輩要麼就穿成君王,要麼就穿成一代賢王,再差點也可以穿成才子;女的也可以是女帝、皇后、女才子,再不汲也好歹混個宮女先在宮裡做秘書工作,然後再被帝王看上后麻雀變鳳凰一朝成妃成后。而自己呢?不知道是命不好還是穿神大神推送的時候用勁太給力,一個不小心居然穿到史前的石器時代去了。

這事整得……囧……

時器時代啊……以前只玩過這個名稱的遊戲,沉迷於去收集各種各樣的寵物,就是沒有幻想過自己某一天也會穿到這個鳥不拉屎的時代。別這樣玩人好不好……自己又不是穿越愛好者,這樣的中獎機會送別人好了。晉江、起點,有一大堆穿越發燒友,貌似完全輪不到自己頭上。於是又得出一個結論:穿越大神那廝絕對是個睜眼瞎,而且是個非常不負責任,做事隨心所欲還喜歡把自己的歡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傢伙!

對面岸上的人,無論男女,幾乎都全光著。小孩就不說了,百分之百的是光著的,男娃女娃一律光滑滑滿地亂跑,活像動物園的小獸。老人們大多也光著,□出年老滿身皺紋和老年斑的皮膚。女人們得看條件的好壞,對下身而言,條件好的會在腰胯間圍塊獸皮,裝飾的意味大過遮羞;條件不好的,那肯定是光著了。至於上身,那是啥也沒有的,偶爾能見到獸牙之類的穿成的粗陋項鏈戴在頸上,也是極少極少。

頭一次看到這許多光溜溜的女人時,孫志新還興奮了一下。好多的□呢!長的圓的扁的,大的小的中等的,球形條狀竹筍形絲瓜柱,各式各樣,全都光天化日之下坦露在外任人隨便看。以前想隨便那當然不是,現在隨便看……豈不是天堂咋地?可人類就是有那麼賤,遮起來不讓看的時候一心想看,當它們隨地都坦著讓人隨便看,神秘感就沒了,更覺不值錢,想看的**大減,僅看了一天就視覺疲勞。孫志新從第一天的性興奮到第二的性疲勞,然後一連三十五天看下來,活活膩得想吐。

不信?那麼美麗的東西會讓人想吐?看過後想摸才是真的……你還別不信,紅燒肉好吃不好吃?你連吃一個月,天天頓頓吃它試試看。有種你給我堅待一星期,我算你狠!那兩個脂肪球現在對孫志新沒有了任何吸引力,甚至還覺得看著煩,看上一眼就覺得如同吃多了過飽和的硬脂肪肥油。更別提那些年老的,或是病弱的,完全無美感,□像皮口袋一樣拖在腹部足有尺長,髒兮兮的全是皺紋,□烏漆嘛黑像發霉的美國烏梅。那些女人的整體形像活像索馬利亞的黑女人。能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能起性致……除了說你是禽獸,別的簡直是沒啥可說的。別人看見這樣的東西會起什麼念頭孫志新不知道,反正孫志新自己不行,就像他看到索馬利亞婦女的**照片,只有深深的同情,生不出半絲慾念。

可是沒辦法,不是女人們不想穿,不想打扮得漂亮,而是生產力著實低下,實在沒這個條件,生產不出來可以穿的東西,或者說沒有多餘的東西來製做遮體物品。僅是獸皮一項,對於這些來說在極端條件下也可以轉換為食物,孫志新有見到過有老人餓極了拿獸皮熬爛了來吃,一邊吃一邊往外吐毛髮,看得孫志新噁心不已,又心酸不已。所以她們只能裸著,在天亮的時分只能可憐的雙手環抱著胸部取暖,就算是青春年華的少女,美麗的□也被凍得上面的皮膚全是雞皮疙瘩,一點也美不起來。

正在那裡感嘆,有個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對岸叫他:「畢達阿察拉蘇,%!@#!$@!%&%@#*。」

除了畢達阿察孫志新聽得懂,其餘的一律聽成鳥語。連續三十五天,一直被稱呼為畢達阿察拉蘇,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學,以孫志新的發達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學會一些簡單的日常用語。可是他打心底排斥這一群原始人,沒有絲毫說話的**。三十五天下來就只聽懂個畢達阿察拉蘇,別是全是鴨子聽雷——霧沙沙,十竅都通了九竅,只餘下一竅不通!同時心裡隱隱猜測這是一個稱號,而不是名姓,因為無論誰這樣叫他的時候,臉上都帶著一種尊敬和畏懼的混和複雜表情,隱隱又和自己保持距離,神情顯得很是謹慎。你走在大街見到認識的張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時不會像這樣,對?這是很簡單的常識。

孫志新沒有應聲,只是慢慢站起來,趟過河水向對岸走去。他知道,這是部落里的男人們回來了,做晚飯的女人遣人來叫他過去吃飯。三十幾天一直都這樣,天擦亮男人們就出去打獵擦黑時分再回來,如無意外不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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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鹹魚翻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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