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打官司
「你之前可是答應過我,只要我一回國你就立馬和沈之晴離婚然後娶我的。」
沈夢瑤拽著林墨的手臂下意識的又緊了一分,那雙如桃花般的眼眸中此刻布滿了迫切,似乎只要她稍稍一鬆手林墨就會從眼前消失了似的。
而林墨不知怎麼的,在看見沈夢瑤眼裡那道灼熱的迫切時他竟然下意識的想從她手裡掙脫出來。
「原本只要簽完離婚協議書遞交法院就可以正式走程序了,但是沈之晴堅決要把安安留在身邊。」
林墨反手握住沈夢瑤,柔聲道:「夢瑤你是知道的,我必須拿到安安的撫養權。」
沈夢瑤望著眼前的林墨,腦子裡下意識的浮現出那天在醫院裡林安安的臉,林安安長得很精緻,模樣有七八分像林墨,但眉眼之間卻有些沈之晴的影子。
一想到這裡沈夢瑤的心裡頓時一痛,那本該是她的孩子。
「好。」
即便心裡充斥著對沈之晴的恨意,但對著林墨她卻依舊是一副單純可愛的天真小女孩模樣。
「你放心,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
沈夢瑤伸手攬住林墨的脖子,語氣溫柔至極:「等以後我們結婚了,我一定會好好對待安安。」
一個星期後,沈之晴和林墨的離婚官司鬧得滿城風雨。
這場官司頓時讓人們回憶起當時沈之晴嫁進林家時引發的那場風波,一時間她頓時再次被人們的非議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沈之晴當初那麼費盡心機的嫁給墨少,現在怎麼可能輕易放手?」
金融街的某間咖啡廳里,幾個穿著職業裝的女人正在低聲議論著,她們都是附近公司里的職員,常會借著見客戶的名義出來喝個下午茶順便聊聊天什麼的,而眼下南城裡邊最熱門的談資自然就是沈之晴與林墨的離婚官司。
「這你可就不知道了,聽說是墨少的初戀情人回來了所以墨少才非得離婚,即便那女人想不同意也不行。」
「墨少的初戀情人?不就是那沈之晴的……」
剛才說話的女人得意的一笑,她是邊上新榮大廈的員工,可謂是掌握著第一手八卦情報。
「前兩天墨少來我們公司視察工作,我可是親眼看見夢瑤小姐跟在他身邊,聽說墨少是打算將我們公司當做聘禮送給夢瑤小姐。」
「哇!」
女人們臉上紛紛露出艷羨的表情,此刻她們紛紛在心裡感嘆,同為女人,為何老天爺偏偏如此不公。
而另一側,咖啡廳角落的位置里一個小孩兒和一個男人此刻已經憋笑憋的滿面通紅,而坐在他們對面的女人則是一臉尷尬。
「你這前夫出手還真是大方,一出手就是一座大廈。」陸少華忙不迭的灌下一口檸檬水,方才使自己說話的語氣變得平緩些。
「難道你就真的沒有一丁點的留念?」
新榮大廈地處南城地段最火熱的金融街,這條街上布滿了各個行業的頂尖公司,不過像林氏集團這樣的大型集團公司自然不會將公司總部建在這裡。
「你小點聲。」
沈之晴朝陸少華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眼角的餘光偷偷瞥向正聊得火熱的那群人,確定她們沒有注意到這邊才鬆了口氣。
「有什麼好留念的,難不成有了你這棵搖錢樹我還用得著擔心沒錢花?」
沈之晴開玩笑道,陸氏集團作為林氏集團最大的競爭對手實力自然也不容小覷,不過陸少華做人就比林墨低調得多了,從門面上講倒是的確不如林氏集團。
除了一些壓根不知道內情的普通吃瓜群眾,他們這個圈子裡的人幾乎都知道陸氏集團的實力,沈之晴自然也很清楚。
「林安安,你笑夠了沒有啊?」沈之晴一本正經的瞪著椅子上笑成了一團的小小身影,語氣相當嚴肅。
「馬、馬上就好……」
說完林安安又壓著聲音捧腹大笑起來,不是他想笑,是他的確控制不住啊!
那群八卦女口中的林墨他簡直難以想象,實在是很難將她們口中那個屁顛屁顛追著沈夢瑤跑的男人同自己小腦袋瓜子里隨時隨地都是一張冷漠臉的林墨聯繫在一起。
只要一想到那樣的畫面,林安安就笑得前仰後合。
「好了安安,你要是再繼續這樣笑下去的話我就去告訴那群怪阿姨讓她們把你抓走哦。」
聞言林安安頓時收起笑意,翻了個白眼。
「乾爹,你以為我還是三歲小孩兒嗎?」林安安一臉不屑,「剛才明明你也笑得很歡,現在還好意思嚇唬我。」
「你的確不是三歲小孩了。」陸少華狡黠的眨了眨眼,「你是四歲小孩。」
還來不及等著看林安安著急,陸少華倒是自己先笑了起來。
安安越著急,他就笑得越興奮。
「媽媽你看看乾爹,他欺負我。」林安安將肉肉的兩隻雙手抱著胸前,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樣。
他雖然一向口才極佳,但在陸少華面前卻很少佔據上風,長期的語言攻擊也著實給林安安的幼小心靈留下了不小的心理創傷。
「好了,你們二人別鬧了。」沈之晴板著臉,故作正經,「安安你可別忘了我們今天來找乾爹是有正經事要做。」
見沈之晴認真起來陸少華也不再和安安開玩笑,抬手看了一眼腕錶上的時間正色道:「和王律師約的時間是下午四點,還有五分鐘。」
這位王律師是南城內首屈一指的大律師,專治各種疑難雜症,若換做平時讓他來打區區的一樁離婚官司他一定會不屑一顧。
但這次涉及到林氏集團的總裁,又有陸少華親自出面邀請,他即便是想拒絕也沒理由。
之前陸少華已經將沈之晴的情況及訴求簡單告訴了王律師,不過他總得在開庭前親自找自己的當事人了解了解情況才算妥當,這才有了今天下午的這場會面。
「王律師,依您看這次我們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
沈之晴有些忐忑。
「最多只有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