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血書祭文

第99章 血書祭文

話說在潭州,的樂平橋,這裡有個樂平橋港口,乃是湘江的支流,傳說這江裡面有鼉(tuo二聲,揚子鱷)作怪吃人,其實這鼉古代人說他是龍的兒子之一,但是到了現代,人們說他是揚子鱷,咱們不管它到底是什麼,反正樂平橋港口,每年都會有幾個人淹死。

等到了天聖年間,樂平橋有個百姓,姓李叫做李三,這李三的弟弟,為了生計便在這港口淹死,最後都沒有找到屍體,於是人們猜測,李三的弟弟是被鼉給吃掉了。

得到了弟弟噩耗的李三那是非常的傷心,同時也痛恨上了傳說中的鼉妖,但是一個平民百姓,根本就沒地方伸冤,你說告官府,那官府也沒辦法去江里抓鱷魚啊,那還不把官服的人吃個流光凈,要是去高老天爺,那最起碼的能飛上天啊,於是這李三思來想去之後,想了一個主意,那就是就刺破自己的手掌,隨後用血磨墨寫了一道向上天投訴的文章,反正這李三也不知道啥時候能燒,他看大家都是晚上燒紙,於是也學人家,等到夜晚時分才焚燒了那伸冤的文章。

燒完了伸冤文書之後,李三此時也算是找到了心裡安慰,心情大好之下,很快就躺床上睡著了,結果等到了當天夜裡,李三便夢到了樣子像天神的小吏把他帶走,飄忽忽的,一眨眼來到一處高大森嚴的官府。

這官府的門口還有幾個小吏,那幾個小吏用鐵鏈牽著一個怪物,這怪物得有幾丈長,樣子像條龍但是只有一隻角。此時李三看到這個怪物眼睛里放射著亮光,非常的嚇人。

就在李三,吃驚的時候,那小吏便指著怪物對李三說:「李三,一會你要和它一起接受判決,沒事你說你瞎作什麼啊。」

一聽這話,李三這才知道,原來這似龍非龍的怪物,就是人們所說的鼉妖。片刻之後,李三和鼉妖一起被帶進了官府站在院子里。

李三好奇之下四處打量,只見遠處大殿上好像有人來來往往,但是這些人的臉都看不太清楚。等過了好一會兒,有一個人走下大殿,大聲的說到:「宣大王令!江鼉肆意危害百姓為禍一方,打鐵杖一百,處死,斬立決!。李三,違反大不敬之罪,不應該用手掌上的血來寫祭文,褻瀆神靈,脊杖十五下。」等這個官吏說完之後,那些下面的小吏便把李三趕出了官府。

李三隨後驚醒了過來,等他醒來后這夢裡的事還歷歷在目,等到第二天他把這些事跟自己的一些朋友說了。從此以後李三是心存敬畏,怕自己被杖責,於是小心翼翼不敢做什麼出格的事。對於不相干的事,他也是絕不過問。

就這樣過了得有十多年,有一個王侍御,來到了潭州做知府,而這一年,李三因為無意中遺落了火種,結果引發了大火,這大火整整燒了一條小巷,李三被抓住之後,杖責十五下,結果還真就應了他所做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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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古書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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