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第一章重生
春天的早晨,總有些晝夜溫差,這天剛蒙蒙亮,我就這麼被凍醒了。
我一醒來,我的貼身丫鬟紅錦反應甚快,吩咐了人打了水。
「小姐,你醒啦。」丫鬟紅錦擰著毛巾,替我擦拭著身子。
我嘆了口氣,任由她擺布自己的身體,思緒已經飄遠了。
我叫林曦曦。
來到這個小說世界已經三年了。
是的,我是擁有前世記憶轉世的人。
上輩子,我在自己118歲的壽辰上駕鶴西去,算是壽終正寢吧。但因為老年痴獃的原故,帶著記憶轉世的我,現在只擁有18歲那年的記憶。在這18年裡,我對於生活的記憶也是模模糊糊的,唯一記得清清楚楚的,就只有一本叫《陳年修仙錄》的小說。
這本爽文後宮小說講的是穿越到修仙世界的男主角龍浩天開金手指統一了三界並且娶了9個美女老婆的故事。
而我,重生成為了這個小說的女四。
對,不是女主,不是反派,而是一個戲份比主角少比龍套多的配角女四號。
小說的女四號名叫林曦曦,和我上輩子的名字一模一樣。她作為小說的女四號,人設可以說是全小說的悲劇擔當。
此女出生於斗魂世家,本應享受繁華生活的女孩,卻在六歲的時候,全家遭遇邪教屠殺,最好的親信護衛背叛師門,家道中落後,六歲的林曦曦,被最信任的侍女紅錦賣到青樓,一個瓜娃子,獨自在青樓苟活。白天對客人賣笑晚上還有數不清的雜役。但是女四號不放棄不拋棄,憑藉自己魅惑男人的本事,成為了花魁,不僅如此,她還有個隱藏身份:明悅宮的宮主,可以說是叱吒風雲的人物。
在女四號十六歲那年,她遇到了男主龍浩天,跟著龍浩天以及後宮們一起闖天下后,成為了龍浩天的第四個老婆。
想到這,我不禁又嘆了口氣。
這一聲嘆息,感嘆著我的即將面臨的悲劇。
悲劇1:六歲的時候,我就要從富貴的千金小姐,瞬間滅門變成窮光蛋。
悲劇2:我會被最信任的丫鬟賣到青樓。
悲劇3:在青樓里,我要對那群垃圾男人賣笑。
悲劇4:就算經過不斷努力成為了一宮之主,稱霸了華夏,但最後也不過是做男主角四老婆的份……
貧窮、逆境對我來說都不是什麼事兒。
我覺得林曦曦這個角色,最大的悲劇就是嫁給了男主角。
一個千金小姐,經歷了磨難,成為了最強的,最美的女人,為什麼要依附於男主角,做男主角的四老婆呢?女人當自強不行嗎?!!!
現在的我要逆天改命!
不過,遇見男主角之前,我要先想好,自己如何在6歲的這場滅門浩劫中活下來。
我可不想吃苦啊!!!那種青樓里賣笑的生活,我一點都不想過!!!!!
我低頭看了看自己幼童的四肢,嘆了口氣。
我是擁有前世記憶,知道小說劇情發展,可是,我現在只是個三歲孩童,能改變什麼呢?能改變林曦曦悲慘的童年嗎?
人最無助的,就是知道自己未來會發生悲劇,卻對既定的未來無能為力。
「來,小姐,啊,張嘴。」
丫鬟紅錦拿著小勺給我喂飯,樣子可愛可親,根本聯想不到這個女人就是三年後把我賣到青樓的罪魁禍首。
不得不說,這本書雖說是個鐘馬紋,但小說的原作者揣摩人性的能力絕佳,就算是個配角,也能把配角從天使轉變成惡魔的瞬間描繪到淋漓盡致。
是的,正如我現在所見,紅錦現在是個非常天真爛漫的少女,幹活麻利,做事貼心。可惜,這樣「天真爛漫的少女」人設只是在平靜安穩的生活里才會有的。真的遇到了大災難,再天真爛漫的人,都會選擇自己的利益優先。
「哎。」想到這,我不禁又嘆了口氣。
「小姐怎麼了?今天怎麼老嘆氣呀。」
我搖搖頭,表示自己沒啥事,囫圇吞咽下了兒童輔食,我繼續回想著小說的細節。
重生的這三年間,我一直在回憶這本小說的細節,可是怎麼也想不起來關於林曦曦童年的細節部分。
我看爽文是極快的,翻頁根本不過腦。
現在我真後悔我把這本書當快餐食用了,早知道我會變成女四號,我就細細品讀這本爽文小說了!!!
現在的我,只知道故事主線的幾個部分,男主角龍浩天會經歷幾個重要時期。可要我回憶一個小配角在小說里的細節,我真想不全了。
這個小說的女四號,說是女四號、四老婆,按道理說應該比五六七八九號老婆們戲份多些吧。
但是呢,她只是挂名女四號而已!!!她的出場還不如其他的幾個女配角。
至今,我只記得女四號是男主金手指,只要男主遇到什麼困難了,就會出來救場。她是男主所有老婆里最倒貼的一個女人,甚至為了男主犧牲了自己的清白,付出一切,才換來了一個四老婆的位置。得到了後宮席位后,這個女四號還異常自卑,自卑自己身子不清白,在後宮裡更加小透明了。
這點我就不懂了,全天下男人千千萬,為什麼要為了男主做這些?為什麼一定要進男主的後宮???
要是男主是個專一情種到算了,這個男主角龍浩天是渣男啊!!渣男!!!娶了九個老婆還不是渣男嗎?!!!兩條腿的男人難找還是咋地,幹嘛要湊上去倒貼做渣男的四老婆,這不是犯j是什麼?!
而男主龍浩天,一個穿越而來的大學生,也是過分啊!!
作為現代現代人穿越到架空世界,我自以為應該堅持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一心一意的。這倒好,這個現代渣男,穿越到架空世界,因為這個世界是允許三妻四妾的,他就這麼堂而皇之的娶了九個老婆!真是現代人的恥辱!!!!!
我林曦曦,是絕對不會做別人的小老婆的!!!
我既然重生在這個修仙小說世界,我一定要改變這悲慘女四的人生!!!
我啊嗚啊嗚幾口,吃完了紅錦送來的輔食,拍了拍吃飽的肚子,躺在涼席上,繼續思考人生。
三年間,我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就是這樣躺著思考人生的,在外人看來,所謂的林家大小姐,三歲了,還只是一個吃喝躺,長著一副好皮囊的廢物。別的孩子三歲都會說話走路了,而這個林曦曦,三歲了還只是嗯嗯啊啊亂叫的嬰兒崽,天天葛優躺。
其實,這麼躺著也是我計劃中的一環。
我作為林家的獨生女,本應享受父母疼愛。而現在的我,一點也不討父母喜歡,原因就是我偽裝的廢柴樣子,讓林父林母對我失去了希望。我一歲過後便沒有再見過父母親了,他們直接把我送到別府,交給了紅錦和奶媽撫養,完全不負父母責任,徹底撒手不管孩子,甚至有傳言說我是個傻子。
被誰撫養對我來說都無所謂,背後如何議論我也無所謂。
被打入林家別院對我來說也是好事,原因有二。
其一,鄉下別府更加安全。
三年後林府的滅門慘案,原文中沒有提到林府鄉下的別府。
小說里描寫林府滅門的就八個字:「血流成河,無一活口。」
卻沒有提及林府別院分毫。
這也意味著,被發配「別府」的寶寶我,能逃過滅門這劫。
想到這,我不禁慶幸,撓了撓背,換了個躺姿,畢竟孩子一直仰著躺,後腦勺容易睡扁了,睡扁了就不好看了。
咳咳言歸正傳,繼續說我喜歡別府的原因哈。
我喜歡別府的第二個原因就是,遠離林家人。
自己從出生有前世記憶起,就沒有和小說里的父母家人有太多的親情牽扯,沒有情感聯繫意味著,三年後的滅門慘案發生,自己也不至於悲傷痛苦。死的不過是把我生出來的男女罷了,我不用為他們的悲劇流淚傷感。
想到這,我嘆了口氣,又翻了個身。
焦慮又襲上心來。
三年後的滅門慘案就算躲過去了又如何呢?我的小命是保住了,我還是會被賣到青樓過苦日子啊……
林家人雖然和我沒有親情嘛,但是呢,我的這對生父生母還是供我吃供我住,供我過著有傭人服侍的好日子的,林家遭滅頂之災,對於我來說就是失去了長期飯票。鄉下別府住著能讓我保命,但是不能保我一生平安富貴輕鬆啊!
我一點也不想去青樓賣笑做苦力!!!如果我還想過這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小姐日子,我必須要拯救家族!!!
可是!!!作為幼兒的我能做什麼呢???六歲小童能拯救家族????
「紅錦紅錦,你聽說了嗎,馬上就要進行斗魂大賽了,大師兄他們都要回來了!」
「真的嗎?!師兄要回來了?」
我聽著丫鬟們在門口嘰嘰喳喳,猛地坐起,我想起來了,林曦曦的父親林蕭是斗魂傳人!斗魂,是華夏大陸最厲害的近戰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