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0章 我要你們!
而此行全程七天,金炫冰與金殊予都沒有回去金氏集團,只是知道了金旭輝的一些消息。
金旭輝與新妻結婚後不到兩年,又得一子,算起來那個所謂的弟弟還比金炫冰的兒子要小一歲。
金炫冰沒有探望自己父親,倒是金旭輝收到消息,羅青果在家鄉辦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婚禮,據說新郎姓金,等他派人趕去時,一切已經結束,羅青果的父母只是聲稱女婿的確姓金,但小夫妻倆已經回去了國外。
再等金旭輝追去國外,金炫冰已經派人安排好了一切,讓金旭輝失意而歸。
*
時光流逝,轉眼而已,十年過去。
妖界。
京都王宮。
正大殿前廣場。
一溜排過去,站了十人,十人成一列。
有人從正大殿出來,十人一列的旁邊某記錄官正在整理名冊,驚見來人,急忙迎上前去。
「王子殿下!」
來人——金魔胤,當今妖界唯一的王子。
屬性金,滿數值,出生時便帶電而生,是史上罕見的雙屬性本體,電數值不詳。
他走來,竟看不出他真實年齡,才十二歲,已經身高184,帥的不要不要的,他身跟著四名侍衛,於他停下之後,左右站開,靜候。
接過記錄官遞過來的名冊,金魔胤滑眸一看,便就抬眼,向前方的一列十人看去。
十個男孩,年齡不相上下,都在15歲左右,他們的身高都高過了180,顯然是事前就經過淘汰選出的。
金魔胤很滿意,目光在十個男孩臉上一一滑過。
他是王子,妖王金炫冰唯一的兒子。
金炫冰為了培養屬於金魔胤自己的忠將班子,特地在全妖界徵召然年齡超過12歲,擁有異能妖力的厲害孩子。
應徵人數出乎意料之外的多,高達七千餘人,最後經過嚴格的把關,重重的篩選,只留下了一百人,他們將繼續面臨宮中高層的會審,一百個孩子將在會審團的嚴格訓練下歷經整整三個月的嚴格特訓進行最終考核。
會審團師資龐大,由大宰相千城、輔相蘇子陌、王子輔金殊予、大將軍雷飆、天眼師沙西風組成,更有妖王金炫冰時不時的突擊暗審。
最終十個孩子脫穎而出,個個出類拔萃。
金魔胤看遍十人,唇角一飛。
——他愛極了自己父王這樣的安排,從小到大,他羨慕瘋了這一圈圍繞著他父王的精英們,當他聽說那麼厲害的殘墨以前的主人居然是嘲風,然後嘲風把殘墨送給了自己的母后,他便一直吵著鬧著的要他母后把嘲風送給他。
結果不想而知——肯定是不可能的。
他便一直耿耿於懷,一直想著,總有一天,他也要建立一個屬於他的精英班子。
唯獨沒想到他的父王這麼給力,竟在他十二歲生日時送給他這麼棒的禮物。
沖眾人一笑,金魔胤豎起大拇指朝自己身後過肩一指。
「看見了嗎?」
「是——!」十人同時一喝。
「他們四個,精衛,我的侍衛。從今天起,我不要他們了。」
金魔胤說完,右手就勢一揮。
那四名侍衛同時一喝,齊刷刷轉身,朝同一個方向大步而去。
金魔胤雙手背去身後,微抬頭,唇角飛揚。
「我要你們!」
「喝——!」十人齊聲一喝,同時右手砸下,單膝一跪:「誓死效忠殿下——!」
*
斗轉星移,又十年過去。
地球。
人界。
韓國。
金氏銀河集團。
金格正,副總經理,家族企業未來傳人。
許是董事長金旭輝有過前車之鑒,與其妻只要了一個兒子,便是金格正。
看金格正的名字就知道,金旭輝希望他品格端正,似乎要求很低,卻只有金旭輝自己知道——這樣的要求,很高。
金旭輝經常對金格正說,人若想有錢,很容易,只要有手有腳就一定能創造出財富;可人若想有人格道德,卻難於上青天。
金格正不懂,也很難懂,就像他無法理解金旭輝說的『人若想有錢,很容易』一樣,因為他曾經因為調皮而惹怒金旭輝,被金旭輝強行斷了經濟來源,那段時間裡,他媽媽想盡了各種辦法想偷偷給錢他用,都被金旭輝壟斷了,金旭輝做的很絕,為防萬一,他把他扔去了還在戰亂中的國家,為求生存,他不得不自己想辦法掙錢,他永遠記得那段黑暗的時光,只是為了幾個小錢而已,他必須向那些可惡的傢伙們低頭,甚至隨時可能因為戰亂而有生命危險。
『人若想有錢,很容易』——真的么?
金格正連前面一句話都飽存疑惑,更何況後面的那句?
金格正早忘了後面那句是什麼,在他的世界里,人格,道德,都是狗屁。
他不想要,也沒打算要。
他只知道,沒有錢的人自然就有人格道德了,有錢的人,眼裡只會有錢,根本不可能看見,錢後面的其它東西。
金格正最終回國,成為了銀河集團的副總經理。
他才二十一歲,卻成熟老道的彷彿四十一歲,比起曾經的兩位哥哥,至少在金旭輝的形容里,他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是的,在金旭輝看來,金格正絕對屬於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有著兩大財團的全力支持,他想不藍也不行。
金格正偶爾會冷冷一笑,他的成功,金旭輝永遠不會知道,陽光下的陰影里,究竟發生過什麼。
富林財團老總七十大壽,金旭輝派金格正過去祝壽。
金格正出現,前院泳池以及廣場上的所有人,不管認識他的,不認識他的都向他打招呼,以掛臉熟。
金格正無視,大步向前走,他前後簇擁著六七個保鏢,全是殺手排行榜上赫赫有名的傢伙。
金格正一身隨性的休閑裝,卻絲毫不損他高貴邪魅的氣質,叫外人看在眼裡,竟是那樣的別具一格,帥氣非凡,沒辦法,他身上穿的隨便一件衣服就是幾十萬,看似休閑,卻昂貴的驚人。
保鏢們便清一色的黑西裝了。
眾人在議論紛紛,畢竟金格正本身就是個話題人物,他是白道的驕傲,卻也是黑道的傳奇,他在某戰亂的小國呆了一年不到,竟成了那小國家的永久記名英雄,這本身還不算是傳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