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天台接頭
肥仔的毒癮剛過去,又被野狗給打了一頓,人還有點兒迷糊。
我衣冠不整,臉上、手上還有血。肥仔就臉上也全是血,整個腦袋更腫了。
我問他,「剛才幹嗎那麼不怕死?」
他說:「張哥,我不能看著你挨打。」
我納悶了,我平時跟他也沒啥交集,他咋就無緣無故的這麼做呢?
他說:「咱倆都是跟著狗哥的,狗哥生前對我不錯,怕我餓死給我一口飯吃,那地方是狗哥的場子,狗哥死了,咱們不能讓人欺負到家門口來,丟狗哥的人。」
「你不怕死嗎?」
「我不怕。」肥仔猶豫了下,回答道,緊接著又問,「張哥,咱們這次動的是老虎的人,老虎……會不會找咱麻煩?」
我沖著肥仔後腦勺打了一巴掌,「死胖子,你不是說你不怕死嗎?」
他撓撓頭,腫的跟荷包的眼睛眯縫起來笑了,「但是我怕挨打啊。」
我瞥了個白眼,深意道:「我還怕他不來找我麻煩呢。」
「你說啥?」
肥仔不解的問。
我說,「沒啥,聽我的,不會有事兒的。」
我這麼做算是激將法,逼宮。
道上混的人都是混個面子。
這次我打了野狗,而且讓野狗顏面盡失,丟的是老虎的人,啪啪的打的是老虎的臉,以我對道上人的了解,他八成會想辦法找回場子來找我麻煩,這樣我就有了和老虎接觸的機會。
但是我之前從來沒有和老虎打過交道,並不知道這是一個怎麼樣的人,萬一他不來找我麻煩,反而是野狗不死心的過來報復,那我剛才做的努力就算白費了。
我和肥仔都沒什麼大事,我問肥仔一會兒去哪。
肥仔撓了撓頭,說沒地方可去了。
我說你他媽不是有租房嗎?
他尷尬的說,「前兩天毒癮犯了,租的房子我給退了。」
「錢呢?」
「全買粉了。」
「卧槽!」我狠狠地踹了他一腳,「你個糊不上牆的爛泥!」
他沒地方去,我也不能看著他流落街頭。而且他幫了我,我很感動,那一刻起我明白,道上混的這些人不全都是我想象中的那種心狠手辣、見財起意、毫無人性的地痞流氓,也有諸如肥仔這樣有些情誼的人在。就沖這一點,我也得想辦法給他把毒戒了。
黃老狗沒有讓他參與過任何販毒、運輸的行動,我覺得可能怕他路上犯毒癮,偷偷藏貨。
但的確對他不薄了,因為從始至終他在黃老狗這裡都是一個吃閑飯的角色。
我帶著肥仔回了家,清理了一下身上的傷口,換了一身衣服。我的衣服他都穿不了,就趁著出門買飯的空當給他買了兩身衣服,他狼吞虎咽的,跟個餓死鬼投胎一樣,他跟我說,他已經兩天沒有吃過飯了。
我問他你沒有地方蹭口飯嗎?
他說找過林白,林白只給了他一個麵包就再也沒管過他。
這個孫子,我順口罵一句,如果不是任務需要,如果不是看在小婉的面子上,我絕對不會管林白這個白眼狼。
在這時,出租房外傳來了幾聲狗叫。
我很警惕的聽著狗叫的聲音,這狗叫很有規律,旺旺,旺旺旺旺,旺旺旺……
是摩斯碼。
我心裡暗暗解讀這一連串的摩斯碼。
「十分鐘后,天台見面。」
我知道,是老孫要找我了,匆匆吃了幾口,我就出門了,把衣服丟在沙發上和肥仔說:「我出去一趟,衣服你試試尺碼,一會兒就回來。」
肥仔只顧著吃,嗚嗚咽咽的不知道說什麼,我也沒搭理他。
出門后,我刻意看看四周的動靜,確認安全后就上了天台。
晚上風大,老孫戴了頂帽子,但依然掩蓋不住腦袋反出來的光。
「才過去半天,你給我惹了這麼一檔子事,身為卧底,聚眾打架鬥毆,二人輕傷,可以啊你?」
老孫興師問罪來了。
我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情勢所迫,我現在是混混張垚,而不是警察鹹魚,自己家的場子來了流氓,我不能坐視不理。」
「你入戲挺深啊!為什麼不打報告!」
老孫的語氣重了幾分。
「情勢所迫,沒有時間打報告。」
我語氣依然平淡。
老孫道:「你別忘了你是個警察,你怎麼能擅自行動,如果對方不是三個人,是三十個人,三百個人,你也要打嗎?如果你死了,誰去給你收屍!」
我也道:「我說了,我是混混張垚,而不是警察。沒有擅自行動這一說。」
我氣的老孫直跺腳,掏出煙點了一根。
「呦?換防風的了,新買的?」我打趣道,我知道他是出於我的安全考慮。
「少跟我來這套。」
我也點了一根。
「你知道這件事造成了多惡劣的影響嗎?撞球廳那麼多人,還有錄像的,如果這件事被媒體報道出去,我怎麼給你擦屁股!」
「行,下次注意。」
「還有一件事,你打架也就算了,怎麼還帶個胖子回家了?」
「任務需要。」
「你把他帶回家,萬一暴露了怎麼辦?」
「我有分寸的。」
老孫拗不過我,遞給我一份材料道:「這是老虎和野狗所有的資料,你自己看吧。如果他們來找你尋仇,你自己隨機應變,我會在你周邊安排便衣保護,如果你搞定不了,就把這個膠囊咬碎。」
他又掏出一個黑色的膠囊,「這是一個信號發射器,電量只夠用一次,能夠發射你最後使用的位置,把他咬碎,我們的支援會在五分鐘內趕到。」
我把東西收起來,「這玩意兒我收了,便衣全撤了吧。容易暴露,如果我遇到危險,子彈的速度可比你們增援的速度快多了。」
我邊說邊看資料。
大體上和我意料的差不多,但唯一的區別是資料上顯示過去老虎的處事方式是一個比較講道理的人,但我知道,越是這樣的人就越要重視。但野狗的資料就比較讓我頭疼了,野狗在15歲的時候手上就有一條命案,本身判的無期,後來因表現良好14年後出來了,出來時就已經29了。他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當年舉報他的房東找到,把房東開的飯店給砸了,當時老虎正在飯店裡吃飯。也是那個時候他們認識的,老虎覺得這個人有點血性,就拉攏一起混,並且替他賠償了房東五萬多快錢的損失費,房東才沒有報官。
這一混就是五年,今年野狗已經34了。
種種跡象顯示,他是一個瑕疵必報的類型,如果老虎不插手這件事,那麼以野狗的秉性,必然會找我的麻煩。接觸野狗沒有實質性的意義,老虎才是我要尋找的真正目標。
我看完后把資料一把火燒了,臨走之前道:「有個叫林婉的,看好她,盡量保護起來。還有,派出所這邊你壓制一下輿論即可,適當條件下可以把我拘留幾天。」
老孫點頭說,「那邊我會處理好的,以後不要做這麼大動靜的事了。你卧底的身份只有我知道,其他部門可不會慣著你。」
「另外,我覺得撞球廳可以讓他們安排點警力蹲點一下,就說為了抓我吧,每個顧客都要登記身份證號。」
老孫皺眉問這是為什麼?
我說:「公報私仇,行嗎?」
老孫氣的夠嗆,道:「你要知道你的身份,不要把卧底過程中的情緒帶到工作中來,你知道,這是大忌。」
我聳聳肩,無所謂的回去了。
回到出租屋八點多了,肥仔在呼呼大睡,我在小商販處買了繩子和抹布,以防哪天他毒癮犯了控制不住他。我可不會縱容他吸毒的。
屁股還沒坐熱,敲門聲響了。
肥仔一下子醒了,問我什麼時候回來的,我說剛到。
他說有人敲門。
我說我沒聾。
他說肯定是野狗過來報仇了,怎麼辦。
緊接著他就站起來,去廚房找了把菜刀出來,對我說:「哥,實在不行跟他們干吧!」
我說,「你能不能淡定點?野狗被我打的不輕,來應該也不會這麼快。」
我之所以料定不是野狗,是因為此人敲門的節奏。如果是野狗,他可能會冒充常人,有節奏性的敲門,或者非常急促的敲門,踹門。
而這個人敲門的節奏很亂,看得出來有些慌張,但又並不著急,敲三下又會停頓上那麼十幾秒鐘。
我問,誰啊?
門外生澀的問:「請問……張垚大哥住在這裡嗎?」
我開門一看,來人竟是林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