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判刑
李炎拿起電話聽到了他父親對他罵聲,還有他媽媽和姐姐的指責聲,問他為什麼要殺人。
李炎一口回聲告訴他們他沒有殺人,這時李炎姐姐拿起電話從他父親那麼搶到電話,她說:「李炎你知道嗎?我們很擔心你啊,當我們看到網上你殺人的視頻,我們都被嚇傻了,你知道嗎,你為什麼要殺人啊,難道就像謠言中的為了情敵殺人嗎?那樣的女孩不值得啊,你要知道你幾斤幾兩,你和吳雪怡那樣的女孩是不可能的你知道嗎?快告訴我們你殺人的原因是什麼。」
李炎:我沒有殺人。
這時他媽媽搶到電話告訴李炎:「炎兒啊,我們都是為你好,快告訴我們你怎麼殺人的,為什麼要殺人,難道真的向你姐姐說的那樣嗎。」
李炎大叫道:「我沒有殺人。」這時一個警察走了過來警告李炎要他小聲點。
李炎母親:炎兒,媽都是為你好啊,你告訴我們,我們不是外人。
李炎:我知道你們不是外人,不過我真的沒有殺人,你們怎麼就是不相信我呢。
在電話對面李炎的父親好像也知道李炎說的話他槍過來電話告訴李炎:「我告訴你小子,我們都是為你好,你現在殺人,還說你沒有殺人難道別人要故意陷害你嗎?你以為你是什麼人,別人幹嘛要陷害你呢。」
李炎很生氣態度有些不好說道:「我再說一萬次也是一樣我沒有殺人。」
李炎父親看來他女兒和妻子說道:「這個小子沒用,讓他被槍斃啊我們沒有辦法,我們既然養了這樣的兒子,我瞎了眼,我們走不要管他。」
李炎:走就走,給我滾。
李炎拉著他妻子和女兒離開這裡,李炎也被帶了回去。
回到監獄后,過了一會來了一個獄卒,那個獄卒告訴李炎說他的案子明天就要開審,不過他被判死刑的概率很高。此時的李炎也知道會有這種結果,此時他的心情很複雜,他已經有些討厭這個世界,他認為這個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無情冷酷禽獸不應該和他們為伍,他們就是垃圾一個。想著想著李炎哭著了,此時他還是很相戀這個世界很希望那個殺人犯可以來自首,因為這件事情本來就跟他沒有關係,他可不想死,不過誰都不想死。
監獄裡面那些囚犯看著李炎不知道怎麼回事就哭了,有些鄙視這個人他們一點同情心都沒有還罵他有種殺人就不要哭垃圾,去死吧。可以踢他一腳的人全部走過來踢他一腳,李炎根本就不敢反抗,抱住頭蹲在哪裡,獄卒明明看見也不過過制止,看著李炎被整整踢了半個小時多。直到李炎暈了過去。
隨著月起月落一晚就這樣過去,太陽從山腳下慢慢升起,新的一天來臨。李炎在美夢中過完了這一夜,他夢中他夢到他當上皇帝帶領將軍馳騁沙場開疆拓土。雖然他知道是夢他也希望這樣的夢不要醒過來,他真的不想去面對這一天,不希望這天到來。
走起來的獄卒叫呂李炎三聲不醒,立即扇了李炎一個耳光,李炎在美夢中驚醒,他嘴裡叫道:「統一地球了。」
獄卒一臉鄙視看著李炎他說:這樣夢見了上帝可以天天做,走了。
李炎:去哪啊。
獄卒:迎接最後的審判。
李炎此時的李炎才知道,今天就是要審理百合集團董事長兒子一案。不過此時全身都感覺疼痛,他想去昨天被那些犯人打,想在就生氣他很像殺了這犯人,不過也只是想想而已。
李炎跟著這些獄卒來到法院,此時法院裡面已經做滿了人,他被關在被告席的圍欄里。
法官拿著鎚子敲著桌面,叫道:「安靜,現在審理呂立仁被殺一案,犯人李炎故意殺人,你有什麼話要說李炎。」法官想,這件事情很簡單,很快就要審完了,我的小夢夢,我馬上就要來了。(小夢夢就是他新交女朋友,雖然他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三個孩子的父親,妻子健在。)
李炎:我沒有殺人,我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這時候,原告律師說道:「你說你沒有殺人你知道,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問你,你有精神病嗎?」(當然李炎沒有律師,也不可能有律師,因為他請不起,就算請得起也沒有人敢接,因為在律師眼裡這是一場不可能有神算的官司,對於律師來說名聲就是一切沒有名聲連狗都不如,不想讓自己名聲受損。)
李炎:你才有精神病。(李炎不知道怎麼說了這樣話,如果沒有精神病那他不成故意殺人,死刑。)
原告律師心裡樂著,他想沒想到這個李炎怎麼白痴,如果說他有精神病那麼久比較不好辦了現在說他沒有,那麼他死期到了,想想呂老闆出手如此大方這些發了,名聲又好,不過這也是我自己努力得來的,我可是在上百個報名的律師中脫穎而出,這些不讓李炎槍斃,我就不做律師了。
原告律師:既然你沒有精神病,那麼你對於殺人呂立仁先生你怎麼看。
李炎:不管怎麼說,我就是沒有殺人。
原告律師:你一口咬定你沒有殺人,那麼在案發現場發現你指紋,還有你的DNA和你殺人過程,這個你怎麼解釋。
李炎:這個有人想要陷害我。
原告律師:陷害你,你有仇人嗎?
李炎:應該沒有。
原告律師:這就說不同既然沒有仇人誰要陷害你,還有就是你有仇人,幹嘛要打扮成你的模樣去殺一個不認識人,還留下你的指紋和DNA,這說不通,你不會告訴我說克隆人吧。
李炎:有可能。
原告律師笑了,他說:克隆人,小子你可以去寫小說了。
法官敲著桌面說道:「原告律師這裡是法院說話要有根據。」
原告律師:對不起法官大人,李炎我問你在10月1日你人在哪裡。(李炎這個人比較宅,這時他的又沒有找到工作,一直呆在自己出住房間內,從10月1號到10月5之間都沒有出來過。)
李炎:我在我家裡面。
原告律師:家裡面,今天剛好你父母也在問一下你父母,在10月1號,你到底有沒有在家。
坐在後面的李炎父母站起來,告訴法官他們說李炎在10月1日那天根本就沒有在家。
原告律師:李炎你可知道在法院裡面亂說話會有什麼後果嗎?
李炎:我沒有說謊,我那一天就在我租房裡面。
原告律師:怎麼說你就是沒有不在場證明。
李炎:那麼我在龍西,死者在建業距離一千多公里我怎麼殺人。
原告律師:這個不難,一千公里來回只要12個小時就可以了,再說除了做飛機外其他都不需要出示證件,你在哪裡根本就沒有人知道,這樣一來,你哪裡是冤枉的。
這時一對老夫婦叫道:快判這個殺人犯死刑,這樣的人死一萬次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