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該怎麼忘記
莫南時接到了自家大哥莫軒北的電話,說是二嬸宣雲突然暈倒在醫院急救,讓莫南時趕快回來。莫南時心急,只得連夜坐飛機趕回江城。結果,讓他大吃一驚!
在醫院的病房裡,莫謙坐在床邊,無奈的看著自家老婆,誰知道這都五十多歲的人了,還玩起這個來了。看著床上一臉尷尬又自帶歉意的宣雲,無奈的搖搖頭。
莫軒北看向坐在沙發上的莫南時,從他進屋發現宣雲是在裝病開始,就坐在那裡盯著宣雲,一言不發。這個弟弟在家裡向來隨心所欲,也只有在遇事的時候才會嚴肅起來。
「我先回去了,明天還要上班。」莫軒北實在無法忍受病房裡的沉寂,安靜可以,可他明天還要工作,才沒心情陪著他們鬧,說完就走。
隨著關門的聲音落下,宣雲也直視起莫南時,左右不過是晚輩,他還能吃了她不成?
「南時,你說你好不容易放假,你跑臨城幹什麼去?」見莫南時沒應,接著說,「回來第一天就不回家,剛回家我還沒和你說上三句話,你倒好,結果還跑了。」
這麼一說,宣雲也沒有一開始的抱歉,總覺得自己委屈,「我一開始就不想讓你當兵,進莫氏工作多好,結果你倒好,幾乎就沒回過家,你哥忙,不回家。你這可調回來了,也不著家。我這可真是白養兩個兒子。」說著,宣雲就哭了起來,沒辦法,再怎麼覺得自己委屈,也不能裝病,還把人家大晚上的給騙回來,太幼稚了。還是哭吧!
這麼一哭,莫謙就開始心疼又無奈,「老婆,現在沒理的人可是你啊,你怎麼還倒打一耙?」不過他也只是在心裡想想,這話說出來,哭的豈不是更厲害,到時候遭殃的還是自己。
「二嬸,」莫南時心微軟,即使知道這是二嬸的計謀,語氣還是放軟了,畢竟進部隊幾年不怎麼回家的是自己,況且,「二嬸」也不過是一個稱呼,在莫家上下,他們又何嘗不是母子親情?
「二嬸,」見宣雲止住了眼淚,莫南時又叫了一聲,接著說,「我去臨城,是去給你找兒媳婦,結果倒好,被你通電話叫了回來,放了人家的鴿子。」說到底,他也很委屈好不好,好不容易約好了人家,結果因為二嬸這幼稚的行為泡湯了,這委屈,他對誰說啊。
「那兒媳婦呢?」宣雲徹底悔不堪言,面容布滿了擔憂,「她不會生氣了吧?哪家的姑娘啊?臨城人?叫什麼名字啊?多大啊?處多久了?什麼時候結婚啊?你什麼時候······」
「二嬸,」莫南時無語,有些悶,「我正在追她。」
「還沒到手?」宣雲又一次震驚,突然「哎呦」了一聲,「南時,他不會生氣不理你了吧?哎呀,看我這腦子,糊塗啊——」
莫謙瞥了她一眼,那意思是在說,「老婆,你才意識到?」
「她是江城人,等把人追到了,就帶回來。」莫南時眼底一片溫柔,「放心,她性子好,不會生氣的。」
莫謙夫婦對視一眼,這是陷進去的節奏啊!他們哪知道,早在那年黃昏,微風帶來的橙子味的清香的時候,那個小姑娘就闖進了他的心裡,毫無徵兆,猝不及防。從此,莫南時的人生只有一個目標,那就是竭盡所能、不惜一切的讓她幸福!
··································································································································································································
隨時間的流逝,江城也轉眼進入了八月,距離車禍那晚,己經過去大半個月,莫南時剛剛調回江城,也是有一大堆的事要忙。而易星染由於假期打工,又要照顧醫院裡正在康復的路楊,實在是把吃飯一事給忘了。
病房裡,路楊穿著病號服坐在床上,看向窗外。易星染推開門就看到這樣的情景,那瘦弱的身軀,不免讓看的人一陣心酸。
沐雅,那樣好的女子,終究是離他而去了。她是臨城孟家的私生女,從小就定下了婚約,未婚夫是臨城白家的獨子白寄修。可是,偏偏遇見了身為孤兒的路楊。沐雅的父親又怎麼會同意將女兒嫁給一個門不當戶不對的人,況且,身處豪門世家千金,聯姻,是沐雅的命運。
車禍那天,沐雅說,她要逃婚。是啊,沐雅,你可知道,你逃了婚禮,卻逃不過路楊的心啊。
「醫生說,我再過幾天就可以出院了。」路楊並沒有回頭,他知道來人是誰,只是接著說,「她在最後一刻對我說『忘了我』,小染,你說,我該怎麼忘記?」明明是一個二十二歲的意氣風發的陽光男子,如今語氣里卻透漏著一種老氣橫秋的滋味。
這對不被家庭認可的情侶,終究是落得一個令人唏噓的下場。她該怎麼勸他?叫他忘記?還是不要忘記?易星染不禁嘲諷自己,五年前去世的那個人,她不也一直都記著嗎?甚至,用了最極端的方法。
「我要走了。」路楊轉身,看向她,蒼白一笑。
易星染拿出食盒的手一頓,隨後又繼續擺飯,動作再也自然不過,像是剛剛的話從未聽到過一般。
路楊走過去,坐下準備吃飯,卻也沒動筷子,只是拿著,邊看著易星染,「對不起,我沒做到答應他的,我得離開這兒。」
易星染坐到他旁邊,神色自然,內心卻早已百轉千回,沉入深淵,這個她認識快要近十年的男子,她一直奉為家人和哥哥的人,終究要離開了。其實,她早就預見了的,從17歲的少年到如今的22歲,五年的愛情早已深入骨髓,何況,若不是為了救他,也許死的就不是沐雅了。所以,她知道,他一定會走的,可知道是一回事,真正聽到,卻是另一番滋味。