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第170章

初沫抱著膝蓋。

「初沫沫,我要去國外一段時間。」

「因為不知道怎麼和你說,所以選擇了這樣的方式。」

「對不起,別生我氣好不好。」

「你能等我嗎?」

「喜歡你。」

初沫手裡的紙條被她捏的變形。

騙子,大騙子,拿捏的我拿捏的死死的,你怎麼就那麼確定,一言不合的離開我就會等你呢?大騙子,我不會等你的。

......

機場,江初臨打開手機,上面有幾十個未接來電,和消息。

江初臨閉了閉眼睛,旁邊的小女孩兒看了一眼江初臨。

「是姐姐發來的?你不看看?一會兒就要登記了。」

江初臨把手機關機放進了口袋,沒有點開任何一條消息。

他怕自己會忍不住,忍不住回到初沫身邊。

多活幾年的希望能怎麼樣,他現在只想待在初沫身邊。

江初臨怕自己會有這樣的想法。小不忍則亂大謀,他現在,不能心軟。

女孩看了一眼江初臨,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不過也沒有興趣問。

......

三年之後

「初沫!晚上收留我吧。!」安乙乙下班去了初沫家裡,可憐兮兮的趴在沙發上。

初沫從廚房裡把飯菜端出來,無奈的說到。

「又和之夏吵架了?」

初沫嘆了口氣,「你們這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可怎麼辦啊。」

安乙乙嘟了嘟嘴,「什麼怎麼樣啊,反正他不認錯之前我是不會回去的。」

安乙乙這樣一說,初沫倒是有些好奇。

「他做了什麼過分的事情啊?」

安乙乙...她支支吾吾的半天,還是沒有說出來,只是想起了昨天晚上的事情,臉可疑的紅了起來。

「啊呀,反正就是很過分的事!」

初沫懵懵懂懂的點頭。

安乙乙從沙發上爬起來,「不管,反正我晚上要住在這裡。」

初沫無奈,「好,那我給你找個被子。」

因為安乙乙經常來自己家,初沫給安乙乙特意備了一床被子。

安乙乙和初沫躺在床上,安乙乙問道。

「他還沒回來嗎?」

初沫搖了搖頭。

「這個大騙子,走了之後就走了,連什麼時候回來都不說。」

三年的時間,一開始江初臨還會給初沫發自己那邊的風景照,可是無論初沫怎麼問他在哪裡,為什麼招呼都不打一聲就走了,江初臨卻總是不說,一段時間之後,江初臨伸直了連聯繫也不和初沫說話了,手機也打不通,好像整個人就從世界上消失了一樣。

初沫一開始會很不習慣,做飯的時候會多做一個人的分量,會在一個人的時候,叫江初臨的名字,回到家下意識的看著門口有沒有江初臨的鞋子,當這些事情都看不到江初臨的時候,她會給江初臨發一條消息,但是她也知道,江初臨不會回復自己。三年的時間,初沫漸漸習慣了沒有江初臨的生活,她完成了淺忱的小說的動漫。

當江初臨走的幾天後,淺忱也發了消息,讓她好好畫畫,自己要退圈一段時間。初沫找團團,要到了淺忱的全臉照片,雖然上面的人有些模糊,但是初沫還是能看出,淺忱大神,和自己認識的那個男人,是一個人。

初沫帶著複雜的心情完成了漫畫,因為小說本身人氣就很高,所以初沫的漫畫一出,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注意,加上初沫的畫風好看,所以很快就成了漫畫大觸,她又接了一部自己很喜歡的小說改編,現在算是一個職業的畫手。

安乙乙最後還是和秦之夏在一起了,初沫當時很驚訝,沒想到事情居然這樣轉折,不過初沫還是很替安乙乙開心的。

生活似乎越來越好,只是少了自己的最美好的一件事。

安乙乙和初沫在被子里追劇,門外忽然傳來了敲門聲。

初沫和安乙乙對視了一眼,想不到是誰。

初沫剛想去開門,安乙乙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安乙乙看了一眼,掛斷,電話卻又響了起來。

再掛斷。

一條消息接著就發到了安乙乙手機上。

安乙乙看了一眼,叫住了初沫。

「我去開門吧。」

初沫???

安乙乙咬著嘴唇,「是秦之夏。」

初沫!!!

安乙乙「那我回家了。」

初沫...說好的不認錯不回去的呢?

安乙乙要瘋了,她沒想到秦之夏居然找來了初沫家,昨晚上的事情也不能在初沫家說。

安乙乙開了門,果然是秦之夏在門外,一臉無辜帶著笑意。

「好了,我錯了。彆氣了,回家了?」

安乙乙瞪了秦之夏一眼,「回去收拾你。」

秦之夏舉手投降狀。不過回家之後誰「收拾」誰就不一定了。

安乙乙朝著房間里喊到「初沫我走了哦!」

初沫「好。」她穿著睡衣,不方便出去的。

門被關上,初沫無奈的搖搖頭,把安乙乙的被子收了回去,看了一會兒電視劇,迷迷糊糊就要睡著的時候,卻忽然又聽見了敲門聲。

初沫睜開眼睛。

難道是乙乙又回來了?

初沫沒多想,直接開了門。

誰知道門外的不是安乙乙,而是個男人。

初沫被嚇了一跳,沒看到男人的臉,條件反射的後退了一步。男人卻上前一步,關上了門,把初沫推到牆上,直接吻了上去。

「唔。」初沫掙扎,卻被控制住了雙手。直到一吻之後,初沫沒了力氣,男人卻把腦袋搭在了初沫肩膀上。

熟悉的聲音響起來,讓初沫瞳孔都顫抖起來。

男人說「我好想你。」

初沫聽見自己的聲音都是顫抖的。

「江初臨?」

語氣里是十足的不確定。

消失了那麼久的人,怎麼一下子就出現在自己面前了呢?

江初臨聽見初沫的聲音,心都疼了起來。他抱緊了初沫。

「是我,我回來了。」

初沫忽然瘋了一樣的捶著江初臨,江初臨抱著初沫,任由她打著自己。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想你。」

「對不起。」

「我真的好想你,你什麼都不告訴我,走了不說,你是淺忱不說,腎沒什麼都不說。」

「對不起。」

「我這麼喜歡你,你知不知道。」

江初臨沉默了一下,又親上了初沫。

「我也是。」

......

番外

人們都說即使是戀愛中的男女也有相看兩厭,嘔氣吵架的時候,可是,初沫和江初臨好像偏偏是一對奇葩,即使初沫偶爾闖禍,惹得江初臨跳腳,可是他轉身還是任勞任怨的處理某女留下的麻煩。初沫就更不用說,她發現自己根本找不到江初臨身上的缺點!這還讓初沫鬱悶了好一陣。

直到有一天,兩個人你儂我儂的去商場,初沫去了衛生間,回來后遠遠的就看到一個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和江初臨「言笑晏晏」。在確定了那個女人只是比自己穿的「開放」了一點之外自己幾乎全方面壓制人家后,就飄到了眼底已經出現了些許不耐煩的江初臨身邊,大秀了一段恩愛。氣的「花枝招展」險些踩斷高跟鞋。

等到又只剩下他們兩個人的時候,江初臨一低頭就看到初沫審視的看著自己。

心想也是,看到自己和別的女人在一起說話,怎麼也會吃醋吧!

蕭大人的心裡充分得到滿足,剛想安慰初沫一下,就看到需要安慰的那位臉上露出大大的笑容,一臉「我發現了你的小辮子」的神情。

「江初臨,我終於發現你的缺點了!――惹桃花!」

江大人:……夏日的陽光似乎並不刺眼,一個少女坐在窗前,微風吹起她的髮絲,臉上帶著恬淡的微笑,她的手邊,書桌上,一杯濃茶正散發著沁人心脾的芳香。古老優雅的音樂從一台老式留聲機里發出,一切都像染了歲月的民國的厚重芳華。就在這時,床頭的鬧鐘忽然間發出了一陣奇奇怪怪的嘻哈風音樂,少女回頭看了一眼時間,那恬淡的神態忽然變得靈動起來,拋開手裡的書,隨著書在空中划旋出的弧度,少女飛快抓起桌子上的手機錢包,和一個保溫盒。咣鐺一聲,門被關上,書砸在了床上。

房間里又溢滿了古老的音樂聲。

忽然,床上的被子蠕動了幾下,一條胳膊從被子里伸出來,拿開了正巧砸在他頭上的《男神攻略》,又蠕動了幾下后,被子里又伸出了一顆頂著毛茸茸短髮的腦袋,腦袋的主人睡眼惺忪的環顧了一下,嗯,被打翻的濃茶,被掀翻的桌椅,還有自己頭頂的這本書。無奈的搖了搖頭,又把那顆腦袋縮回了被子里。

不用想也知道,世界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可以讓他林冷風的姐姐林暖瑟如此失態,他叫蕭林森。

「林森,一起去吃飯?」

坐在前排的劉志寧回頭,對那個正在收拾書包的男孩說到。

蕭林森抬了抬頭,英俊的眉忽然細微的皺了皺,他好像沉吟了一下,點點頭。

「好。」

A大和S大是全市數一數二的好學校,唯一不足的就是,A大的食堂的飯菜實在有夠驚悚。

大到老鼠蟑螂,小到螞蟻米蟲,全部在食堂的大鍋里被好心人事給爆了出來,從此以後,A大的食堂就已經變成了老大媽們閑來無事八卦打牌的好地方。學生們只好到外面去吃飯。

「林森,怎麼了?每次吃飯的時候都看你好像心事重重的樣子,該不會是有恐龍女在圍追堵截你吧!哈哈哈……」

這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

蕭林森,A大有名的男神,學習好,長的帥,家室背景都不錯,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人家從來沒和任何女生有過緋聞消息!這樣的男神,想要當他女朋友的人已經排到北極去了!

劉志寧就是一個停不下來說話的人,白白的他媽給他的名字里起了一個寧字。好在這個人心眼不壞,和蕭林森還算處的來。

額,如果可以的話,倒貼這個詞應該更適合他。

聽了劉志寧的話,蕭林森剛想說些什麼,忽然就停下了腳步,好看的眉頭又皺在了一起。

劉志寧也好奇的向蕭林森的方向看去,然後……就傻了!

對面的馬路,是隔開S大和A大的死亡馬路,這條路人群湍急,發生在這條路上的交通事故數不勝數,但是,這不是讓劉志寧呆愣的原因,而是對面那個對著他,哦不,是對著蕭林森揮手的那個一臉陽光的少女。

劉志寧無意識的推了推他身旁臉上帶著不悅的蕭林森,說到。

「她……不就是那個……」

「我先走了。」

看著蕭林森已經穿過馬路的身影,劉志寧張大了嘴巴。

他沒看錯,那個應該是S大的哲學系系花來著吧!叫什麼來著?林暖瑟?

劉志寧搖了搖頭,看著已經走過馬路的背影,有些感嘆道:「A大的校草就是強大,連S大的系花都淪陷了!怎麼我這個自命的系草就無人問津了呢?」

「林森!林森!」

蕭林森皺著眉頭走過馬路,居高臨下的看著林暖瑟,目光清冷。看著面前比自己矮了實在不少的林暖瑟忽然伸出手揉了揉她的腦袋,有些無奈的嘆了口氣。

清冷的聲音沒有那麼疏離,很好聽。

「林暖瑟,你玩夠了沒?」

因為身高差的原因,林暖瑟抬頭看著蕭林森,睜大本來就很大的眼睛,眼裡帶著很不贊同的神色。

「我說了我要追你的嘛!快看,我還給你帶了午餐哦!」

蕭林森無奈的揉了揉有些發痛的太陽穴,鬼知道這個從外國回來的小青梅到底在搞什麼!

蕭林森和林暖瑟從小就是鄰居,兩家關係特好,理所應當的,蕭林森和林暖瑟也就特別熟識,林暖瑟的弟弟從小身體不好,林媽媽懷著他的時候,林暖瑟的爸爸去世,林媽媽受到打擊不小,林冷風就成了早產兒,小小的暖瑟就在媽媽出去上班的時間照顧弟弟,蕭林森的媽媽就讓林森去幫忙。誠然那時林森也不大暖瑟幾歲,但是偏偏性格成熟穩重,暖瑟很賴著他,也常常有本事惹他生氣。直到他高三的一天,他的鄰居,林暖瑟和她的媽媽,弟弟忽然消失,原本溫馨的房間里什麼都不剩,一如之前這棟房子里冷冷清清。

時光荏苒,一轉眼就過了四年,四年的時間,蕭林森已經成了A大的男神人物,也不是那個會和小女孩較真的少年,原以為他和她一輩子不會再見面,甚至他已經快要忘記這個從小肥嘟嘟的女孩。

可是,誰能想到幾天前,他晚上回到家的時候,忽然看到餐桌前坐著一個長得精緻漂亮的女孩。女孩也看到了他,站起來和他禮貌的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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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有隻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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