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沒有人氣的直播間
不再浪費時間,李默跟大叔說幾句話客套話淡然地走進森林,大叔站在原地笑,心裡數著數,不是他瞧不起人,裡面的蟲子真是大又令人害怕,能在裡面待上五分鐘那都是膽大的人。
這話李默沒聽到,他在森林裡面用大腦聯繫蜜蜂攝影,圓球一樣的蜜蜂金屬球飛在半空中說道,「正在打開直播房間。」
這時,虛擬的屏幕也出來了,他的眼睛轉哪兒去,屏幕也轉哪兒去,叫屏幕消失屏幕立刻消失,叫它出來它又出來,操作簡單又特別好用,李默心中暗暗驚嘆系統「黑科技」的強大。
此時直播間一個人也沒有,人氣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鯊魚主播再怎麼慘也慘不過他吧,但這也是正常的,剛開直播,沒有人氣才是正常的。
在外面等有十分鐘后的大叔苦思好久李默為什麼還不出來,他可不覺得李默真能在裡面呆上十分鐘,再逞強也要有個度啊,害死自己對你有什麼好處。
大叔誤以為李默被大蟲子抓住正在被分成幾份拿來當中餐吃,暗惱一聲硬著頭皮慢慢的靠近森林,撥開森林,一個如同頭骨的東西滾出來,差點嚇死他,大叔瞬間驚叫起來,連連後退,摔倒在地。
看清那玩意之後,心裡的驚顫慢慢的恢復正常,不過是塊木頭,「居然是一塊木頭,可是一塊木頭長得那麼像人的頭骨,人會害怕也是正常的。那小子估計也頂不了多久,不到五分鐘就會飛快的跑出來。」
大叔可不承認自己是膽小,這不能算是膽小哩,只是正常人的反應。
李默沒走多遠,他聽到大叔的恐慌聲又退出來,地上開始有白色蟲子在他面前爬過,或者說是蠕動,沒走幾步,遇到更多。
這些蟲子也不像大叔說得那麼恐怖,他進來也沒見被大蟲子追咬或是做出超出常理的事情來啊。
一點兒也不害怕地拿起來一隻,仔細看看,帶著它來到外面,蟲子對人沒有一點威脅,害怕它的人因為只是心理在起作用。
李默探頭出來,他視線落在骷髏頭上,一下子明白大叔為何會怕得驚叫連連。
聲音平和說道,「大叔,你沒事吧?你要是害怕先回去吧!」
大叔嘴角動動,年輕人真不會說話,他這是害怕?你搞不清楚狀況啊小子。
「小子你真的不害怕?裡面不是有很大的蟲子么?會吃人的。你怎麼那麼大膽在裡面呆那麼久啊。」大叔帶著疑惑地眼光看他。
李默拿出一隻同鉛筆芯那般大小的蟲子放在自己的手掌上,笑道,「大叔說的是這隻大蟲么?」
氣人啊,他分明是在侮辱我,說我膽小。
大叔有點生氣,臉色漲紅憋住半天最後只吐出一個字,「你……」
咬牙切齒說道,「好啊,我看你能不能在裡面呆三天,如果成功了,來我家,我把家裡最好的酒招待你。」
李默不知道大叔為何這麼執拗,拒絕說道,「對不起,大叔,我不想喝酒。」
他只是喝得一點酒。
「你到底想怎麼樣啊?」大叔生氣。
「算了,說不定你會被裡面的蟲子啃個精光。我的酒你沒福享受,先活下來再說吧。我走了,還有事要做,記得小心一點。」大叔拍拍屁股站起來叮囑說道,頭也不回地往前走。
李默一頭霧水,大叔怎麼了?
他懷疑大叔是個有智慧的NPC,很像遊戲的NPC,玩荒野遊戲時是個女的NPC帶玩家來到森林,如果荒野挑戰成功可以親她一下。
鑽進去,放走這隻還沒有長大的小蟲子。此時的直播間還是很慘,沒有一個人來看他的直播,李默心裡倒是能接受,心裡想著過後就會變好了,但過後是不是會變好這個就沒有人知道了。
隨後,他在裡面呆有一個小時四處尋找兔子啊蛇之類的動物,可惜的是沒有找到,更悲催的是發現直播間關注人數依然為零,嘆一口氣,心情低落了一分,心裡安慰自己等刷出超火就好了,刷出超火人就多了。
天氣變得悶熱,森林茂盛看不到天空上的太陽,全身上下開始覺得熱,身體有汗出來,李默坐在樹根底下,背靠著樹。
在森林行走的李默,此時他的直播關注人數依然為零,沒有一點人氣。更是沒有找到一隻動物,哪怕是一隻野雞也可以啊。
要是其他人遇到這樣的情況肯定會心情不好,關掉直播,李默卻覺得無所謂,篤定再等幾個小時刷完超火肯定有人來。
肚子開始有點餓,看著那些爬來爬去的蟲子李默愣是沒有一點胃口進食,這麼噁心的東西沒人會吃得下去。
他站起來去尋找其他食物,心裡還是不肯認自己找不到其他活物,還是期盼著出現一絲機會。
走有三十分鐘,森林裡始終沒有出現其他動物,倒是看到一隻碩大的蟲子在他的眼前停下來,也不知是不是注意到了他,又或者認為侵犯到它的領地。
下午,他的肚子變得扁扁的,早上吃的東西早已經消化完畢,人也開始困起來,因為前面的時候他在森林裡不知疲倦地走有兩個小時。
一隻蟲子在綠色的葉子停住,李默咽咽口水,心裡有一萬個不情願,最終還是抓住它,那蟲子掙扎不斷,李默沖著蜜蜂攝影說話,即使沒有人,「看到這隻蟲子了么?它很補,蛋白質很多,吃下它可以讓人變得精神起來,現在,它已經變成我的食物,那怎麼吃呢?方法很簡單,去掉頭就可以吃。」
慘兮兮的直播間沒有一個人看到李默的大膽行為,他咬掉蟲子的腦袋,汁液瞬間射進他的嘴巴里,味道無比的令人難受,令人噁心,常人一旦碰到恐怕是無法忍受要吐出來,但李默知道還是要吃下去,未來的兩天里他要習慣這樣的異常味道。
他把頭吐在地上,閉上眼,臉部表情要多難看有多難看地嚼起來,比五歲小孩喝苦藥還要痛苦幾倍,最後強忍著令人作嘔的味道吃下去。
荒野求生里貝爺為什麼要去掉頭才吃?一是頭基本咬不動,二是昆蟲的頭沒什麼營養說不定會扎傷你。三是紮上后萬一昆蟲頭部有毒腺,那就很麻煩了。
「這味道可真噁心人啊,真是好難吃啊,說是吃到世上最苦最澀最難吃的東西一點也不為過,恐怕我不能撐到第三天就要餓死在這裡。」李默說著,嘴巴張開大口大口的呼吸,額頭上大汗淋漓,像是孕婦剛經歷生子一樣。
如果是普通人接受這樣的挑戰,咬到蟲子那一瞬間肯定會把嘴巴里所有的東西吐出來,還有很大可能要把肚子里昨天吃的東西出來,這味道實在是太苦太澀,嘗過一回這一生不想再試一遍,有可能看到蟲子都害怕。
但李默忍了,像是生吃超級苦的苦瓜那樣一點一滴地品嘗它的苦澀味,這樣他心裡安慰自己才不會覺得那麼苦澀。
他也必須嘗試學會接受這味道,三天的時間,他的食物可能全都是這些玩意。不過好處是不需要到處折騰來折騰去尋找食物,他是來完成任務的,並不是來玩的,雖然現在這個任務單調了點,但到後面去其他的地方應該會有更多的動物和食物供他選擇。
李默有點懷疑是系統把這玩意改成為世界上最苦澀的蟲子,導致世界上任何生物包括人對它們都難以下咽,甚至見到它們嫌棄它們。
不,就是系統把蟲子改成現在這副模樣,凡是比較詭異不能解釋清楚的事情肯定都是系統做的,不用想,賴在系統身上絕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