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第二十五頭鯨魚
《HALISCO》是一部非常具有戲劇性的小說,涉及情感、懷舊、孝義、邪惡、正直、忠誠、榮譽、背叛,當然還少不了毒品和幫派。
在小說連載的幾周內,因它古怪的名字並沒有吸引讀者的目光,而在這部小說更新到第三章時,僅有的幾個讀者發現了這顯然是一部優秀的小說,文中創造的世界描述一段精彩的黑幫史詩。
在相關題材逐漸被封之後,這部作品憑藉網站的大力支持和作者穩紮實的筆力,向讀者準確地描述了犯罪販毒「集團」的內部運作,以及那些有組織犯罪的家庭體系,其中不免讚揚他們堅定的忠誠,對血緣關係的維護,以及自有的道德準則,然而也抨擊了販毒集團的殘忍可怕,墨西哥黑幫勢力的一手遮天,政府軍在對於保護人民之時的懦弱無力。
作者長鯨笛子編織了一個複雜的故事,主題是黑幫和販毒,憑藉作者對於書中人物把握的獨特角度,她塑造了一個個將被讀者銘記良久的人物。
無法否認的是書中主角是作為新生代販毒集團哈利斯科一把手的阿弗里斯,一個堅強、睿智、令人畏懼的領頭人,在一個由墨西哥人組成的有組織犯罪販毒集團的帝國里,他是一個強大的領袖。大多數讀者在回憶這本書的精彩之處,阿弗里斯的形象可能是第一個在出現在他們腦海中的形象,在這個複雜的故事中他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而,男女主角開始登場之後,作者又開始用她獨特的視角站在阿弗里斯的角度描述這對戀人。
這本短篇小說只有十二萬字,連載結束網站便希望高價買下此書的版權,可是這位不見真容的作者一口回絕了後台多次聯繫的編輯。
兩個月後,《哈利斯科》以紙質版發行,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黎姿眷看了看約稿的信息,把手機放在了一邊。
「既然讓你寫個番外,也不是什麼難事,你為什麼不願意?」章鉞笛剛洗完澡,頭髮滴答水。
她奪過毛巾,「都滴在沙發上了!」
手下的動作卻沒有很重,幫他擦乾了水珠,「天冷,你不吹頭髮?」
「習慣。」
「什麼狗屁習慣,回頭頭疼,晚上你別嚷嚷。」
章鉞笛不開心,「說到這個,昨晚你為什麼又把我踢下床?」
「你還說……」她指著他的鼻子,不知道是哪個小狗睡著了還在她身上亂摸,手勁之大,嚇得她在睡夢中都坐了起來。
「是你自己往我這裡貼。」他指著某個不可言說的「地區」。
「我!」她明明覺得自己有理,怎麼每次只要他一說原因,她就覺得都是自己的錯誤,章鉞笛這個人洗腦能力太強大,不知道他那些學生都是怎麼看待他的。
「你為什麼改筆名?」章鉞笛老老實實拿了吹風機過來,把東西卻交給了她。
黎姿眷一皺眉,「你自己沒長手?」
口嫌體直再次接過吹風機,「坐好!」
「我這手是跳舞用的。」
「那我這手還是寫文章用的呢!」
「寫文章用的是腦子,再說你都是敲鍵盤,哪裡動過幾次筆。」
黎姿眷不甘落後,「跳舞人家都是用腳,你用手跳?敢情你跳的是街舞,還是下回就用臉跳?」
章鉞笛一半臉苦惱,「哎呀,你煩不煩,每次都要和我爭個輸贏,上輩子咱們是敵人嗎?」
「我還給你吹頭髮,你敢說我煩人?」黎姿眷揪了一下他的頭髮。
他把吹風機拿過來,「行了,你揪了我的頭髮,必須付出代價!」
轉身撐著沙發去吻她,黎姿眷笑道,「你這個人說不過我就親我,要不要一點面子了。」
「裡子都輸給你了,還要什麼面子。」他說。
鬧了她一會兒,才安靜下來躺在她膝蓋上問道,「你還沒有回答我。」
「什麼?」
「原來你的筆名不是叫長京梨子嗎?」
「你還知道我筆名?」
「那當然,我看完了你所有的書,儘管你都沒有看過幾場我的表演,視頻都拷在你電腦上了,你也不說看看。」他有點委屈。
「下回看。」
每次都是下回下回。
「改筆名不好嗎?」她撫著他的眉頭問。
「長鯨笛子,後面的笛子是我的名字,章鉞笛?」
黎姿眷一挑眉,「少臭美了你,就是忽然一想。」
章鉞笛哈哈笑,「那您的忽然一想,還真是巧。」
「為什麼把京改成了鯨?」
黎姿眷搖搖頭,「改名字的時候莫名其妙自己變成了那個字,可能都是同音字,我按錯了,然後也不想改回來了。」
「哎,你那個故事,是怎麼想出來的?」章鉞笛牽著她一縷頭髮,放在手中打圈。
「做了個夢,夢見了墨西哥。」
「所以你的背景設置在那裡?」
「你覺得我寫黑幫和毒品會不會被封?現在網上的小說管制很嚴,雖然我書都發行了,可網上的可能有幾章會被封。」
章鉞笛說不知道,「封就封唄,反正你也沒賺幾個錢。」
「拜託,現在到手的稿費都快半輛車了。」
章鉞笛故意氣人,「半輛奇瑞嗎?」
「我……」她把膝蓋一晃,晃得章鉞笛也一晃。
「別生氣嘛,我就是想說要是勞神就不要寫了,反正咱們家不差那一點,再說,你要是無聊就去學學陶藝插花,前幾天不還說想送我個杯子?」
「我又不想玩那些了,感覺還是喜歡寫東西。」
章鉞笛輕輕嗯一聲,「寫吧,想寫就寫,媽媽不支持,我會幫你說服她的,不用擔心。」
剛才還挖苦她,可要是她說喜歡,他卻還是會無條件支持。
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感覺從所未有的開心,好像是已經期待了幾個世紀的幸福。
「眷眷,你知道你這是披著正經小說的皮寫著高級瑪麗蘇嗎?」
「啊,你看出來了?」黎姿眷驚喜。
「全篇十二萬字,你寫阿弗里斯就寫了七八萬,剩下不多的筆墨給了男女主,可我還是能看出,你想要寫的是愛情故事。」
「一開始下筆想要奔著黑幫小少爺和華裔旗袍設計師的戀愛情節寫。」
「後來為什麼以阿弗里斯的視角寫?」
「我不想用太多情節烘托男女主的關係,很俗,想用蜻蜓點水的方式帶過一段似有似無的感情。」
「你是寫女性小說寫膩味了?」
「不是啊,我只是……我只是一開始就想好了他們的結局,不想讓結局更悲傷,要是不那麼愛,也就看不出太悲傷的感情。」
章鉞笛是她這本書的第一個讀者,當他在她的電腦文檔中讀到那一段旗袍店中女主的自白,莫名其妙,他流下了眼淚,更在結局那一句「她在溫暖的床上合眼之時,聽見街道上淅淅瀝瀝的雨聲。恍惚中,她又坐在古箏前,那個人突如其來的吻這一次沒有嚇到她,她仰起頭,一不當心笑著撥亂了手下的琴弦。」讀完這最後一句,他的心臟一陣刺痛,合上電腦的手都在不住顫抖。
許久之後,他笑道,「看來眷眷沒有太自誇,果然是個說故事的人。」
這個故事對他來說可真像是經年之事,彷彿他親眼看過一般。
黎姿眷寫故事確實有她的長處,他不得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