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非過狼山

第十四章 非過狼山

王豹下樓時,看到一個牧童打扮的年青人,慵懶地躺在一條長凳上。

舊舊的草帽擱在胸前,手裡拿著根舊舊的長笛,翹著腳,趿著雙舊舊的草鞋。

西門悶就跟在王豹身後,嚷嚷道:「讓開讓開,沒見過這麼擋道的。」

王豹看到那條奇怪的狗躥到花童跟前搖頭擺尾的模樣,想要阻止西門悶,卻已來不及。

西門悶趕上前,一條腿往花童身下的長凳踢去。

西門悶這一腳,少說也有百餘斤的力量,尋常桌椅,必然當時就能踢斷。

可也不知為什麼,花童和他躺著的長凳,偏偏就同時往右挪了幾尺。還是那條長凳,還是那個人,還是那副慵懶的睡姿,西門悶偏偏是踢空了。

西門悶緊跨一步,換條腿繼續踢。

花童和身下的長凳同時往左挪,西門悶再踢,花童再挪。

西門悶這時心裡明白,他是休想踢上長凳了,兩人功夫相差的太多。

老闆娘叉起胳膊,放在胸前,嚷嚷著:「小心我的傢具,踢壞了要賠的……」

王豹看看西門悶進也不是退也不是窘迫的樣子,兄弟一場不能不幫。

叫聲你閃開,伏身一拳擊出,還是攻向花童身下長凳。

之前傷到大風鏢局的弟子,他是不知道孫蘭就是國香。現在知道了,看那條狗的反應,長凳上的牧童極可能和狗的主人孫五相熟,王的生怕誤傷。

王豹這一拳,將長凳砸成幾段。

花童的聽力,在洛陽牡丹眾堂主中是最好的,分辯出其間蘊含的內力,不敢託大,翻身落到老闆娘跟前。

王豹側身,緊接著左拳又到。

花童將草帽戴到頭上,看著王豹的相貌,不由得噫了聲。

王豹長得太像一個人,他最好的朋友,孫五。

………………………………

孫五進「春風不醉」的時候,老闆娘的眼睛都亮了。

老闆娘並不是好色之徒,孫五長得乾淨而平凡,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劍眉朗目,身上的衣服雖然挺舊,但收拾得乾乾淨淨。

老闆娘也不是貪財之輩,大風鏢局叛徒十萬銖的賞錢雖說挺誘人,她也不是沒見過。

她吃驚,是孫五和方才出拳的王豹,長得實在太像了。

儘管一個像讀書人般溫文爾雅,一個好似山大王帶著霸道與匪氣。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卻長著極為酷似的五官。說孫五與王豹不是親兄弟,沒有血緣關係,她不相信。

西門悶一聲老大脫口而出,轉眼看看另一邊的王豹,也是驚呆了。怎麼可能?自己的老大王豹明明在和花童交手,此時你來我往,十餘招間不分勝負。

雖說高低未判,但十招間王豹攻了九招,每一拳都是眼見著就要擊中,被花童堪堪避開。花童還的一式,還是虛招,圍魏救趙。

場面上不得不說是王豹佔盡了優勢,但花童始終沒有使用他長笛之中的金針,洛陽牡丹玄武堂堂主,最厲害的不是拳腳兵器,而是他的暗器。

孫蘭不怒不喜,一張俏臉,毫無表情。她與王豹四年前在邊城相愛,他與孫五是十多年的師兄妹,只有她最熟悉這兩個人,只有她知道這兩個人長得一模一樣。他和孫五認識十幾年,之後認識王豹而相戀,卻突然在四年前離開王豹不告而別。這期間,莫非有什麼因果關係?

孫蘭帶著王豹,趕來救孫五,此刻孫五齣現了,她卻正眼不瞧,像是不認識這個人。

還是她不想見,這個人?

王豹停手,孫五看看王豹,王豹看看孫五,兩人都覺得對方,像極了銅鏡中的自己,有種說不清的親切與熟悉。他們確定在此之前沒有見過對方,可彷彿從出生那一天起,就已相識。

有些人,有些事,本來就是註定的。

………………………………

兩個黑衣人在前,率先下樓,眼神空洞,看著一樓大廳里這些人,神情間彷彿看見的都是死人。

夏侯羽踱步下樓時,灰衣老管家畢恭畢敬侍從其後,雙手上不知何時多了把劍,捧在胸口。

一把錯金鑲珠嵌玉吞皮,鏤象龍螭,文犀飾首的古劍。比之孫簡那把鑲滿了各色寶石的刀,不知雍容高貴了多少。孫簡那把刀,像極了暴發戶,塗滿脂粉的美女,價值連城卻脫不了世俗。這把劍,就似一個貴族,國色天生的佳人,超凡出塵,不染一絲人間煙火之氣。

連孫五花童王豹,見了這把劍,雖未出鞘,也不由暗自嘆服,好劍!

西門悶的心往下沉,他見識過夏侯羽金手指的本事,若再加上這樣一把劍,他不敢再往下想……

灰衣老管家上前一步,朗聲道:「諸位,前面就是狼山,現在回頭,或許還來得及。」

西門悶改不了話多的毛病,問:「此話怎講?」

灰衣老管家沉聲道:「我家公子奉主公之命,截斷狼山通道半月,各色人等,不得通行。半月之後,諸位自便。」

半個月?孫蘭想,若是取道豫州,再往南至吳郡,差不多要多走半個月。原來曹操也知道不可能將天下的路都派人堵死,目的就是拖延半個月,不教傳國玉璽順利到達吳郡。這又是為什麼?

「不瞞諸位,」灰衣老管家語氣誠懇,道:「主公正與呂布在徐州鏖戰,無暇東顧。要是一指二鳳三披風都到的話,諸位就是想繞行豫州,也是絕無可能。」

曹操座下,武功最高,當屬眼前這位金手指夏侯羽。但若論兩軍對陣,攻城奪地,還是排名之後的二鳳三披風戰力更為驚人。和袁術帳下的花蛇一樣,二鳳三披風指的都是一個團隊。

二鳳有二十個人,全是武藝高強容顏美麗的女子,擅長暗殺與竊取軍情。這種事,讓姿色不凡的女子去做,豈非更容易成功。

三披風共三十人、六十匹馬,人與馬各配重甲,擅長長途奇襲。一人兩匹馬,一路上人歇馬不歇,各持強弓長刀,強行殺入敵陣,無堅不摧,無往不利。披風指的是這三十個人,都披著大紅色的斗篷,行軍時,就像一團移動的火。

這二鳳三披風一旦在執行任務時有所損傷,曹操會立刻在軍中選拔合適的人選補上。

二鳳三披風在執行任務時,極少有受傷的。要麼一擊不中全身而退,要麼殊死拼殺不死不休。軍令如山,調度有方,這才是曹操可怕的地方。

「要是我們非過狼山不可呢?」孫五看著自己手上的蟒皮鞭,淡淡問。

灰衣老管家無奈搖頭,嘆道:「那你們只有去地下跟老狼作伴了。」

眾人全都愣住,老闆娘顫聲問:「老狼怎麼了?」

「老狼不聽公子調度,已死在公子劍下。」灰衣老者傲然道:「不聽號令的,只有死!」

三年前,在執行任務時,有兩個披風隊成員未聽夏侯羽命令,擅自追擊敵人,雖然戰功卓著,還是被夏侯羽斬殺。曹操知道后,呵呵兩聲,拂袖而去,留下一句,殺得好。

這次任務,因為前方戰事吃緊,曹操就派了夏侯羽一人前來。故此任務目標明確簡單,只要不讓對方過狼山,拖住半個月即可。待前線局面改觀,立派增援,奪取傳國玉璽。

狼山上有七匹狼,還有一眾小嘍啰,人多勢眾。夏侯羽擒賊先擒王,殺了老狼立威,再招降余部,確是好手段。

七匹狼中未降的,可能只剩下樓上那個小狼了。老狼待小狼,視若己出,一直把他當做兒子對待,小狼怎麼會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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