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昨日重現
呂新圓從東廂房走出來,呂瀚眠和胡銘天跟在後面。
「這麼晚了就別走了。」
「不行爺爺,明早還要去工地,不能遲到。」
呂瀚眠看著呂新圓包紮起來的手指:「你這個樣子也沒法開車啊。」
呂新圓俏皮地翹起手指擺出握方向盤的姿勢:「不礙事的。」
「不行,我還是不放心。」
胡銘天說:「呂爺爺,我送新圓回去吧。」
「好,小賀,你送送她。」
「爺爺,不用。。。」
「小賀送你我放心。」
胡銘天扶起呂瀚眠:「爺爺一會兒別忘吃藥,睡前把奶喝了。」
「記住了,快走吧。」
兩個人出門,呂瀚眠笑著轉身回屋。
胡銘天開著車,呂新圓望著包紮的手指。
「想不到你還會包紮傷口。」
「軍人的必修課,戰場上每一名軍人都是自己和戰友的醫生。」
「感覺當兵的經歷令你很難忘。」
「人生中最好和最壞的時光都在軍營里度過。」
從胡銘天的語氣中能夠感受到那段經歷對他的影響,呂新圓又何嘗不是,每個人的成長之路都會留下一段或長或短難以忘懷的記憶,而對於車裡的兩個年輕人來說卻是格外的刻骨銘心。
呂新圓沉默片刻問:「你說你會畫畫?」
「已經封存在記憶中,不會再畫了。」
「為什麼?」
「可以不回答嗎。」
呂新圓瞥了下嘴不再追問。
「剛才在廚房你在想什麼呢,(抬起手放在鼻端)這是什麼意思?」
呂新圓笑了笑:「我也不想回答。」
胡銘天點了點頭。
「這是你第一次來北京嗎?」
「小時候來過,長大后第一次,你呢,去過上海嗎?」
「和你一樣。」
「看來我們都是有故事的人。」
路口紅燈,車停下。
呂新圓歪頭望著胡銘天的側顏,霓虹閃映下一張俊朗的面龐,此刻林曉曉的聲音不由自主地在她的腦海里縈繞——「想辦法讓他在一掌近的距離看你這裡,這兒是女人最有味道的地方,感受他的氣息,如果變得急促,就證明他也喜歡你。」
呂新圓鼓起勇氣輕輕將頭扭向自己一側的車窗,耳後45度的方向對著胡銘天,胡銘天望著她的秀髮,呂新圓感受到胡銘天的氣息。
「窗外有什麼嗎?」
呂新圓故作鎮靜:「多美的夜色啊。」
「我怎麼沒覺得。」
「魔都的你哪懂得帝都的美。」
這時,後面車按喇叭,信號燈已變成綠色,車開走了。
呂新圓和胡銘天同時按向多媒體按鍵,胡銘天收回了手,呂新圓按下。
揚聲器里傳出了清亮如水的旋律和柔柔似緞令人心醉的女聲演唱,是一首經典英文歌曲《YesterdayOnceMore》(《昨日重現》),這首由卡倫·卡本特創作並演唱的金曲影響了全世界八九十年代的青年人,傳到中國更是家喻戶曉,九零后的呂新圓很喜歡聽這些經典老歌,常被林曉曉取笑是外表年輕時尚內心早已朽去的老古董,或許是受童年的經歷和爺爺的影響,呂新圓對「老東西老事物」格外情有獨鍾,喜歡懷舊與經典,雖然時光流逝情感變遷,可這樣一首猶如舊友的老歌總能給她帶來無限的溫馨與慰藉,而歌中流露出的哀怨和傷感,使呂新圓回想起過往美好或心碎的經歷。
WhenIwasyoung(當我小時候)
I'dlistentotheradio(聆聽收音機)
Waitingformyfavoritesongs(等待著我最喜歡的歌曲)
WhentheyplayedI'dsingalong(當歌曲播放時我和著它輕輕吟唱)
Itmademesmile(我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
Thoseweresuchhappytimesandnotsolongago(那時的時光多麼幸福且它並不遙遠)
Everyshalalaeverywowostillshines(每一個shalala每一個wowo仍然光芒四射)
。。。。。。
胡銘天默默聆聽著,兩個人像是相識了許久的舊友無需多言非常了解彼此此刻的心境。
不知不覺汽車開了很遠,呂新圓望著窗外:「怎麼來這了?」
胡銘天把車停在路邊,開門下車,呂新圓不明所以來到車外。
胡銘天來到衚衕口:「這兒,你一定很熟悉吧。」
呂新圓四下望著,衚衕口亮著一盞昏黃的路燈:「這。。。」
「還記得一周前的那個黃昏,你在這條衚衕里遇見的一個人嗎?」
呂新圓吃驚地:「那個人。。。是你?」
「那是我來北京的第一天就在這遇見了你,當我在呂家大院再次見到你的時候,驚嘆緣分是如此美妙。」
「世間真有這麼巧合的事?」
「很多浪漫的故事都是從一個巧合開始的。」
呂新圓故意壓抑著喜悅之情回道:「你的口才也是在部隊里學的嗎?」
胡銘天會意地笑了:「我們回去吧。」
這時,一個單車少年從不遠處飛奔而來,呂新圓躲閃不及險些摔倒,胡銘天一把拉住呂新圓的手,單車少年從兩個人身邊駛過。
「沒事吧。」
呂新圓鬆開他的手:「沒事,謝謝。」
車行駛在路上,呂新圓依偎在座椅上,耳畔再次響起林曉曉的聲音——最後就是牽手了,如果他主動牽你的手,你有種過電的感覺,恭喜你,這個男人已經屬於你了。
呂新圓的手慢慢攥起,胡銘天神情淡然地開著車。
深夜,帝都三傻公寓的三間卧室里情境各異。
林曉曉躺在床上輾轉反側,滿腦子都是胡銘天的身影和充滿磁性的說話聲,最後用被子蓋住腦袋睡去。
呂新圓睡得格外香甜,彷彿在夢中還在哼唱著那首《YesterdayOnceMore》。
何子楓的房間里亮著燈光,四周擺滿了大紅色的各類漆器,何子楓坐在電腦前打著字,輸入「賀斌」,點擊搜索按鈕,彈出來對話框:無符合條件的身份信息。
何子楓看著手機上胡銘天的照片,眯起眼睛。
熙熙攘攘的菜市場里,胡銘天在一處處攤位前買著東西,不時跟商家討價還價。
不遠處,何子楓在人群中望著胡銘天。
胡銘天提著袋子走著,何子楓跟在後面,可三轉兩拐突然不見了胡銘天的身影,何子楓焦急地四下張望,身後不遠處的胡銘天望著何子楓的背影露出一絲詭笑,轉身走開。
一年一度的演出季就要到了,下個月團里要在國家大劇院演出一場現代舞劇,林曉曉和孫夢莎究竟誰是A角仍沒有定論,團領導和藝術總監要綜合考慮兩個人近期的狀態而做出決定。
孫夢莎勢在必得,這次母親王旖旎來北京就是為她鼓勁的,只要演出成功孫夢莎基本可以確立國內一線舞蹈演員頭牌的地位,廣告商希望邀請孫夢莎代言的合同堆得老高,更有某導演和製片人拋來橄欖枝希望孫夢莎跨界出演新劇的女一號,王旖旎已盤算好,演出結束后自己來做女兒的經紀人,全面打理孫夢莎的商業合作項目。
林曉曉在排練時卻顯得有些無精打采,坐在台下的藝術總監不時地搖著頭,林曉曉很清楚是什麼原因讓自己六神無主,林媽媽自然知道這次演出的重要性,夢寐以求的戶口問題也許在此一舉,林爸爸充當大廚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彷彿又回到了幾年前備戰高考時的狀態,何子楓看出了林曉曉的異樣,這天下班后和呂新圓一起來到團里探班。
後台化妝間,林曉曉卸著妝,呂新圓坐在旁邊,由於她經常來這裡,算是團里的一名編外人員,所以呂新圓對團里的一切都很熟絡。
「這兩天怎麼沒見你回家?」林曉曉用卸妝棉擦著臉。
「有賀斌在我終於不用那麼擔心了。」
「是啊,他這個保姆不但負責呂爺爺的生活起居,還時常給你送飯,真是體貼入微啊。」
「是爺爺讓他送的。」
林曉曉摘下耳墜:「這麼急著解釋,欸,他是不是真對你有好感啊?」
「哪有,別聽子楓亂說。」呂新圓的臉頰微微泛紅。
「那是你對他有感覺嘍。」
「你不是說上海男人不是我的菜嗎?」
林曉曉剛要說什麼,呂新圓又說了句「但我覺得賀斌是個非典型上海男人。」
林曉曉哼了一下:「已經開始替他說話了,別忘了我的提醒。」
「沒忘,(小聲地)我已經讓何子楓偷偷調查他了。」
林曉曉皺了皺眉。
「真相查清之前,我不會有任何錶態。」
林曉曉摘著另一側的耳墜怔住了,這時何子楓從外面走進來。
「你倆說什麼呢?」
「說你呢。」林曉曉回道。
「說我?」何子楓滿臉蒙圈,「先聽聽我的勁爆消息吧。」
呂新圓和林曉曉都以為是有關賀斌的,透過鏡子望著何子楓。
「我剛才偷偷混進隔壁的排練廳,看見你們團領導和李總監在角落裡跟絲襪小聲說著什麼,估計與選角有關。」
呂新圓輕呼了一口氣,林曉曉不屑地說:「人家是團里的紅人,領導們當然會圍著轉,還有別總叫人家外號,沒禮貌。」
「不是你起的嗎?」
「屁話,你起的好嘛,別往我身上按。」
說起孫夢莎的外號還有一段有趣的往事,那是呂新圓和林曉曉大學畢業那年年底最後一次參加學校演出社團的演出,已經在故宮博物院文保科技部上班的何子楓前來探班認識了林曉曉,當時孫夢莎和林曉曉為爭奪團里唯一的名額明爭暗鬥,雖然林曉曉以專業課第一名的成績已被團里錄取,但王旖旎多方托關係走後門終於讓女兒孫夢莎如願以償,林曉曉的初戀男友也被孫夢莎搶了去,因此兩個人無論在團里還是在生活中都勢不兩立,孫夢莎的著裝風格以前衛奔放著稱,無論冬夏打底絲襪和短裙是其標配,何子楓見了孫夢莎后隨口說了句「這不是絲襪誘惑嘛」,加之南方有個做絲襪的品牌叫夢莎,林曉曉聽后笑了足有三分鐘,至此「絲襪」就成了帝都三傻對孫夢莎的昵稱。
「真是皇上不急太監急。」何子楓說。
「做好你該做的事,別的事少管。」林曉曉把耳環扔在首飾盒裡,何子楓自然知道她所說的正事是什麼。
呂新圓起身打圓場說:「今晚我請客,火鍋還是日料曉曉你挑。」
「我沒胃口,你倆去吧,今晚我回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