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春風不醉
現在正是吃飯時分,酒樓里的客人不算少。
作為狼山鎮上最大的酒樓,「春風不醉」里裡外外都收拾得乾乾淨淨,還點著據說是從交州那邊帶過來的檀香。檀香氣味芬芳馥郁,有種牛奶香甜的味道,好些食客就是沖著這股子味道來的。
「春風不醉」的掌柜,是個女人,據說比這檀香還要香。
掌柜的就是老闆娘,是那種獨擋一面還沒有老闆的老闆娘。
老闆娘年齡已過三十,看上去卻剛剛二十齣頭。該瘦的地方瘦,該豐滿的地方豐滿,白晳的皮膚彷彿可以掐出水來,一雙脈脈含情的的大眼睛。烏黑的髮髻,金色鳳釵上鑲著顆閃閃放光的珍珠。
這顆珍珠傳聞出自東海,據說是狼山上的老大親手所贈。不管來歷如何,與「春風不醉」成為狼山腳下首屈一指的酒樓,應當不無關係。
有這樣的老闆娘,又有誰敢在「春風不醉」鬧事?
可偏偏有一個,趿著雙舊草鞋,背著箇舊草帽,一身牧童打扮。進來后不坐下點菜,卻橫起根看上去也是舊舊的長笛,放在嘴邊輕輕吹奏。
吹的曲子前段空靈飄逸欣步閑庭,轉而聲如鶯啼宛轉悠揚,可是聽著聽著,卻逐漸充滿了悲戚與哀傷。
老闆娘示意跑堂的拿了兩個大饃饃給他,告訴他這裡不是賣藝的地方,給口吃的,便可以走了,別打擾了其它客人吃飯。
可這個牧童隨手將饃饃扔給站在門口的一條大狗,接著吹他的長笛。
門口的大狗,足有半人高,頭上一撮綠毛,肚子上綁著白布。一對眼睛像極了狼,警惕地盯著酒樓里的食客,邊吃饃饃邊沖著門內汪汪叫了幾聲。
靠門的桌子旁,有個小孩子當場就嚇哭了。
這就是牧童有些不懂道理了,領頭的夥計不好氣地逐客道:「走了走了,別打擾人家吃飯喝酒……」
牧童笑道:「能不能給我壺酒?」
領頭的夥計怒道:「你若是再不走,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我是想走,就不知你家老闆娘答不答應?」牧童垂手,放下嘴邊的長笛,問道:「老闆娘,我和一個兄弟一條狗,想要借道狼山,還請你高抬貴手。」
老闆娘笑了,笑靨如花,頭上的鳳簪微微顫動,身體也同步顫動著扭動上前,說:「你要過狼山就過狼山,問我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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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瞪著西門悶,很不爽。
這窮小子模樣的傢伙,桌上擺滿了盛著各式菜肴的盤子,其間就有他最愛吃的紅燒肘子和燴海參。桌子上放不下,都疊了兩層,好像底下還有一整隻老母雞湯。
西門悶也不爽,誰願意有個人看著你吃飯,眼神還非常不友善。
「你一個人吃得了這麼多菜?」小狼咽了下口水,沒忍住問。
西門悶啃了塊肘子上的肉,帶著醬色的皮,嚼得滿嘴冒油,語音不清地回答:「我吃我的,關你什麼事?」
小狼似不介意,嘿嘿道:「好不好吃?」
「好吃,關你什麼事?」
「這麼多菜你一個人吃不了浪費,要不請我一塊吃?」
「我願意浪費,關你什麼事?」
話堵在那,氣得小狼不再開口,一屁股坐在西門悶對面,扯下個雞腿自顧大嚼。身旁扶著他那兩個女人,躬著身子陪著笑,臉上的粉蔌蔌往下掉,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西門悶見他坐下搶雞吃,倒也不生氣,幹了一杯酒,夾一筷子藕片。
小狼哼了聲,取過一隻空碗,倒滿一飲而盡,說:「酒得這麼喝。」
西門悶斟滿杯,喝一口。
小狼又是一碗酒。
轉眼間,西門悶一杯分三口喝完,小狼卻是又幹了三大碗。
西門悶終於忍不住說:「像你這樣喝酒,怪不得整天一副醉醺醺的模樣。」
小狼笑了,笑得就像只小狐狸,眼神中哪還有半分醉意。
「看在這隻雞的份上,我勸你還是早點回去。」小狼一副老氣橫秋的神情。
西門悶哦了聲,問:「回哪去?」
「哪裡來就回哪裡去,」小狼道:「早一天還好,昨天晚上開始,別說是人,就是一條狗也休想通過狼山。」
旁邊有兩桌過路客商打扮的竊竊私語,「老趙,不是說一輛車百銖錢的買路費么,怎麼又不讓過了?」
被稱做老趙的青衣老者蹙著眉頭,無奈搖頭道:「誰說不是,今天早上連山道都封了。我那三車布本來就因為給孫子辦滿月酒晚出門兩天,現在再繞道豫州的話,就算送到吳郡,都得賠人家錢。」
另一桌有個管家打扮的灰衣老者搭話道:「我們也是,八車黃粟趕了十幾天路,誰知被堵在這。這不來『春風不醉』想想辦法,聽說這邊的老闆娘與山上的講的上話。」
說這話時,他身邊的富家公子,看似他的東家,伸指頭指了指狼山方向。
西門悶注意到,這根食指自帶金燦燦的光澤。不知是手指上套著金色的指套,還是就是根金手指。
富家公子身後站著兩個黑衣人,像是他的保鏢。一左一右,各自握著把似刀非刀似劍非劍的兵器。兩人面目冷峻,臉上掛著譏諷與不屑的表情,似乎並沒有將狼山上那七匹狼放在眼裡。
老趙忿忿道:「過路費一車百銖,是三個月前就收過的。現在竟然說不讓過就不讓過,還講不講道理?」
嗆然聲響,小狼背著的刀已出鞘,刀鞘還在背後,刀卻已架到老趙的脖子上。
小狼狠狠道:「你這老傢伙倒也奇怪,還有跟強盜講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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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老闆娘扭到牧童跟前,上下打量吃吃笑道:「差點看走了眼,原來是洛陽牡丹玄武堂的花堂主。不是我不給你面子,現在就算是山上那七匹狼,都不一定能過得去。」
牧童正是花童花自遠,聞聽此言,暗自心詫,對方看出了他的來路,他卻一點也想不起這個老闆娘的來歷。
花童臉上不動聲色,淡淡道:「我若是一定要過狼山呢?」
老闆娘伸出左手青蔥般食指,指了指樓上,媚笑入骨,說道:「這要問樓上那個公子答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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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富家公子身後兩個黑衣人,同時出手。
鏘地一聲,兩把寶劍出鞘,卻只發出一聲響。
兩人似乎心意相通,動作整齊劃一,兩柄寶劍又寬又重,有些笨拙,江湖上極少看到。揮手間,幾乎是同時切去了身前方桌的四個角,切得不多不少,相同大小。
「敢到我們狼山來撒野,」小狼怒叱:「劍是用來殺人的,又不是鋸子,斬什麼桌子。」
說話間,小狼隨手割下老趙的頭顱,滿腔熱血噴涌而出。
酒樓上霎時亂做一團,殺人啦……食客爭先恐後往樓下逃去。
剩下十幾個沒走的,要麼是膽大留著看熱鬧的,要麼是腿發軟已邁不開腳了。
這個少年眼睛也不曾眨一下,似乎殺一個人就像切一盤菜一般簡單。刀鋒在他又手中翻轉,直接砍向對面靠左的黑衣人。
黑衣人也不躲閃,揮劍迎上。一般長劍劍身較細,不敢與大刀硬碰硬。他的劍,足有四指寬,精鋼打造,絲毫不懼。況且身邊的同伴,寬劍也配合著破空而至。
噹噹兩聲,刀劍相交。
小狼的刀,竟齊刷刷切斷了兩個黑衣人的寬劍。
兩個黑衣人手握斷劍,長度幾乎相等,斷面齊整,相互看看,臉上都是不可思議的表情。
好一把寶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