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感語
「迷失」,從2007-05-18開始動筆,在雅虎的某個論壇開始首發后,斷斷續續寫了一年又五個月,到了同年9月的時候才知道有「小說網」這回事,而某書院是我第一個知道的地方,於是就到那個某書院發文了。後來,又兜轉到N個不同的地方發文,連城是其中一個,也是給予我這篇不成才的文最多宣傳的地方,在此要感謝一下安排我的文上首頁的編輯。
現在總算是完結了,感謝大家一路以來對「迷失」的支持。緋向來是個想法多多、三分鐘熱度的人,迷失是緋第一篇能堅持寫完的長篇文,在緋寫到瓶頸的時候,有熱心的朋友幫忙出謀劃策;緋曾有過棄文的念頭,但有大家一直的鼓勵和支持,才能堅持寫到最後。
感謝一直以來對「迷失」和緋不離不棄的各位。支持的朋友太多,緋就不在這裡一一羅列名字了,我的記性很差,如果要列名字來一一感謝的,很可能會有遺漏。所以,就對大家說一聲「感謝」就算了。一聲「感謝」大家會明白我的心意的~~
至於結局,到最後或者不是所有的朋友能接受一個這麼無良的結局。其實,在寫這個結局的時候,緋也曾猶豫過,要不要堅持這個結局?但最後,還是決定了找照原定的結局來寫。
迷失這個故事,我在開文的時候已經說過,是從遊戲鬼武里得到靈感的。
在玩鬼武者的時候,忽然在腦海里冒出了這麼一個畫面:漫天的落花飛絮,一個男的舉起手中的劍,向著自己最愛的人劈過去……然後,女的飛起,慢鏡頭地一點一點的掉下去……劍氣捲起了一地的落花。。。。男的眼中滴出一滴淚,女的露出最後一絲笑容……所以,迷失其實就是從一個很悲慘的畫面中想出來的,從開始寫第一個字,迷失就註定了是一個悲劇,所有的劇情,都只不過是為了最後結局按著既定的方向發展下去。
另一個原因,就是TNN的現在盜文的太過猖狂,這頭更文,盜文的幾乎和我同步更新。寫出一個這麼無棱兩可的結局,也算是對自己的文的一種無奈的保護方法……也算是給迷失留一條後路。
現在,終於寫完了,心情卻很低落。原因一:迷失陪伴了我一年多,幾乎天天都有它相伴,幾乎天天都在為文中的劇情構想而冥思苦想。當終於寫完最後一個字,對著電腦的我不禁地呆了好一會。寫完了,我不用再為它而煩惱,它也不用再與我相伴,那種失落的感覺,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
原因二,原以為我是很喜歡虐的,但虐過後才發現,虐,特別是虐自己筆下的人物,是會很心痛的。原本打算寫完迷失后再繼續寫一個虐的,但寫完迷失后,我這個相法動搖了。還好好地想想,再決定下一步寫哪個文的。
對了,順便問一下各位看文的朋友,你們希望緋寫迷失裡面各個主角的番外么?如果想看的,說一下。如果沒人想看的,就照以前說的:不寫番外了。
另,緋還沒有決定下一個文寫哪一篇,但候選的有以下幾個:
第一個:「迷失的現代版」(暫名)
故事內容:當最愛的他,是傷自己最深的人時;當與最愛的他,相隔的不是距離,不是生和死,而是不可逾越的不同時空時;當不愛的他,穿過千年的時空而來苦苦相纏時,那麼就算不愛,能否會因為一時的感動而欺騙自己去愛?
愛和不愛之間的距離,究竟相隔了多遠?由感動到愛上,需要多少時間?被一個人感動或許不難,但愛上一個人呢?
當你最愛的,和最愛你的人同時出現在面前時,愛和不愛,又該如何去取捨?(因為糾結在「迷失」這個故事裡太久,緋有點想換換口味,這個故事或許不會是優先考慮寫的那個,不過,如果多朋友想看的,可以考慮。)
第二個: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暫定類別是**,但很可能最後寫成很正常的男和女之間的愛情,而非男男。)
內容簡介:雖然他絕色長得不是一般的沒有男子氣概,但好歹也是個見到水靈靈姑娘心兒就怦怦快跳、看到不穿衣服姑娘也會流鼻血的正常男人。
那個有斷袖之癖的變態大師兄,動不動就小色兒、小心肝地叫著,還要厚著臉皮地三兩天把他綁起來說「你就依了我吧」的,知不知道這樣很噁心啊?
為了逃脫大師兄的魔爪,十幾年來從沒有單獨出過遠門的絕色要逃亡啦!可是,整個江湖都是他那個「武林盟主」大師兄的天下,逃到哪才是安全的地方?
唔!有了,江湖躲不過,就躲到江湖到不了的地方吧!哪裡?笨!當然是當今天子的家——王宮了!不過,好象說,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第三個:幻想三國戀
故事內容:就是貂蟬和呂布的前世今生、愛恨糾纏
第四個:天使不哭(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笨得可以的白痴天使,和一個極酷惡魔之間的故事。(天使是男的,惡魔是女的。)
白痴天使的經典白痴語錄:我不知道該怎樣回去天堂啊!是天使大人把我扔下來的,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該怎樣回去!(無辜狀態中……)
酷酷惡魔常說的對白:你這白痴!!!(抓狂狀態中……)
第五個:賤民王妃(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賤民女子如何在命運的捉弄下,很不甘心地成為王妃的故事。(緋不擅長宮斗,所以,這文不會有宮斗,不會有宮廷里的勾心鬥角。著重點會放在女主的內心糾結,以及和兩個男主之間的感情糾葛。)
暫時就是想寫這幾個坑,這幾個坑,都是已經寫了開頭的,最多的那個坑,已經寫了幾萬字。不過,某緋是個常改變主意的人,說不定,會不寫這幾個坑,另開一篇新文也說不定。
「迷失」,從2007-05-18開始動筆,在雅虎的某個論壇開始首發后,斷斷續續寫了一年又五個月,到了同年9月的時候才知道有「小說網」這回事,而某書院是我第一個知道的地方,於是就到那個某書院發文了。後來,又兜轉到N個不同的地方發文,連城是其中一個,也是給予我這篇不成才的文最多宣傳的地方,在此要感謝一下安排我的文上首頁的編輯。
現在總算是完結了,感謝大家一路以來對「迷失」的支持。緋向來是個想法多多、三分鐘熱度的人,迷失是緋第一篇能堅持寫完的長篇文,在緋寫到瓶頸的時候,有熱心的朋友幫忙出謀劃策;緋曾有過棄文的念頭,但有大家一直的鼓勵和支持,才能堅持寫到最後。
感謝一直以來對「迷失」和緋不離不棄的各位。支持的朋友太多,緋就不在這裡一一羅列名字了,我的記性很差,如果要列名字來一一感謝的,很可能會有遺漏。所以,就對大家說一聲「感謝」就算了。一聲「感謝」大家會明白我的心意的~~
至於結局,到最後或者不是所有的朋友能接受一個這麼無良的結局。其實,在寫這個結局的時候,緋也曾猶豫過,要不要堅持這個結局?但最後,還是決定了找照原定的結局來寫。
迷失這個故事,我在開文的時候已經說過,是從遊戲鬼武里得到靈感的。
在玩鬼武者的時候,忽然在腦海里冒出了這麼一個畫面:漫天的落花飛絮,一個男的舉起手中的劍,向著自己最愛的人劈過去……然後,女的飛起,慢鏡頭地一點一點的掉下去……劍氣捲起了一地的落花。。。。男的眼中滴出一滴淚,女的露出最後一絲笑容……所以,迷失其實就是從一個很悲慘的畫面中想出來的,從開始寫第一個字,迷失就註定了是一個悲劇,所有的劇情,都只不過是為了最後結局按著既定的方向發展下去。
另一個原因,就是TNN的現在盜文的太過猖狂,這頭更文,盜文的幾乎和我同步更新。寫出一個這麼無棱兩可的結局,也算是對自己的文的一種無奈的保護方法……也算是給迷失留一條後路。
現在,終於寫完了,心情卻很低落。原因一:迷失陪伴了我一年多,幾乎天天都有它相伴,幾乎天天都在為文中的劇情構想而冥思苦想。當終於寫完最後一個字,對著電腦的我不禁地呆了好一會。寫完了,我不用再為它而煩惱,它也不用再與我相伴,那種失落的感覺,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
原因二,原以為我是很喜歡虐的,但虐過後才發現,虐,特別是虐自己筆下的人物,是會很心痛的。原本打算寫完迷失后再繼續寫一個虐的,但寫完迷失后,我這個相法動搖了。還好好地想想,再決定下一步寫哪個文的。
對了,順便問一下各位看文的朋友,你們希望緋寫迷失裡面各個主角的番外么?如果想看的,說一下。如果沒人想看的,就照以前說的:不寫番外了。
另,緋還沒有決定下一個文寫哪一篇,但候選的有以下幾個:
第一個:「迷失的現代版」(暫名)
故事內容:當最愛的他,是傷自己最深的人時;當與最愛的他,相隔的不是距離,不是生和死,而是不可逾越的不同時空時;當不愛的他,穿過千年的時空而來苦苦相纏時,那麼就算不愛,能否會因為一時的感動而欺騙自己去愛?
愛和不愛之間的距離,究竟相隔了多遠?由感動到愛上,需要多少時間?被一個人感動或許不難,但愛上一個人呢?
當你最愛的,和最愛你的人同時出現在面前時,愛和不愛,又該如何去取捨?(因為糾結在「迷失」這個故事裡太久,緋有點想換換口味,這個故事或許不會是優先考慮寫的那個,不過,如果多朋友想看的,可以考慮。)
第二個: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暫定類別是**,但很可能最後寫成很正常的男和女之間的愛情,而非男男。)
內容簡介:雖然他絕色長得不是一般的沒有男子氣概,但好歹也是個見到水靈靈姑娘心兒就怦怦快跳、看到不穿衣服姑娘也會流鼻血的正常男人。
那個有斷袖之癖的變態大師兄,動不動就小色兒、小心肝地叫著,還要厚著臉皮地三兩天把他綁起來說「你就依了我吧」的,知不知道這樣很噁心啊?
為了逃脫大師兄的魔爪,十幾年來從沒有單獨出過遠門的絕色要逃亡啦!可是,整個江湖都是他那個「武林盟主」大師兄的天下,逃到哪才是安全的地方?
唔!有了,江湖躲不過,就躲到江湖到不了的地方吧!哪裡?笨!當然是當今天子的家——王宮了!不過,好象說,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第三個:幻想三國戀
故事內容:就是貂蟬和呂布的前世今生、愛恨糾纏
第四個:天使不哭(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笨得可以的白痴天使,和一個極酷惡魔之間的故事。(天使是男的,惡魔是女的。)
白痴天使的經典白痴語錄:我不知道該怎樣回去天堂啊!是天使大人把我扔下來的,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該怎樣回去!(無辜狀態中……)
酷酷惡魔常說的對白:你這白痴!!!(抓狂狀態中……)
第五個:賤民王妃(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賤民女子如何在命運的捉弄下,很不甘心地成為王妃的故事。(緋不擅長宮斗,所以,這文不會有宮斗,不會有宮廷里的勾心鬥角。著重點會放在女主的內心糾結,以及和兩個男主之間的感情糾葛。)
暫時就是想寫這幾個坑,這幾個坑,都是已經寫了開頭的,最多的那個坑,已經寫了幾萬字。不過,某緋是個常改變主意的人,說不定,會不寫這幾個坑,另開一篇新文也說不定。
「迷失」,從2007-05-18開始動筆,在雅虎的某個論壇開始首發后,斷斷續續寫了一年又五個月,到了同年9月的時候才知道有「小說網」這回事,而某書院是我第一個知道的地方,於是就到那個某書院發文了。後來,又兜轉到N個不同的地方發文,連城是其中一個,也是給予我這篇不成才的文最多宣傳的地方,在此要感謝一下安排我的文上首頁的編輯。
現在總算是完結了,感謝大家一路以來對「迷失」的支持。緋向來是個想法多多、三分鐘熱度的人,迷失是緋第一篇能堅持寫完的長篇文,在緋寫到瓶頸的時候,有熱心的朋友幫忙出謀劃策;緋曾有過棄文的念頭,但有大家一直的鼓勵和支持,才能堅持寫到最後。
感謝一直以來對「迷失」和緋不離不棄的各位。支持的朋友太多,緋就不在這裡一一羅列名字了,我的記性很差,如果要列名字來一一感謝的,很可能會有遺漏。所以,就對大家說一聲「感謝」就算了。一聲「感謝」大家會明白我的心意的~~
至於結局,到最後或者不是所有的朋友能接受一個這麼無良的結局。其實,在寫這個結局的時候,緋也曾猶豫過,要不要堅持這個結局?但最後,還是決定了找照原定的結局來寫。
迷失這個故事,我在開文的時候已經說過,是從遊戲鬼武里得到靈感的。
在玩鬼武者的時候,忽然在腦海里冒出了這麼一個畫面:漫天的落花飛絮,一個男的舉起手中的劍,向著自己最愛的人劈過去……然後,女的飛起,慢鏡頭地一點一點的掉下去……劍氣捲起了一地的落花。。。。男的眼中滴出一滴淚,女的露出最後一絲笑容……所以,迷失其實就是從一個很悲慘的畫面中想出來的,從開始寫第一個字,迷失就註定了是一個悲劇,所有的劇情,都只不過是為了最後結局按著既定的方向發展下去。
另一個原因,就是TNN的現在盜文的太過猖狂,這頭更文,盜文的幾乎和我同步更新。寫出一個這麼無棱兩可的結局,也算是對自己的文的一種無奈的保護方法……也算是給迷失留一條後路。
現在,終於寫完了,心情卻很低落。原因一:迷失陪伴了我一年多,幾乎天天都有它相伴,幾乎天天都在為文中的劇情構想而冥思苦想。當終於寫完最後一個字,對著電腦的我不禁地呆了好一會。寫完了,我不用再為它而煩惱,它也不用再與我相伴,那種失落的感覺,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
原因二,原以為我是很喜歡虐的,但虐過後才發現,虐,特別是虐自己筆下的人物,是會很心痛的。原本打算寫完迷失后再繼續寫一個虐的,但寫完迷失后,我這個相法動搖了。還好好地想想,再決定下一步寫哪個文的。
對了,順便問一下各位看文的朋友,你們希望緋寫迷失裡面各個主角的番外么?如果想看的,說一下。如果沒人想看的,就照以前說的:不寫番外了。
另,緋還沒有決定下一個文寫哪一篇,但候選的有以下幾個:
第一個:「迷失的現代版」(暫名)
故事內容:當最愛的他,是傷自己最深的人時;當與最愛的他,相隔的不是距離,不是生和死,而是不可逾越的不同時空時;當不愛的他,穿過千年的時空而來苦苦相纏時,那麼就算不愛,能否會因為一時的感動而欺騙自己去愛?
愛和不愛之間的距離,究竟相隔了多遠?由感動到愛上,需要多少時間?被一個人感動或許不難,但愛上一個人呢?
當你最愛的,和最愛你的人同時出現在面前時,愛和不愛,又該如何去取捨?(因為糾結在「迷失」這個故事裡太久,緋有點想換換口味,這個故事或許不會是優先考慮寫的那個,不過,如果多朋友想看的,可以考慮。)
第二個: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暫定類別是**,但很可能最後寫成很正常的男和女之間的愛情,而非男男。)
內容簡介:雖然他絕色長得不是一般的沒有男子氣概,但好歹也是個見到水靈靈姑娘心兒就怦怦快跳、看到不穿衣服姑娘也會流鼻血的正常男人。
那個有斷袖之癖的變態大師兄,動不動就小色兒、小心肝地叫著,還要厚著臉皮地三兩天把他綁起來說「你就依了我吧」的,知不知道這樣很噁心啊?
為了逃脫大師兄的魔爪,十幾年來從沒有單獨出過遠門的絕色要逃亡啦!可是,整個江湖都是他那個「武林盟主」大師兄的天下,逃到哪才是安全的地方?
唔!有了,江湖躲不過,就躲到江湖到不了的地方吧!哪裡?笨!當然是當今天子的家——王宮了!不過,好象說,欲要進宮,必先自宮……
第三個:幻想三國戀
故事內容:就是貂蟬和呂布的前世今生、愛恨糾纏
第四個:天使不哭(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笨得可以的白痴天使,和一個極酷惡魔之間的故事。(天使是男的,惡魔是女的。)
白痴天使的經典白痴語錄:我不知道該怎樣回去天堂啊!是天使大人把我扔下來的,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該怎樣回去!(無辜狀態中……)
酷酷惡魔常說的對白:你這白痴!!!(抓狂狀態中……)
第五個:賤民王妃(暫名)
故事內容:一個賤民女子如何在命運的捉弄下,很不甘心地成為王妃的故事。(緋不擅長宮斗,所以,這文不會有宮斗,不會有宮廷里的勾心鬥角。著重點會放在女主的內心糾結,以及和兩個男主之間的感情糾葛。)
暫時就是想寫這幾個坑,這幾個坑,都是已經寫了開頭的,最多的那個坑,已經寫了幾萬字。不過,某緋是個常改變主意的人,說不定,會不寫這幾個坑,另開一篇新文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