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雨後初晴天
利用中午時間走訪的劉坤壓著點走進教室,科任老師已經提前安排了課程教學計劃。
「怎麼樣?有什麼眉目?」張琪變著法兒的詢問有關案子的情況。
「你還是好好準備你下午的比賽吧。這馬上就要期末考了,我盡量早點將案子的細節核實。」說著,劉坤拿起一旁張琪的杯子仰面喝起水來。
他們兩個自小一起長大,而且還一同進行了訓練,感情自然很好。不過劉坤本身並不帥,普普通通,但是張琪不一樣,活脫脫一個大美女,這就讓很多人都很嫉妒了。
課程是選修,在這個臨時教室,劉坤並不會像在教室里那樣拘謹。所以在空白的A4紙上,劉坤將案發到兇手被捕的簡單路線圖和相關證據呈列。說實話,劉坤雖然是在打官司,實際上卻是以刑偵做基。美名曰:「凡事都得講證據。」
「你呀,就是不想多說話,寧可噎死人,不肯讓一件事有任何的不確定因素。」
「那是當然。」劉坤深以為然,這也是他為人處世的一種原則,實事求是。
「你這樣是會沒朋友的。」
「朋友是什麼?能吃嗎?」
看著劉坤一臉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神情,張琪感覺他這完全就是缺心眼兒啊。劉坤對案子的表述言簡意賅,從兇手案發的三點到被捕的三點二十三分這二十三分鐘時間,兇手一直在街上,但是實際距離即使是用走的也僅僅只需要七分鐘而已。
「這絕對有問題,這段時間他在什麼地方、幹什麼。」
劉坤下意識點點頭,他也在思考這個問題,不過,如果是在案發現場觀察情況就一切都說得通了。
下課後,劉坤沒有向任何人打招呼就先自行離開了,對這個案子,他還需要進行很多必要的詢問和調查。劉坤前腳剛剛進入監獄,顧昌黎後腳就跟著進來了。兩個人的目的一樣,來考證這段時間這個罪犯到底在幹什麼。
「我是你的辯護律師,具體的疑點,我希望你可以如實回答。否則,就算是神仙都幫不了你。」
「不過是個毛頭小子,裝什麼裝。爺爺……」
劉坤直接就說起了法規:「一、在我國《刑法》中沒有過失殺人罪的規定,因過失致人死亡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非過失殺人罪。二、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應該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為量刑情節)的區別主要是:
「其中,二者的主觀故意不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行為人,在主觀上屬於過失,即行為人應該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對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沒有預見;或雖已經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對方死亡,但輕信能夠避免。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行為人,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在主觀上要傷害對方,不以追求對方死亡為目的。
「另外,二者的刑罰規定不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的,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被劉坤這麼一說,剛剛還囂張跋扈,現在面如死灰,坐在椅子上絲毫不敢動彈。劉坤見自己的目的達到了,似笑非笑地盯著他:「說說吧。如果有隱瞞,你就等著自生自滅吧!」
劉坤從徵詢室出來,看到低頭坐在那裡的顧昌黎,臉上浮露出淡淡的笑容:「顧叔,您這大駕,也不通知一聲。」
被這麼一說,顧昌黎還以為是這裡的什麼辦事員呢!抬頭一看,劉坤正笑吟吟地看著他:「別睡在這地方,容易著涼。」
「嘿,你這小子,是不是皮肉痒痒了?」
劉坤呵呵一笑:「就你們警局裡的那群人,都不夠我打的。」
顧昌黎拍拍他肩,站起來問道:「怎麼樣?他怎麼說?」
「如我所料。他在周邊觀察,害怕警方懷疑他。這是一種心理問題,我覺得還是看看周邊有沒有監控什麼的可以證實這個觀點。」
「不是,我怎麼感覺你這是在和稀泥啊!隻字未漏,怕我是內奸?」
話說完,隨即哈哈大笑,他們兩個人經常會開這種玩笑,已經見怪不怪了。劉坤告訴自己的司機先回去,自己要去掉證,坐顧昌黎的車,司機老張點點頭就把車開走了。
「怎麼樣?說說吧。就咱們兩個人,你就沒必要藏著掖著了吧!」
劉坤微微點頭,臉上卻露出了十分狡黠的笑容:「我覺得我不應該為其辯護是否為過失殺人,而應該是是否為故意傷害的問題。」
「你說什麼?」
劉坤摸著下巴,表情極度輕鬆:「事實上,在分析過具體的事件發展順序,誰都會懷疑他這段時間究竟幹了什麼,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時候被害人很沒有死。」
「什麼?!」被劉坤連續的兩個出乎意料的結論輪番轟擊,顧昌黎感覺到自己似乎被拋到另一個世界一樣。
劉坤從副駕駛的座椅下取出一瓶水擰開瓶蓋:「我覺得我還是一會兒具體給你講講那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吧!在此之前,我需要確定另外一件事。」
「你說,我派人去查。」
「我想確定一下,當時被害人被殺的時候,有誰在那個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