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卑鄙無恥的小人(內有紅包)
林逸無時無刻都想找到譚林,沒想到,這傢伙主動冒出來了。
「兄弟,別激動,我當初離開,也是不想讓公司資金被查封,我帶著資金是給公司另尋出路的。」譚林笑嘻嘻地說道。
這純粹是騙鬼的話。
「說吧,你想幹什麼?」林逸按捺住憤怒,他隱約能猜到點。
「我聽說城北區重新規劃了,我們那塊地會賣出高價,至少七八億左右,減去銀行抵押一個多億,再加上被我拿走的一個多億,我應該還能分到兩三億,這樣吧,你再打給我兩億,我們之間賬算是一筆勾銷,應該沒問題吧!」譚林很詳細地算著。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用到譚林這貨身上,絕對是恰到好處。
林逸怎麼都沒想到,這傢伙還有臉和自己要錢。
「兩個億是吧,我可以給你,不過前提條件是我們見一面。」林逸壓制住內心的怒火。
「和你見面是不可能了,你可以把錢直接打到我卡上。」譚林也不是傻瓜,他多少能猜到林逸想法。
「若是不見面,一毛錢都沒有。」林逸撇了撇嘴,想要捉到這狡猾的狐狸,還真難。
「哈哈—哈哈!」
譚林忽然笑了:「林逸,別說我沒有給你機會,我勸你最好乖乖把錢匯過來,這樣我們算是兩清,要不然,我只要把手裡資料捅出去,足夠你喝一壺。」
「資料,什麼資料?」林逸眉頭微皺。
「你可記得張港市和常市之間那一座大山嗎?」譚林特意點醒林逸。
聽聞此言,林逸瞳孔微微收縮。
當初,林逸和譚林競爭城北那一塊地的時候,也曾託人找了關係。
其中關鍵一環,那就是林逸知道主要負責人喜歡有山有水的環境,希望老的時候,能夠選擇一個山清水秀的地方。
這也是林逸通過特殊渠道打探出來,所以林逸一不做二不休,乾脆運作租下了那座山,那片湖,總共用了一千多萬,租期為兩百年。
弄好一切手續后,轉贈給了那位負責人。
可是誰也沒想到,城北區域會規劃成化工廠,那位負責人也被相關部門調查。
還要,對方並沒有說出林逸他們的事情。
事實上,除了那座山有賄賂成分,其他方面競爭,林逸他們都是中規中矩,哪怕最終拍賣價格,也沒有任何虛假。
不過,真要把那件事捅出來,林逸必然會受到牽連,事情可大可小。
「林逸,除了那座山,還有一件事忘了告訴你,我們公司每年繳稅的時候,都只繳納了一半,剩餘都是做賬了,而賬目詳細,都在我手裡。」譚林又拋下了一顆炸彈。
「譚林,你竟然敢做這事。」
林逸瞳孔一陣收縮,他怎麼都沒想到,譚林如此膽大包天。
當初,兩人合夥的時候,林逸主要負責對外業務,包括公司的運作,規劃和發展等等方面。
而譚林負責公司財富這一塊,因此繳納稅收也在譚林負責範圍內。
可是,真要出現偷稅漏稅這種情況,那麼,最終倒霉的人還是公司法人代表林逸。
「林逸,你應該明白,如果我將材料遞給相關部門,你罪責有多大。」譚林一陣冷笑。
「你儘管遞上去,真要那樣,對你似乎也沒有半點好處。」林逸臉色鐵青。
他自然明白,相關部門如果無法找到譚林的情況下,許多罪責恐怕都會落到自己身上,後果很嚴重。
「所以我才和你協商,你拿出錢,我自然不會告你。」譚林最終目的還是為了錢。
「譚林,我並不是傻瓜,如果給了你錢,以後你繼續用這些東西敲詐,我豈不是被你牽制一輩子。」林逸也不傻。
「這很簡單,我對天發誓,只要你能把錢打到我指定賬戶中,我立刻銷毀手中所有證據。」譚林精神一振,連忙說道。
對於譚林來說,城東項目出現的改變,簡直就是天降橫財,他自然不會錯過。
更何況,在譚林看來,那本就有自己一份,所以自己爭取也是理所當然。
「你認為你說的話還有可信度嗎?」林逸很不屑。
認清了譚林面孔后,林逸都覺得噁心。
「那你想怎樣?」譚林有些不耐煩了。
「我說了,我們見一面,彼此把事情說清楚,這樣我才能徹底放心。」林逸還是堅持先前的觀點。
「我不在國內。」譚林脫口而出。
這和林逸了解的情況差不多。
「這我不管,總之一句話,你若是想要拿到錢,就必須回國,我們見面后,該屬於你的錢,一分不會少,否則,你就不要聯繫我了。」林逸說完,乾淨利落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