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上課
早晨的陽光,通過窗戶,照射進寂靜的寢室。雖然有樹葉的遮擋,但斑斑駁駁的光芒,還是把寢室照亮了。
靠窗的床一陣劇烈搖晃,睡在上床的袁帥直接跳了來。隨著一聲關門的聲音,室內又恢復了平靜,嘈雜的聲音被隔離在了走廊里。
隨著床的餘震,成永興慢慢的睜開了眼睛,繼續著這幾天的例行公事:每天早晨他都需要花點時間,弄清楚自己在哪,在什麼時間,自己是誰,這個歷史上最神秘的三個W問題。
壓在身上粗糙的棉被,眼前低矮的床板,無不提醒他,這是在一間學生宿舍。
這次他花了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裡,就接受了現實:他又是名大一的新生了!這幾天他接受現實的速度已經越來越快,一切又要從零開始了。
搞明白了狀況后,成永興翻身坐了起來,尋找昨天晚上記下的一些隨想。果然,記事本還好好的躺在枕頭下,這個世界的時間規律還是正常的,沒有帶著他繼續跳躍。
起床吧!需要面對人生了。
套上一個大背心,成永興起身去洗漱。這幾天他一直迷迷糊糊的,好像就一直都沒有刷牙!
拎著拿著牙具走進公共水池房,水房裡已經熙熙攘攘的擠著不少來洗漱的學生。
人比較多,他轉到後排才找到了一個空位。他不得不與一群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擠一起,在水龍頭前一起低頭刷牙和洗臉。
「呸!呸!」
把口裡的水吐了出來,又吐掉幾個牙刷毛。手裡牙刷的質量是真差啊!比一次性牙刷還差,總掉毛。
學生時代,一切都是艱苦的。
不過洗漱完畢,人也精神不少。
成永興突然意識到一個大問題:連續困擾自己幾天的頭暈,不見了!
自從回到這個時代,他就一直暈暈乎乎的。看來昨天的爭吵,不僅僅帶給他人生的意義,也治癒了他的頭暈病。又或者是意識終於與肉體完美適配了吧!
...
回到寢室的時候,房間已經熱鬧了起來,同學們也都陸陸續續的起床了。
「上午去市裡轉轉,要不要一起走?」袁帥已經走到門口。
兩個人高中同校,現在又住上下床,關係天然的就近了很多。儘管他們在高中基本沒有交集,到了異地,袁帥總是想關照一下這個小老弟。
「不了,我要去圖書館查點資料,不打算出去了。」
昨日,成永興經歷了一番爭吵,激活了不少腦細胞,寫下了很多東西。這些東西,就是他未來的生活指南。
他是個被興趣驅動的人,自認為找到了人生目的之後,準備立刻行動。
經過了一夜的沉澱,熱血逐步降溫,下一步是爭分奪秒的贏在起跑線!
至於這個城市,以後有得是機會進行懷舊。
「離上課還有一個多月呢,你不會這麼早就開始用功了吧!」
孫宇也已經穿戴整齊,準備與大部隊一起結伴出門。
新生需要先參加軍訓而軍訓要一個月,離真正開始學習,再次拿起書本,還有很遠的時間。
「不是跟上課有關的內容,是我自己想查些信息。」
這些同學,都是天之驕子,在高中時代,個個都是學校和家長眼裡的高材生。
他們每個人都希望在新的環境里可以延續過去的輝煌。所以在大一的時候,同學之間,尤其是男生之間,隱隱的競爭關係是大於友誼的。
「我們去三食堂吃飯,想要一起去的,找我們好了。」周強也準備好了,幾個人打了聲招呼,就拎著飯盆,一起走了出去。
...
洗涮完畢,成永興也準備出門了。但翻了翻帶來的衣服,實在是沒什麼選擇。
最熱的季節已經過去,天氣逐漸的涼快了起來。街上的人們,穿什麼的都有。這時候繼續穿短衣短褲,已經有些冷了。
三十年前的學生時代,真的是十分艱苦。每個人只有這麼一張床!什麼其它設施都沒有!
床底下有兩個箱子,這就是他的全部家當!
由於冬季的衣服很佔地方,每季輪換衣服,其實沒有幾套,連個T恤衫都沒有。
箱子里最好的一件,是父親單位發的一套工作服!藍色的夾克倒是質量很好,但現在穿,顯然是太熱了。
衣物在箱子里都被壓得皺皺巴巴,唯一比較挺實的,是一件淡藍色「的確良「襯衫短袖。
這件衣服穿在身上,扎人的很。胸前的兩個小兜,使他覺得回到了小學時代。
成永興對穿著並不是特別的在意,後世衣服都是老婆幫著挑選。
他自己做選擇,倒是容易了許多,因為根本就沒得選!
藍色的長褲,腳上是一雙灰色的球鞋。這雙鞋本來是白色的,時間和質量,使它變成了灰色。
穿上衣服后,成永興拿起了枕邊的小鏡子一照,感覺自己就像一個大號的小學生。配上年輕三十歲的娃娃臉和酒窩,絕對是是人見人愛!
別人的重生,都是又高又帥,到他這裡,變成了可愛!
...
放大版的小學生,斜背著書包,到食堂吃過早餐。由於才開學,又是星期天,空曠的階梯教室里只有幾個要補考的學生在認真學習。
成永興繼續著昨夜的思路,紙上談兵。勾勾畫畫的一頓計劃,確立了新人生第一步目標,揚名!
選擇這個為目標,也是結合他的狀態:學生,青(少)年,量身定製。作為起家的資本,他身上有一千三百多元生活費,這是他考上大學后,作為獎勵得到各路親戚給的紅包,以及父母給的一年生活費。
這點錢如果作為創業基金,在這個時代也不算少了,但是他並不想把致富作為首要目標。
經商要佔用大量時間,大一的課程還是滿重的,其它科目還好,高數是他逃不過去的檻。
上次的大一,由於不適應大學生活,他的高數基本沒有學好,再加上時間的遺忘,已經沒有剩下什麼記憶了。再說,為了幾百,幾千元而奔波,早就不看在他的眼裡,不論是重生前,還是重生后。
股市很快就要開市,現在去上海還能抓個尾巴。每個重生小說都是這麼開局,然後就進入了後宮模式,爽歪歪了。
但這顯然不是他的任務,否則為什麼重生在冰城?
而且不會難度只有這麼低吧!
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上!
更為重要的是,去了上海,深圳,怎麼跟家裡人交待?不念書了?
去了上海,玩起了資本遊戲,就真不用回來了。
但這跟遺憾不沾邊啊,難道真要永遠呆在這邊不回去了?
這條被眾多重生小說走爛了的小路,成永興並不是非常喜歡。
股市,其實是一個信息流動非常大的地方。如果在股市裡賺一把快錢的話,那麼它就是在向世界宣示你自己,也就是露底了。
掙一把錢就走,這只是理論上的事情。實際上,每一個富翁第一筆錢來自於哪裡,大家都一清二楚。只要涉及到錢的事情,較真的人就多了去了!
這也許算是條捷徑,但絕不是一條正路。
人生就是一場遊戲,有升級,有打怪。他就好比回到新手區的滿級選手,再去一刀一刀的砍小妖怪,既沒有那個耐心,也沒有必要。
還有不少重生的主角的第一桶金都是賣魚,賣烤串等,寫得這個勤奮刻苦。如果在現實生活中,他們也如此刻苦,絕不可能發展得這麼差,也就不可能留下一本書的遺憾。
成永興骨子裡是個懶人,雖然願意為興趣做些事情,但是身體上最勤快的地方僅限於大腦和十個手指。
其它各部件,有和沒有都差不多。他不喜歡出差,不喜歡坐火車,能不動就不動,算是一個標準的宅男!這也是他不願意去上海的原因之一。
以現在的交通條件,去趟南方,那可是真受罪,也不知道那些南方同學是怎麼來回穿梭的。
有了目的,就有了動力。他拿著剛剛定下的計劃,沖向了圖書館,奔著關底BOSS殺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